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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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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lanning》2020,(4):78-79
当前,司法实务中长期运行的低非讼化纠纷解决途径、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家事纠纷解决的特殊质效要求。家事纠纷的基本特点、家事纠纷解决之价值追求、克服"对抗—判定"诉讼模式缺陷的要求以及我国家事民族传统、革命司法传统的影响等都决定了家事纠纷解决应走非讼化之路。域外国家已经确立的家事纠纷解决理念、调解优先等程序制度及其实务运行经验,启示着我国家事纠纷解决之非讼化路径选择和方案构建;我国家事纠纷解决的现状以及减轻审判压力的需要迫切要求推进家事纠纷解决非讼化改革。鉴此,我国有必要重新确立家事纠纷非讼化的理念、原则,系统构建促进家事纠纷解决非讼化的程序制度,推进我国家事纠纷解决的非讼化进程。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19,(10)
近年来,离婚、抚养、继承等家事纠纷持续上升,进入法院的家事案件占民事案件三分之一左右。家事案件中存在的身份关系具有极大特殊性,这个特殊性决定了不能将普通案件中的辩论式对抗主义等全部用于家事案件审判,这无疑给法官审理案件增加了极大的难度。我国自2016年开始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至今两年时间家事审判改革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笔者认为应该在家事审判改革中格外注重对儿童的保护。  相似文献   

3.
《Planning》2019,(15)
家事案件由于其伦理性、人身性、公益性的特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不符合其特殊性,且无法使调解发挥作用。因此,应当为其设立专门的家事诉讼程序,从制定专门的家事审判法、设立家事法院、设立调解前置强制程序方面构建家事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17,(35):12-14
随着世界各国对于诉讼理论的逐步加深,对诉讼内涵,诉讼类型更为注意,审判模式从单一的法院审判向多元化的矛盾解决方式转变。基于当前理论界关于家事纠纷研究,由其本身的私密性,关系的复杂性应区分与普通的民事诉讼,不仅需通过法院的审判解决问题,更加需要多元化的,多方面的解决模式化解纠纷,不仅以案结而事了。目前我国的家事审判制度存在法官对其认识的缺失,调解方式单一等问题,需要结合当今我国相应制度,从理论向实践多元解决家事纠纷转变。  相似文献   

5.
《Planning》2019,(23):65-66
近年来,家事纠纷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纠纷不断凸显。涉外家事纠纷送达难等问题在浙江等地的法院也越来越成为难题。其中,温州瓯海法院作为家事审判改革的试点法院之一,在借鉴其他法院经验的基础上实施海外调解员制度。本文旨在介绍温州法院实施海外调解员制度的经验及成果,并对该制度进行学理上的探讨,进一步分析其合法性。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19,(1):100-101
在当前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重思夫妻配偶权之保护意义重大。从我国配偶权保护之现状出发,本文首先对配偶权作一个简单概述。保护夫妻之配偶权是有合理性的,其体现了有权利即有救济之理念、符合我国婚姻家庭之本质所求、体现了婚姻自由之本质,有利于男女之平等保护。对我国配偶权保护之构建关键在于立法明确规定配偶权,发挥能动司法;制定专门的家事诉讼法,对配偶权等婚姻家庭纠纷进行专业审理。  相似文献   

7.
《Planning》2019,(9)
根据最近的司法改革来看,家事法庭已然成为了一个迫在眉睫的话题。据调查,近年来涉及婚姻、继承等家事案件已成为民事案件不可或缺的一大部分,为了提高司法效率,更好的解决民事纠纷,家事法庭成为优选。未成年人是我国的未来,1989年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更是确立了国际儿童保护的根本准则——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因此,其审判对其有重要意义,可谓是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8.
徐波 《建筑》2013,(4):48-49
法院在审理工程案件中经常会遇到工程款的结算、付款等纠纷。特别是政府工程,审判实践中发包方经常会以工程尚未经过审计为由,作为不结算、不付款的抗辩理由,致使工程结算和付款纠纷久拖不决。这种抗辩理由在传统审判思维模式下,给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很大的困扰。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19,(6)
我国现行的家事诉讼调解机制难以应对日渐复杂的家事纠纷案件,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许多需要完善的问题,在家事审判方式及其工作机制的改革不断探索的当下,对我国家事诉讼调解制度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文章结合我国家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发展现状,总结出其中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从调解人员选任、未成年利益保护,提高调解效率等方面,对我国家事诉讼调解制度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0.
建设工程施工是工程建设中最主要的内容,涉及的法律关系最为复杂,在实践中发生的纠纷也最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已出台近一年,该《解释》为人民法院在审理工程建设领域,包括拖欠工程款、阴阳合同、垫资承包等等在内的一系列疑难纠纷,提供了统一的司法审判依据,对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建筑市场的交易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拟从实践的角度出发,对该《解释》的部分主要内容进行一些相关的系统分析,以期抛砖引玉。1关于制订《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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