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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为了改善地方水资源破坏与污染现状,实现地方水资源保护立法目标,需要对法律责任制度进行合理设定。分析了我国现有法律中有关水资源保护的法律责任现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给予地方立法的权限范围,从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党政同责与问责制度等方面提出健全对策,以期完善地方水资源保护法律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2.
陈蕾  王孟  邓瑞 《人民长江》2018,49(2):7-10
面对新时期水资源保护的严峻挑战和紧迫需求,各地正在开展水资源保护相关立法工作。为实现地方水资源保护立法目标及规范效用,从法律责任合理设定的视角,分析了国家与地方水资源保护立法中相关水资源保护的法律责任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给予地方立法的权限范围,结合贵州省水资源保护立法过程中法律责任的设定思路,提出了地方水资源保护立法中法律责任设定方案,以期为地方水资源保护立法起到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3.
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立法协调性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水资源和水污染防治各自的概念出发,在理论上阐述了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水污染防治是水保护的手段之一,是水资源保护的一个环节,而决然不能代替水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除包括水污染防治之外,还包括水土保持,节约用水等方面,是水量、水质的全面保护,同时分析了我国立法工作中两者关系处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国外立法经验总结,提出了协调我国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立法工作的建议。“水法”承担起水量、水质和水体的全面管理职能,而“水污染防治法”则应在前者的基础上,将水的质量控制在恰当的标准之内。  相似文献   

4.
长江水资源保护立法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2,他引:2  
洪一平  无何 《中国水利》2004,(16):12-14
长江流域水资源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必须加强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流域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的客观基础.<水法>、淮河水污染防治和长江采砂等流域单项立法、长江流域管理机构改革等为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提供了法律基础.长江的立法应是统一的水资源立法,并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应协调好水资源的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的关系.在没有统一流域立法的前提下,应避免区域分段立法与国家现有法规的冲突.  相似文献   

5.
怀柔区是北京市重要水源地之一。从区域概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入手,统计分析水资源供需特点、水资源现状和变化趋势,指出当前生产和生活用水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怀柔区经济社会大发展,结合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提出了怀柔区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对策。  相似文献   

6.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本文对松原市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现状和保护对策进行分析和探讨,旨在加强对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以此缓解人们生产生活过程中的用水难题。  相似文献   

7.
刘福生  李廷碧  孙冲 《山东水利》2013,(1):39-40,58
广饶县属于资源性严重缺水地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缺水矛盾日益突出,水环境压力不断加大.本文结合广饶县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特性及存在问题,提出了加强水资源保护、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对措.  相似文献   

8.
李福堂 《山西水利》2002,(Z1):39-40
综合分析了长治市水资源利用率低、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实际情况,阐述了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提出了水资源保护的一些战略措施.  相似文献   

9.
流经虎林市的穆棱河水体污染及枯水现象日趋严重,应及早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治理,全面作好水资源保护规划,提高全社会保护水资源意识,以最少的投入发挥最大的效益,对穆棱河实施有效地保护和治理,造福社会,造福子孙后代。  相似文献   

10.
吉林省水资源匮乏和水污染日益严重所构成的水危机,已成为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建设生态省的制约因素。文中主要根据水利部门的有关职责,对吉林省水资源保护对策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1.
陕西省榆林市属于资源性缺水、工程性缺水、结构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并存的地区,由于能源化工产业的高速发展,导致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同时区域水资源承载力已经接近极限,解决的根本出路在于水权置换—黄河引水。在分析榆林市水资源状况和面临形势的基础上,对水权置换—黄河引水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2.
水行政部门在水资源保护工作中的职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现实存在着洪涝灾害、干旱缺水、水污染、水土流失四大水问题,这些与水资源保护直接相关。水资源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是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工作之一。而水行政部门是水资源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这是国家与法律赋予的权利与职责。要做好水资源保护工作,就要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重点,突破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难点,加强水资源保护的法规、规划、技术标准建设,加强水资源保护队伍建设。  相似文献   

13.
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把节约资源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要求加强生态与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目前。我国的GDP占世界的4%,人121约占世界的20%。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是靠资源的过高消耗实现的.建立在对资源和环境严重透支的基础上.我国水泥消耗占世界的40%左右.原煤消耗占31%.铁矿石消耗占30%.钢材消耗占27%.经济增长付出了高昂的资源和环境代价。在我国这样一个人121众多、人均资源相当贫乏的国家.这种粗放型的增长是难以为继的。  相似文献   

14.
<正>1水资源及其重要作用1.1水资源水资源是指能够被人类直接利用,有数量和质量保障的淡水资源。三山六水一分田,地球是个"水球",地球上水的总贮量约有13.9亿km3,其中97%为海洋咸水,不能直接为人类利用。淡水的总量仅为0.36亿km3,而且不足地球总水量  相似文献   

15.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从现在起.应当把立法工作提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议程上来”,标志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水利法治建设作为国家法治建设的组成部分,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有力引导、规范和保障了水利发展与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相似文献   

16.
从水权 ,水权公有制的垄断性、外部性、市场失效性的特点及水环境权入手 ,根据水资源保护的内涵以及责任与水资源所有权一致的原则 ,谁利用谁补偿、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负担的原则 ,尝试性地界定了水资源保护中政府和市场主体的责任 ,探讨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 ,我国政府在水资源保护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为制定政策、立法、监督管理、水体的综合整治等基础性工作 ,指出水资源保护是主要由政府完成的公共事务 ,政府应采取多种措施筹集资金 ,并安排足额资金 ,以充分履行政府职能。  相似文献   

17.
对水资源保护补偿费的定义进行界定 ,对水资源保护补偿费与水资源费、水费、排污费的内涵进行对比分析 ,并从自然资源定价理论方面分析水资源保护补偿费、水资源费、排污费的性质。认为水资源保护补偿费与其他收费之间界限清楚 ,在主要内容和使用方面有本质不同 ,不属于重复收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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