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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结合管理实践,介绍了建设业主“资质”低下情况造成的危害,提出了建设业主“资质”概念,并对如何提高建设业主“资质”作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2.
建欣 《建筑》2003,(2):24-25
中国建筑工程质量最高奖,国内哪家建筑企业获得最多?上海建工集团以获得39个“鲁班奖”的佳绩名列前茅。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上海建工集团凭借可靠的工程质量,多年来保持全国同行的领头羊地位,对他们而言,“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座右铭,已经转化为先进、高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其中更不乏创新的火花。业主为本许多施工企业都有这样的问题:“以业主和用户为中心”、“业主和用户就是上帝”,这些口号在工程竣工交付时是个“宝”,可在企业内部却常常失去“号召力”─施工现场的员工们一般不直接与业主、用户面对面,怎能感受到“业主和…  相似文献   

3.
宋安成 《上海住宅》2006,(12):102-104
2006年10月21日,由海业伟公司牵头组织,在杨浦区召开了“和谐社区沙龙”,与会人员有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物业管理公司老总、业主委员会主任、律师及新闻媒体记,就成立“业主委员会行业协会”事宜进行讨论。笔也应邀参加会议。会上,大家就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设立“业主委员会行业协会”进行了深入、激烈地讨论。有人认为应当成立“业主委员会协会 ”,以便解决物业管理中侵犯业主权利的行为、保护业主的利益及推进物业管理公司规范管理。有人认为业主委员会目前没有形成一个行业,不应组建行业协会,也有人认为业主委员会法律上尚没有名分, 成立一个行业协会逻辑上也讲不通。笔在此发表自己的粗浅薄见,以期与各位业内人士交流。  相似文献   

4.
张磊 《建设监理》2003,(1):40-40
当前,在工程施工阶段,业主参与监理具体事务的情况相当普遍,并已引起建筑界的广泛关注。其中,有业主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业主对项目监理能力、信誉、责任的不信任;也有监理自身的原因,有些监理单位担心监理工作最终得不到业主的认可,索性要求业主一起参与工程“监理”,借以封堵业主口舌;而有些则是能力不足,怕负责任,于是每道程序都要业主参加,希望处处留下业主“痕迹”,以便事故发生后,由业主分摊一半责任。本文从工程建设效果与工程合同及法律角度入手,试图就这一现象进行分析,指出业主参与“监理”的弊病所在。1 业…  相似文献   

5.
8月26日国务院第504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正式对外公布,新的《物业管理条例》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在规定业主可申请撤销业委会或业主大会侵权决定、扩大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委会的范围的同时,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将“业主公约”修改为“管理规约”,将“业主临时公约”修改为“临时管理规约”——此举标志着物业定位由“管理”转向“服务”。[第一段]  相似文献   

6.
在农工商房产,物业服务犹如美丽的小花芬芳美丽。在丽都、明旺、东旺三家物业公司的陈列室里,挂满了业主送来的“为业主解难、急业主所急”、“精致周全、便民利民”的锦旗和赞语。  相似文献   

7.
物业管理=物业公司管。;业主不是“上帝”,物业公司和业主不存在“主人”和“仆人”的关系。强调业主自治,并不是说这个小区里业主说了算。买房人在买房时只重视房屋本身的价格,对物业管理的问题往往觉得等到人住以后再说,这为物业管理纠纷埋下了隐患。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是因为业主的消费观念没有转变。物业公司冤枉,大部分问题是代房地产商受过。不承认房地产商发展的物业没有卖出之前,也是业主。房地产商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没有到期,业主委员会不是签字方,无权解除合同,否则,物业公司的前期投人会受损失,还会影响物业管理的稳定。物业管理行业是一个低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需要企业的培训,逐步提高,业主不应对物业公司要求过高。过分强调市场原则,忽视政府对公共服务价格约束的作用和必要性,忽视人民的承受能力。  相似文献   

8.
宴想东方     
《现代装饰》2006,(8):92-97
最近开始多了个口头禅“我快疯了”,他们告诉我不知“直接疯了”还可以少了些业主的折磨,想想也对。看来我的EQ还是太低在刁钻的业主面前,还是忍不住地因为理念和方向不同而跺脚咆哮,很明显业主倒是比我有风度多了。大概只有我这样的人脑袋才会“瓦头了”(上海人说脑袋坏了),但最终结果倒也差强人意,我妥协一半业主妥协一半,  相似文献   

