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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国务院第504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正式对外公布,新的《物业管理条例》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在规定业主可申请撤销业委会或业主大会侵权决定、扩大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委会的范围的同时,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将“业主公约”修改为“管理规约”,将“业主临时公约”修改为“临时管理规约”——此举标志着物业定位由“管理”转向“服务”。[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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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4年1月1日起执行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在政府法规中明确提出物业服务收费形式这属于首次。笔者下面将对这两种收费模式进行详细的比较和分析,为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在选择收费模式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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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4年1月1日起执行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在政府法规中明确提出物业服务收费形式这属于首次。笔者下面将对这两种收费模式进行详细的比较和分析,为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在选择收费模式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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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科技(建设部)》2003,(12):34-35
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联合制定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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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回归到业主共治本质的物业管理,以此为逻辑起点的物业管理制度体系重构,并非是打破物业服务企业的"饭碗",而是有利于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正确选择。随着《物权法》的施行,私权理念已深入人心,业主权利意识进一步增强,业主自治开始勃兴,《物业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以物业服务企业为市场主导力量的一元化物业管理模式已呈现出明显的滞后性,《条例》制定之初采取回避态度的诸如业主团体法律地位等一些问题也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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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厘清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各种基本概念的基础上,本文以广州市为例,对前期物业管理招标进行理论层面的解析,以飨读者。基本概念初探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物业管理的定义为:“物业管理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的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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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8日,由《城市开发》杂志社主办,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办的"首届高端物业服务发展论坛暨《城市开发》物业管理(高端住宅)企业联盟会议"在长沙隆重召开。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周洪斌,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物专委会长陈荣社,碧桂园集团湘渝川赣区域副总裁、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长江,"《城市开发》物业管理(高端住宅)企业联盟"成员企业的领导,以及部分来自湖南和湘外的《城市开发》杂志编委企业领导等100多人,出席了会议和论坛。会议由本刊总编赵富林主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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