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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Planning》2017,(36)
构建健全、科学性金融消费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机制,针对金融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起着显著作用。然而,非诉讼解决机制与以往诉讼解决机制相比,在解决金融消费类纠纷中存在更多的优点。下文,将对国内金融消费纠纷采取非诉讼解决机制所面临的困境加以试析,便于对金融服务相关督查机构的建立、对金融仲裁制度加以强化从众多方面进行有力健全、整改。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15,(3)
银行业自律规范即银行业协会对成员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而制定的自治规范之总和,主要包括协会章程、行业规范、惩罚规范、纠纷解决规范等。银行业自律规范具有国家法律和私人契约的两重功效,其效力边界主要限于成员且强制力较弱,不涉及非成员,在承担社会责任的意义上效力及于金融消费者。银行业自律规范效力的监督审查机制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监督。立法监督虽成本较大但未来可用,行政监督应当慎用,司法监督则最合适。  相似文献   

3.
《Planning》2013,(11)
诉讼一直以其权威性、强制性和终局性处于整个纠纷解决机制的核心地位。但是近年来,以法律谈判、调解等为主要形态的各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正因其公平高效、便利务实、灵活快捷的特点,迅速成为一种时代的潮流,并且对整个纠纷解决体系的面貌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15,(2)
农村社会矛盾纠纷是社会性问题,关系着社会的发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加强和完善农村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要从当前我国农村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入手,通过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设计,实现诉讼与非诉讼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相济、互补衔接的有机融合,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使纠纷得以及时、公正和妥善解决。只有这样,才有利于破解"三农"问题,构建稳定、和谐与公正的农村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5.
《Planning》2020,(3)
伴随着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爆炸式增长,背后暴露的问题也越来越多,特别是网络借贷和融资方面的问题。然而,依靠传统的诉讼机制难以处理这些纠纷,人们逐渐开始关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其中仲裁以其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成为商事社会纠纷解决的首选方式。因此,结合互联网技术,在传统线下仲裁的基础上,探索一种能够解决互联网金融纠纷的新型网络仲裁机制,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13,(4)
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逐渐成为是人关注的焦点。本文以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公平、效率为着眼点,通过分析我国消费者权利保护的现状及原因,结合我国消费者权益纠纷解决机制的实践经验和国外先进成果,提出适合我国的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以便使消费者权益得到更好地保护。  相似文献   

7.
《Planning》2014,(16)
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新增了先行调解这一制度,本文从辨析先行调解的性质入手,指出先行调解是法院立案前的调解,性质为非诉讼解决纠纷方式,并以此为切入点对先行调解的特点进行分析,认为先行调解具有非诉讼性、法院主导性、平等和自愿性、执行力待确定。最后对先行调解的程序进行了简单的构想。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15,(19)
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2013年8月30日银监会发布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对商业银行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对待银行业消费者提出了新的要求。商业银行有必要结合新《消法》和监管规定,认真研究新常态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客户意见反映了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诉求。探讨了客户意见的分析思路和分析方法,并从客户意见的角度,分析影响客户体验和满意度的因素,就如何提高商业银行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出建议,为加强基础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17,(35):171-172
调解制度作为我国古代的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是我国传统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古代调解制度在西周时已有了技术性的规定,在明清时已形成较为完备的体系。中国古代调解制度可以分为民间调处、官府调处、官批民调。中国古代调解制度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中国古代的调解制度对今天的调解制度而言有其合理存在的道理,应当批判地继承。  相似文献   

10.
建设要闻     
王玉洁 《建筑》2023,(9):14-15
<正>01最高人民法院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和党中央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大部署,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工作,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前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居”生活的美好期盼,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完善“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提出明确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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