9.
房屋安全检测直接关系到相关主体的根本利益,相关主体存在着差异化的利益诉求,致使检测结果往往存在巨大争议,倘若处理不当,将会带来潜在社会危害。针对房屋安全检测过程中的争议问题,构建博弈模型,将博弈均衡结果归纳为业主“困局型”、开发商“侥幸型”、检测机构“寻租型”。研究结果表明,业主“困局型”行为取决于业主对房屋合格概率的正确估计;开发商“侥幸型”行为取决于开发商违规操作所支付的成本;检测机构“寻租型”行为取决于检测机构获得的非法收入和被检举揭发的概率。  相似文献   

10.
也谈“监理单位是业主的代理人吗?”牛汝麒(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东方公司)监理单位是接受业主委托,通过与业主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对业主与承建方签订的建设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与管理的独立法人。业主与监理单位是两家独立法人,通过合同建立具有独立承担...  相似文献   

11.
《城乡建设》2007,(10):30-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对《物业管理条例》作了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相似文献   

12.
《工程质量》2014,(Z1):61
“2014业主BIM战略高峰论坛”近日在京举行,200余位两岸三地业主方、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的高层管理者、行业专家受邀出席论坛,共同就BIM技术在业主项目管理中的价值与意义展开研讨。  相似文献   

13.
在国有投资建设项目中,业主处于项目管理的核心,由业主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生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制度。但是,我国的国有投资项目的业主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业主”,业主实际上有两重属性:一重是“名义业主”,即投资者,也就是国家;另一重是“实际业主”,即建设项目的甲方,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建设单位或业主。“名义业主”与“实际业主”追求的目标不同,承担的责任不同,获得的利益不同,导致国有投资项目的效益并不一定能够达到预定的目标。  相似文献   

14.
试论工程项目建设业主责任制和建设监理制的关系──实行业主责任制必然实行建设监理制刘廷彦我国建设领域从80年代未、90年代初相继开始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以下简称“建设监理制”,和建设项目业主责任制(以下简称“业主责任制”)。这是建设领域两项重大的管理体...  相似文献   

15.
冥想东方     
最近开始多了个口头掸“我快疯了”,他们告诉我不如“直接疯了”还可以少了些业主的折磨,想想也对。看来我的EQ还是太低,在刁钻的业主面前,还是忍不住地因为理念和方向不同而跺脚咆哮,很明显业主倒是比我有风度多了。大概只有我这样的人脑袋才会“瓦头了”(上海人说脑袋坏了),但最终结果倒也差强人意,我妥协一半业主妥协了一半,融合出来的也比较像是符合了市场口味的东西吧。  相似文献   

16.
郑宪永 《安徽建筑》1998,6(5):39-39
今夏我国发生历史罕见的洪水,将九江大堤的一截冲开长达60m的决口,造成的主要原因是工程施工质量低劣。在举国痛恨之余我却在久久思考,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来说在工作中应树立一种什么样的质量观,如何做到用“心”去管理质量呢?试谈管见,以于商榷:1、监理师抓质量必须要“诚”。“诚”是一种充满责任的诚,只要与业主签订了监理合同,就要忠实服务于业主。按照(建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监理是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督,所以,监理首先是要对业主负责,从而与业主共同对国家负责,这个关系是不能随便改变的。要做到“诚”,要想达…  相似文献   

17.
本阐述了电力项目“业主工程师”介入工程管理的必然性、“业主工程师”组织与工作职责和“业主工程师”的薪酬。  相似文献   

18.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己方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问补偿的要求,通常包括因承包商自身的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及工期延误,业主对承包商提出的反索赔,即要求承包商承担修复工程缺陷的费用和缴纳误期违约金以及业主对承包商提出的损失索赔要求进行审查分析和修正,否定承包商的不合理要求两方面含义。由此可见,索赔具有双向性。通常我们将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称之为“施工索赔”,而将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称之为“反索赔”。合理开展索赔与反索赔,对于促进建筑业的发展,提高工程建设效益,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反索赔,是业主反制承包商“低报价,高索赔”伎俩,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的关键。  相似文献   

19.
赵永需 《中国消防》2011,(19):31-31
“吸根烟就要被拘留,我一直认为是政府的‘土政策’。通过这次旁听,才知道,原来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是违法的,我深受教育,以后烟瘾再大也不能触犯法律。”有着40多年“烟史”的童装业主张阿毛如此说道。现场,发出类似感慨的还有众多参加消防违法拘留案件的童装“三合一”企业的业主,  相似文献   

20.
《小城镇建设》2009,(2):8-8
前往重庆市渝北区寻租农村土地的业主不必再四处奔波,该区拟流转土地的农户也不必担心自己的地因为信息闭塞租不出去。渝北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近日正式成立,实现了农户与业主的有效对接,赋予农村土地良好的流动性,解决农村土地“想转谁要”和“想包谁有”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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