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坝高十五米以上或者库容一百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建筑物等。坝高十五米以下、十米以上或者库容一百万立方米以下、十万立方米以上,对重要城镇、交通干线、重要军事设施、工矿区安全有潜在危险的大坝,其安全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第三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实施监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下简称《防洪法》)规定,除治安管理处罚和该法第60条规定外,法律责任所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含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内,下同)决定。对照《防汛条例》,不难看出,这是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在防洪工作中新的职责。要充分发挥水行政主管部门在防洪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等职能,就必须依法开展防洪工  相似文献   

3.
《大坝与安全》2014,(1):8-8
正据水利部为切实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强化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要求,近日,水利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按照水利普查公布的大型水库名册,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全部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即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报送水利部,并在中央有关媒体予以公布。同时,要求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落实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  相似文献   

4.
<正>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水利改革,建立健全责任明确、权责一致、上下协调、运转高效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机制,水利部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责任的意见》(水建管[2014]408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一是分级管理,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的水利工程建设  相似文献   

5.
十字街水库大坝工程于2009年进行过除险加固,大坝运行至今已过10年,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 258—2017)有关规定,对十字街水库大坝进行了安全评价。文章结合东港市十字街水库工程安全鉴定经过及结论,探讨了水库安全鉴定应注意的一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修补措施及建议,为类似工程安全鉴定分析提供了必要的参考。  相似文献   

6.
水库大坝注册登记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一、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 根据国务院1991年3月22日发布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23条的规定,水利部制定了《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995年12月28日以水利部(水管(1995]290号文)发布实施,并于1997年12月25日以水利部(水政资[1997]538号文)修改并重新发布。  相似文献   

7.
中国水利网站1月26日讯近日,水利部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要求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按照水利普查公布的大型水库名册,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全部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即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报送水利部,并在中央有关媒体予以公布。同时,要求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落实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落实本辖区内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并于汛前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8.
八堆子水库大坝工程于2009年进行过除险加固,大坝运行至今已11a,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 258-2017)有关规定,对八堆子水库大坝进行了安全评价。文章结合彰武县八堆子水库工程安全鉴定经过及结论,探讨了水库安全鉴定应注意的一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修补措施及建议,为类似工程安全鉴定分析提供了必要的参考。  相似文献   

9.
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完善大坝安全鉴定制度,保证大坝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22条的规定,水利部于1995年制定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并于2001年发布了《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是科学地评定大坝安全类别、保障水库安全度汛、落实防汛抢险措施的重要依据,也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前期工作的重要阶段。因此,大坝安全鉴定必须严格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和《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开展各项工作。陕西省已建成水库1050座,大型水库仅6座,中小型水库…  相似文献   

10.
李娜 《河北水利》2024,(3):12-13+20
<正>一、全力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1.压实工程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水库大坝、堤防、水闸安全运行责任制。逐库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督促各类责任人按照规定履行工作职责;把落实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作为保障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的重要抓手,要严格组织培训,不断提高责任人的履职能力;落实堤防、水闸地方政府防汛行政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责任和管理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到机构、责任到岗位、责任到人员。  相似文献   

11.
《四川水力发电》2010,(2):27-27
为进一步加强福建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福建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并于2009年12月2日印发全省贯彻执行。该《规定》对水库大坝管理范围、管理责任、监督管理、注册登记、安全鉴定、险情加固、度汛管理等七个方面内容都作了明确要求,  相似文献   

1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坝高十五米以上或者库容一百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建筑物等。  相似文献   

13.
7月26目,水利部公布了全国469座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要求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分工履行各自职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大坝安全的监管。督促水库主管部门(业主)和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水库工程安全运行和综合效益的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14.
长坨子水库除险加固后经过近10年的运行,随着工程使用年限的增加,部分未加固设施超期服役,加固设施也逐渐暴露出各种问题,存在各种安全隐患,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 258-2017)有关规定,对长坨子水库大坝进行安全评价.文章结合彰武县长坨子水库工程安全鉴...  相似文献   

15.
<正>2015年4月1日,国家能源局起草的《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第23号令公布实施,《规定》强化了大坝运行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从运行管理、定期检查、注册登记、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大坝运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对指导大坝运行安全管理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自8月1日起,随着《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正式颁布施行,河南水资源多头管理的历史宣告终结,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全面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在7月3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省水利厅共同发布了上述信息。  相似文献   

17.
《山西水利》2014,(6):1-3
<正>晋政办发〔2014〕4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库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省水库及其大坝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相似文献   

18.
自8月1日起,随着《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正式颁布施行,河南水资源多头管理的历史宣告终结,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全面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法律专家认为,这必将加快河南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进程。新出台的《办法》展现了河南近年来水利发展与改革的新  相似文献   

19.
《大坝与安全》2010,(5):I0001-I0001
<正>为了加强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和管理,规范大坝除险与加固工作,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组织编制了《水电站大坝除险加固管理办法》,于2010年10月21日  相似文献   

20.
<正>经省政府同意,2015年6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我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四类管理对象,强调县、乡镇人民政府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责任主体,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能和乡镇水利工作站(流域中心站)职责,以及县级以上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农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