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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电梯》2010年23期刊登的《由计算实例引起对电梯新检规的思考》一文中有这样一段论述:“《新检规》第8.3项和第8.12项已超出了GB7588—2003的规定要求。 相似文献
2.
在《电梯监督检验规程》(以下简称《检规》)实施后,由于相当一些在用电梯以及少数新装电梯在制动器控制电路上不符合《检规》第2.8.3条的规定。因此,在整改过程中出现了五花八门的整改方案以及错误的制动器控制电路。所以,我认为有必要对照GB 7588—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相关条款进一步加深对《检规》第2.8.3条的理解。 相似文献
3.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12.4.2.3.1条和《电梯监督检验规程》(以下简称《检规》)第2.8.3条规定“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当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防止电梯再运行。” 相似文献
4.
在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要求电梯必须设置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并在附录D中规定了其试验方法。2009年12月4日颁布、2010年4月1日实施的TSGT700l-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以下简称《新检规》)也要求在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时,对于按照GB7588-2003生产的电梯进行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试验。 相似文献
5.
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一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以下简称《新检规》)于2010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与2002年版《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相比,《新检规》增加了一些检验项目。企业自检部门或监督检验机构对这些新增检验项目可能会存在不同理解。《新检规》第3.16项第(5)款就是新增加的一条检验项目, 相似文献
6.
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以下简称《新检规》)于2010年4月1日起实施,与原《电梯监督检验规程》(以下简称《旧检规》)相比,《新检规》增加了对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检验。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要求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包括速度监控和减速元件。目前常见的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有:限速器一上行安全钳、限速器一对重安全钳、限速器一钢丝绳制动器、限速器一曳引轮制动器4种型式。前3种型式出现较早,原理清晰,已被相关技术人员熟悉和掌握。 相似文献
7.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电梯监督检验规程》(以下简称《检规》)均对电梯制动器电气控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将其列为检验内容的重要项目,《检规》第2.8.3条规定:“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由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实现。当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防止电梯再运行。”笔者认为该项要求包括3层意思:①两个或以上接触器均应独立;②任意一个接触器触点粘连后,不能造成电梯失控;③任意一个接触器粘连后应防止电梯反向运行。 相似文献
8.
对于无机房电梯,应特别注意对电梯维修人员、电梯检测人员的安全防护。为此,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以下简称“新检规”)根据不同类型的轿厢机械锁定方式提出了第7.2、7.3、7.4项等合计8项检测规定与要求。 相似文献
9.
1对电梯限速器检验要求的理解
检验机构对电梯限速器进行检验的依据是国家质监总局《关于印发〈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国质检锅[2002]1号)文件所公布的“电梯监督检验规程》(以下简称《检规》)。关于对电梯限速器的检验,在《检规》附录2“电梯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的第2.10.4条中这样规定:“对于没有限速器调试证书副本的新安装电梯和封记移动或动作出现异常的限速器及使用周期达到2年时,应进行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