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第39号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1999年5月1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实行。1995年1月26日公安部第22号令发布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公安部部长:贾春旺1999年5月25日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22号《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1994年12月2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实施。公安部部长陶驷驹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六日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系指供公众使用的下列场所:(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四)室内游艺、游乐场所;(五)其他公共娱乐场所。第三条公共娱乐…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39号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1999年5月1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实行。1995年1月26日公安部第22号令发布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公安部部部长:贾春旺  相似文献   

4.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22号《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1994年12月2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实施。公安部部长陶驷驹1995年1月26日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39号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1999年5月1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实行。1995年1月26日公安部第22号令发布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公安部部长 贾春旺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39号《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1999年5月1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实行。1995年1月26日公安部第22号令发布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公安部部长贾春旺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五日第一...  相似文献   

7.
第22号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1994年12月2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实施。 公安部部长 陶驷驹 1995年1月26日  相似文献   

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为确保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一)电影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二)舞厅、卡拉0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四)游艺、游乐场所;(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本标准分为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两部分。 一、技术标准 (一)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公共娱乐…  相似文献   

9.
公安部关于实施《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于1995年1月26日以公安部部长令发布实施。现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组织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和宣传媒介,使全社会都了解规定的内容...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22号《公安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1994年12月2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实施。公安部部长 陶驷驹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01年10月1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部长贾春旺二00一年十一月十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  相似文献   

12.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系指供公众使用的下列场所:(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四)室内游艺、游乐场所;(五)其他公共娱乐场所。第三条公共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的事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时,必须明确公共…  相似文献   

13.
为了正确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6 1号 ) ,科学、准确地界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现对该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提出以下界定标准 :一、商场 (市场 )、宾馆 (饭店 )、体育场 (馆 )、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1.建筑面积在 10 0 0平方米 (含本数 ,下同 )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 (商店、市场 ) ;2 .客房数在 5 0间以上的宾馆 (旅馆、饭店 ) ;3.公共的体育场 (馆 )、会堂 ;4 .建筑面积在 2 0 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系指公安部《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  相似文献   

14.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帮助和指导单位建立符合61号令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理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适应入世要求,黑龙江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宾馆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和《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规范》5项标准,经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已于9月1日正式施行。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01年10月1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  相似文献   

16.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于1995年1月26日以公安部部长令发布实施。现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组织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和宣传媒介,使全社会都了解规定的内容。特别要传达到每一个公共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要求他们认真对照规定,组织自查自改,贯彻落实。 二、对新建、改建、扩建和内部装修的公共娱乐  相似文献   

17.
公安部今年5月颁发了39号令松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后,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正在积极地组织有关部门按规定开展各项整治活动,效果是明显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几个问题值得引起我们的注意。一、公共娱乐场所的确定。规定的第二条把五个方面作为公共娱乐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Th)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四)游艺、游乐场所;(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这五个方面的场所,共同特征是人员较为集中、带…  相似文献   

18.
为了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强化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1995年下半年,我省组织开展了全省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同时对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进行了调查了解.  相似文献   

19.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 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 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 所: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 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0K厅等歌舞娱 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 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 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第三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中确定 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消 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应当 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相似文献   

20.
(二00二年二月六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凡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为消 防安全重点单位,应于2002年3月10日前,到当地公安消防机构领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填报备案,并按规定要求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1.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宾馆(旅馆、饭店);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