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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新黔 《中国水能及电气化》2009,(1)
2005年,贵州省在新修订的地方性法规《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中规定了水能资源使用权实行有偿出让,并规定具体出让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2007年2月,贵州省出台了省政府规章《贵州省水能资源使用权有偿出让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00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本文就贵州省贯彻落实《办法》的一些具体做法、存在的问题、处理方法及建议作简要介绍. 相似文献
2.
依法做好水能资源管理工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介绍了《贵州省水能资源使用权有偿出让办法》出台的背景、意义及作用,阐述了贯彻好办法的有关要求和对促进小水电有序开发规范管理的积极影响。 相似文献
3.
《中国水能及电气化》2008,(1):57-60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能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水能资源使用权有偿出让,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水能资源,是指利用江河、湖泊等水体的能量进行水力发电的水资源。
第三条 水能资源使用权实行有偿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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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2011,(5):17-17
“十一五”期,出台了省政府规章《贵州省水能资源使用权有偿出让办法》(省政府令第100号,简称100号令)和规范性文件《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能资源和水电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黔府发[2007]9号,简称9号文),不断加强和规范水能资源管理,有力促进了水电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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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国水能及电气化》2007,(3):67-67
贵州省水能资源丰富,水能理论蕴藏量1800多万kW,居全国第六位,开发利用潜力大。日前,贵州省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贵州省水能资源使用权有偿出让办法》,并以省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公布,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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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熊发荣 《中国水能及电气化》2005,(9):12
《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于近日获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水能资源使用权由有管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有偿出让。” 相似文献
10.
2005年8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规定(试行)》的政府规章,较早地明确了水能资源实行统一、有序管理的规定,实行两年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07年2月28日,贵州省以人民政府省长令的形式,公布了《贵州省水能资源使用权有偿出让办法》,明确自4月1日起在统一管理主体的基础上,运用经济手段加强水能资源管理;7月28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在我国首家通过省级地方自主立法的方式,规范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依法管理。希望本期组织的这组文章,通过对法规规章的解读及执行情况的分析,对各地的水能资源管理工作有所裨益。[编者按] 相似文献
11.
潘田明 《中国水能及电气化》2009,(4)
一.全面实行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有偿出让势在必行 长期以来,我国利用计划经济手段配置水能资源,水能资源的开发基本都是无偿的.浙江省按照国家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的改革精神率先进行了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有偿出让的改革. 相似文献
12.
熊发荣 《中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2005,(9):12-12
《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于近日获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5午1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水能资源使用权由有管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有偿出让。” 相似文献
13.
李其道 《中国水能及电气化》2007,(4):65-65
在建立和完善竞争有序的水能资源市场和保障投资者合理利润的条件下,实行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有偿出让、合理折价,出让(或入股)收益主要用于相关补偿和贫困农民增收,有利于解决“企业成本社会承担”的问题,有利于减少投资者与农民、与地方、与其他投资者的矛盾,有利于公平竞争和参与,有利于与农民利益、地方发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4.
水能资源开发权有偿出让制度的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三大补偿机制”之一的水能资源有偿出让,在过去的5年中取得了较大的突破,本文是对5年来我省水能资源开发权有偿出让制度实施情况的一个回顾。 相似文献
15.
云南省是全国水能资源大省,水能资源经济可开发量9 795.04万kW。建立水能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体现了水能资源的稀缺性、资源产权和劳动价值三大内涵,可以有效平衡水能开发相关各方的利益关系;增加水能资源使用权转让的透明度,增加资源所在地政府的财政收入;将开发造成的生态和社会环境的外部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内部化,杜绝对江河的过度开发和无序开发,制止"跑马圈河",有效保护及合理高效开发利用水能资源。 相似文献
16.
汪伦 《中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2008,(1):47-49
水能资源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可再生能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和公共性的社会资源。依据法律、法规,明确政府各部门职能职责,规范水能资源管理,促进水电有序开发,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电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地方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各地对水能资源管理进行了一些探索,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湖南、湖北、广西、福建、贵州、重庆等省(区、市)都相继出台了有关水能资源管理的办法、文件,四川正在积极争取出台四川省水能资源管理办法。下面就我省水能资源管理工作做简要汇报。 相似文献
17.
福建省人民政府针对省情、水情和水能资源开发管理现状,2005年8月出台了《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强调指出水能资源是水资源的组成部分,从而明确了水能资源的管理主体,提出了加强水能资源建管监督的政策措施。这一《规定》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可再生能源法》的精神相一致。《规定》出台后将有利于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完善流域综合规划、维护合理有序的水电开发建设秩序。 相似文献
18.
涂集 《中国水能及电气化》2005,(12):12-16
近年来,贵州省水电开发掀起了热潮,省内外各开发商争相获取各条河流水能资源的开发权,这种现象被称为"圈河运动".一些地方在"圈河运动"中出现了"跑马圈河"、滥占资源等情况,造成水能资源开发无序,社会舆论反响强烈.贵州水利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文件精神,制定了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和开发权有偿出让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印发各地,规范水能资源开发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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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水能资源是有限的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对其开发利用要明确监督和管理主体。水能资源有偿利用是资源价值的具体体现,是依法治水的重要内容,开发利用权要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出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