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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以下简称《新检规》),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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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一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以下简称《新检规》)宣贯之际,笔者进行了仔细、认真的学习。笔者发现《新检规》强调:只有落实电梯相关生产企业的工作,尤其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和使用单位的使用管理工作,才能真正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就当前中国电梯行业的安全水平,如能落实这些工作,安全完全能够得到保障。相应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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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社会各界对如何确保电梯使用安全给予了充分关注,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管理进行过深入的讨论,但对保障电梯使用安全的维护保养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却鲜有人提起。实际上,电梯维护保养施工期间的相关负面事件经常见诸报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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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电梯安装、维修、保养中的具体施工行为,北京市结合实际情况,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了3项强制性地方标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和《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上述标准已于2007年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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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电梯频频伤人的事故,在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切实落实《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对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强化电梯钥匙等管理制度的落实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耍研究如何通过技术完善和升级,来预防或杜绝电梯伤亡事故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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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钳一限速器联动装置是电梯安全运行中重要的安全保护装置,根据TSGTT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规定,使用周期达到2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电梯,应当由经许可的电梯检验机构或者电梯生产单位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校验,以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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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示范文本已经由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质监局联合批准,于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推广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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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现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数量迅猛增长,安全保障压力不断增大,人民群众对安全保障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然而,近年来几个大城市相继发生多起电梯和自动扶梯事故,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在此背景下,《特种设备安全法》应运而生。这几年,使用环节是发生事故的主要环节,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缺乏责任感、法律意识淡薄、资金紧张和管理不善,导致电梯带病运行的情况时有发生。《特种设备安全法》明确和强化了电梯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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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资格许可工作,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及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质量与安全性能,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了《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许可规则》,并于2003年8月8日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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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运行的安全性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注意和重视。作为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重要依据—《电梯监督检验规程》(以下简称(《检规》)于2002年3月1日起实施。《检规》的实施对于检验机构更好地实施对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保障电梯的安全运行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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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要求电梯必须设置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并在附录D中规定了其试验方法。2009年12月4日颁布、2010年4月1日实施的TSGT700l-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以下简称《新检规》)也要求在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时,对于按照GB7588-2003生产的电梯进行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试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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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到重庆市渝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监察科办理电梯注册登记时,工作人员告知:“根据《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第三十七条规定:电梯使用者应当安装电梯安全运行监控和应急呼救系统,并保证其有效使用”;“从今后起凡新安装电梯应安装电梯运行管理系统,即电梯监控终端服务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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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工业》2014,(3):59-59
每部电梯都有专人来管理使用单位是安全责任主体
5月27日,安徽省出台了《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并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这也是安徽省第一部关于电梯安全的规范文本。
使用单位负责安全管理
在标准中,明确提出建设单位尚未将电梯交付其他责任主体时,该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电梯所有权人或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电梯时,所有权人或业主委员会为电梯使用单位;电梯所有权人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相关单位管理电梯时,应当与受托人签订托管协议,明确受委托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使用单位是电梯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应使用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负责电梯日常运行的安全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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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以下简称《新检规》),并于2009年12月4日发布,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发布的《电梯监督检验规程》(以下简称《老检规》)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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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梯轿厢面积的控制是电梯安全运行的一个重要保障。随着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以下简称《新检规》)的颁布实施,政府部门对轿厢超面积的电梯的监管也越来越严格。笔者在日常的电梯监督检验工作中经常会遇到有些电梯轿厢超面积的情况,现结合《新检规》对相关问题进行如下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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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与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均对电梯正常使用条件有明确规定,绝大部分电梯工作环境均符合这些正常使用条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