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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1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联合下发第105号公告,其中禁止进口生皮做加工贸易业务,这对青岛市皮革企业的牛产和经营造成一定影响。企业通过内部挖潜、转变贸易方式等措施基本保证了正常运转。据海关统计,2005年青岛市生皮加工贸易进口15,580万美元,同比下降2.0%。2006年9月11日,二部门再次下发第63号公告和第390号文件,对生皮加工贸易政策进行了调整。为了及时了解两次调整生皮加工贸易政策对青岛市相关加工贸易企业造成的影响,支持企业继续健康发展,青岛市外经贸局在国家政策出台后立即通知相关企业,指导企业及早采取措施,做好应对和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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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务部、海关总署于2008年12月31日公告称,被纳入加工贸易禁止目录的多种原料皮仍可以深加工结转的方式进行贸易,这对于进入2009年实现健康平稳发展的河南皮业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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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国家调整的生皮加工贸易政策开始执行,河南省焦作市共有34家企业从中受益。焦作被誉为河南“皮毛之都”,产业主要集中在孟州市和沁阳市。皮毛产业出13创汇占全市总额的近20%,成为重要的产业创汇大户。隆丰皮草2008年出口创汇14196万元,引领全省生皮制品创汇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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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应对金融危机影响,保持外贸稳定增长,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和禁止类目录,涉及加工贸易出口额总共约315亿美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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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生皮加工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年初实行的生皮加工贸易政策作出了适当调整。新政策的要点,一是有两年的缓冲期,加工贸易可以持续到2008年底,二是皮革必须深加工成皮革制品出口,才能享受加工贸易政策的优惠,三是必须符合省级环评审核要求,四是对加工企业和加工量实行总量探制。国家对皮革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是在中国皮革协会和有关企业做了大量工作的基础上,好不容易争取来的对制革行业减轻影响的举措,新通知既保持了国家产业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同时又维持了皮革行业长期以来形成的产业分工和上下游企业配套关系,为制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争取了时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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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6年实行低关税政策以来,大豆进口量猛增,国内消费者福利因此大大提高,不过生产者福利损失、加工企业被外资垄断、国内就业受到影响等问题也非常突出。通过讨论运用《农业协定》中特别保障条款和《香港宣言》指定特殊产品使用特别保障机制,研究如何通过贸易政策调整以改善国内贸易条件、改善生产者福利并兼顾消费者福利。关税提高将使国内生产新增大豆少于进口减少大豆,但油脂进口会相应增加,消费者福利损失主要来自豆粕;因为基准税率较低,削减关税不会对国内市场造成大的冲击,但会使不利形势继续恶化,方案中当以削减1/12的幅度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最为轻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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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9月5日发布第71号公告,规定允许加工贸易企业可以现金、保付保函等多种形式缴纳台账保证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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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3月6日发布公告,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征收缓税利息适用的利息率暂由“参照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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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消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多项消费税政策调整事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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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有效期截止2008年12月31日的关于对生皮加工贸易政策将有可能延续执行,这是近日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在2008中国皮革业发展论坛上透露的信息。商务部这位负责人所指的是由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于2006年9月联合发出的第390号文件,该文件其中有允许进口生皮出口以皮革制品(皮鞋、皮衣、包袋、沙发座套等)及其他制品或深加工结转为目的的加工贸易的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