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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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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国家经济发展需要,经国务院批准,现对生皮加工贸易政策进行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2.
《江苏造纸》2007,(2):45-45
根据国家商务部联合公告2007年12号文件规定,自2007年4月26日起“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有所调整。“全部使用进口木浆(商品税号4701—4706)。生产中不添加国产浆的出口纸及其纸品(商品税号4801—4816)可以开展加工贸易”。并指出,这项新政策于2007年4月26日起生效。这是自2006年1月1日起国家将木浆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后的首次松动。  相似文献   

3.
《北京皮革》2010,(1):18-19
为落实稳外需、保市场、保民生的要求,结合2009年商务部、环境保护部、海关总暑8号公告对生皮加工贸易继续实行总量控制和限制“两高一资”的原则,经对现有开展生皮加工贸易的企业厦申请新增企业情况进行审核,商务部、环保部、海关总署于2009年12月3目发出通知,对生皮加工贸易企业及生皮进口数量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4.
乔立鹏 《北京皮革》2006,(11):20-21
2005年12月1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联合下发第105号公告,其中禁止进口生皮做加工贸易业务,这对青岛市皮革企业的牛产和经营造成一定影响。企业通过内部挖潜、转变贸易方式等措施基本保证了正常运转。据海关统计,2005年青岛市生皮加工贸易进口15,580万美元,同比下降2.0%。2006年9月11日,二部门再次下发第63号公告和第390号文件,对生皮加工贸易政策进行了调整。为了及时了解两次调整生皮加工贸易政策对青岛市相关加工贸易企业造成的影响,支持企业继续健康发展,青岛市外经贸局在国家政策出台后立即通知相关企业,指导企业及早采取措施,做好应对和调整。  相似文献   

5.
《中外玩具制造》2007,(8):46-46
将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实行差别政策本刊综述商务部、海关总署7月23日联合发布公告,公布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共计1853个十位商品税号,占全部海关商品编码的15%。新政策自2007年8月23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6.
《西部皮革》2009,31(7)
根据国家经济发展需要,经国务院批准,现对生皮加工贸易政策进行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继续禁止进口生皮(商品编码:4101—4103)直接出口半成品革和成品革的加工贸易,允许开展进口半成品革(商品编码:4104—4106)出叮成品革的加工贸易业务。  相似文献   

7.
国家商务部、海关总署于2008年12月31日公告称,被纳入加工贸易禁止目录的多种原料皮仍可以深加工结转的方式进行贸易,这对于进入2009年实现健康平稳发展的河南皮业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  相似文献   

8.
3月2日,国家调整的生皮加工贸易政策开始执行,河南省焦作市共有34家企业从中受益。焦作被誉为河南“皮毛之都”,产业主要集中在孟州市和沁阳市。皮毛产业出13创汇占全市总额的近20%,成为重要的产业创汇大户。隆丰皮草2008年出口创汇14196万元,引领全省生皮制品创汇发展。  相似文献   

9.
日前,为应对金融危机影响,保持外贸稳定增长,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和禁止类目录,涉及加工贸易出口额总共约315亿美元。  相似文献   

10.
《北京皮革》2008,(11):30-31
中国现行的生皮加工贸易政策,将于2008年12月31日到期。毛皮制品出口在河南省加工贸易和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如果取消生皮加工贸易政策,对河南省毛皮加工贸易企业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日前,河南省商务厅在孟州市组织召开了生皮加工贸易座谈会。  相似文献   

11.
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生皮加工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年初实行的生皮加工贸易政策作出了适当调整。新政策的要点,一是有两年的缓冲期,加工贸易可以持续到2008年底,二是皮革必须深加工成皮革制品出口,才能享受加工贸易政策的优惠,三是必须符合省级环评审核要求,四是对加工企业和加工量实行总量探制。国家对皮革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是在中国皮革协会和有关企业做了大量工作的基础上,好不容易争取来的对制革行业减轻影响的举措,新通知既保持了国家产业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同时又维持了皮革行业长期以来形成的产业分工和上下游企业配套关系,为制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争取了时机。  相似文献   

12.
13.
邱雁 《中国油脂》2007,32(7):7-11
自1996年实行低关税政策以来,大豆进口量猛增,国内消费者福利因此大大提高,不过生产者福利损失、加工企业被外资垄断、国内就业受到影响等问题也非常突出。通过讨论运用《农业协定》中特别保障条款和《香港宣言》指定特殊产品使用特别保障机制,研究如何通过贸易政策调整以改善国内贸易条件、改善生产者福利并兼顾消费者福利。关税提高将使国内生产新增大豆少于进口减少大豆,但油脂进口会相应增加,消费者福利损失主要来自豆粕;因为基准税率较低,削减关税不会对国内市场造成大的冲击,但会使不利形势继续恶化,方案中当以削减1/12的幅度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最为轻微。  相似文献   

14.
王会斌 《北京皮革》2007,(10):59-59
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9月5日发布第71号公告,规定允许加工贸易企业可以现金、保付保函等多种形式缴纳台账保证金。  相似文献   

15.
海关总署3月6日发布公告,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征收缓税利息适用的利息率暂由“参照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执行。  相似文献   

16.
《印刷杂志》2008,(5):91
4月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08年版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2008年第22号公告),共有1816个海关编码商品被列入该目录。其中,包括23个印机类商品(含打印机和复印机),其禁止方式为旧机电产品进口;包括2个印刷油墨商品(黑色印刷油墨和其他印刷油墨),其禁止方式为出口:还包括98个纸和纸板类商品,其禁止方式为出口。  相似文献   

17.
商务部、海关总署和环保总局4月5日联合发布公告,公布了《2007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此次共有990种产品列入禁止名单,柴油等大批能源性产品首次禁止进出口。新目录将于2007年4月26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18.
吴妍 《福建轻纺》2014,(12):1-1
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消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多项消费税政策调整事项。  相似文献   

19.
原定有效期截止2008年12月31日的关于对生皮加工贸易政策将有可能延续执行,这是近日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在2008中国皮革业发展论坛上透露的信息。商务部这位负责人所指的是由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于2006年9月联合发出的第390号文件,该文件其中有允许进口生皮出口以皮革制品(皮鞋、皮衣、包袋、沙发座套等)及其他制品或深加工结转为目的的加工贸易的规定。  相似文献   

20.
12007年10月31日,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发布了2007年第59号公告(关于下发《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2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自2007年12月15日起执行。其中有8项为纺织或与纺织相关行业的单耗标准。为了使相关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标准,本刊将从本期起陆续作介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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