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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Planning》2017,(36)
公证遗嘱形式是国家法律确立的遗嘱形式之一,现如今公证遗嘱形式被立遗嘱人广泛运用。单纯的根据字面上所表述的意义,可以将公证遗嘱理解为以公证形式确立的遗嘱。但从其实质效力讲,相较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在法律层面上公证遗嘱效力最高且具有优先性,而这种优先的法律效力被执法部门和相关机构所认可,并受法律的有效保护。对于立遗嘱人而言,公证遗嘱最能够反映其真实意愿,其更具可靠性和真实性。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19,(27):161-162
遗嘱属于一种典型的民事法律行为,符合要式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明确指出,医嘱的有效性必须符合相关实质性、形式等相关要件,遗嘱的形式要件必须符合以下五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遗嘱的实质要件是能够确认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随着电脑的普及应用,打印遗嘱在审判实践中引发的争议日趋增多,打印遗嘱在现行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中遭遇法律真空。实务界对打印遗嘱的法律性质及效力认识不统一,导致裁判尺度不一,影响了司法的权威。本文通过一则涉及打印遗嘱的继承纠纷案例,探究形式上有瑕疵的打印遗嘱的法律性质的界定效力,以对审理涉及打印遗嘱的继承案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3.
《Planning》2015,(24)
我国继承法等相关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转继承,而最高院关于转继承的司法解释也只是一笔带过,相对于复杂的实务而言显得苍白无力。转继承公证是继承公证的一部分,对转继承的不同理解,直接导致转继承公证不同的法律后果。明确转继承的性质,无论是对于公证实务还是其他法律实务,都显得必要而迫切。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19,(34)
我们国家正处于新常态发展环境下,特别是在经济发展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但是公证业务受到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冲击也会不可避免的发生改变。从公证业务的发展趋势来看,之前的传统领域逐渐向新兴领域进行转变。公证制度也会与市场经济联系更加紧密,法律专业职业化、服务的精细化、规章制度的完善都是公证业务未来的发展的方向,本文主要对现在新常态环境下公证业务的路径选择进行全面详细的分析,从而能够得到公证行业、全社会的关注,推动公证行业的改革创新发展。  相似文献   

5.
《Planning》2019,(10)
公证作为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平和的法律方式来预防纠纷发生、化解社会矛盾的形式,随着我国对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加强与完善公证法律服务,是推动公证行业发展的关键,对于多个方面的发展具有积极且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18,(3)
本文分析从公证文书的形式证据力和实质证据力两个角度探索了公证文书的证据效力,目的在于为公证文书的证据力提供更为明确的法律阐述,使得公证文书的法律效力得到彰显。  相似文献   

7.
《Planning》2022,(2)
精神损害赔偿在我国民事审判司法实践中已适用得相当普遍,而刑事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却被排除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外。如何突破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的阻碍,使刑事被害人的精神权利得到更好的法律保护,是司法实践中应高度重视的紧迫问题。针对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存在的问题和司法实践中涌现出来的新现象,对刑事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问题进行尝试性探讨。  相似文献   

8.
公证作为一个行业,是近代法制文明的产物,在现代法制社会的舞台上,公证员必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公证工作就是通过沟通和法律服务手段,使得公证各申请主体在法律的框架内达成圆满和谐,公证员就是纽带,随着经济不断的发展,人们更加关注公证,关注公证的公信力。如何提高公证的公信力,树立公证的良好形象并履行职责,公证员的法律责任如何产生?产生的因素有哪些?怎样才能降低公证员的执业风险?需要采取什么措施才能避免公证法律责任的承担?本文仅提供一些观点和看法,以便广大公证员更好的服务于现代法制社会。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19,(7)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我国法律赋予公证遗嘱具有高于其他形式遗嘱的优先效力。我国法律规定了公证机构不仅可以办理遗嘱公证,而且可以单纯办理保管遗嘱事务。  相似文献   

10.
《Planning》2018,(8)
民法总则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该条不仅肯定了习惯作为民法渊源的地位,同时对民法渊源作了一个除外规定。把习惯正式作为民法的渊源有效的丰富民法渊源的内容,有利于保持民法规则体系的开放性以及鲜明性,使得民事法律的来源依据更鲜明,更能永葆青春,这是民法渊源应具有的特性。司法解释在民事生活中扮演了一个不容忽视的角色,实践中对它的应用也十分的广泛,但它却不是我国民法的民法,本文从司法解释在实际民事领域中的应用、作为民法渊源的意义出发,论述司法解释引入民法渊源具有正当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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