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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2004,(5)
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简称CNITSEC)是经中央批准成立、代表国家开展信息安全测评认证的职能机构,依据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和信息安全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和运行国家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体系。2003年度,下述52家厂商的60个产品通过国家信息安全认证,认证中心已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注册,并颁发国家信息安全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认证产品公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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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2003,(2)
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原中国国家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简称认证中心)是经中央批准成立的,代表国家开展信息安全测评认证的职能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认证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信息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和运行国家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体系。 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由国家授权,依据国家信息安全测评认证管理委员会确认的有关产品质量认证和信息安全管理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其他补充技术要求与技术规范,对外开展四类认证业务: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信息系统安全认证、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和信息安全人员资质认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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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2003,(1)
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中国国家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简称“认证中心”)是经中央批准成立的,代表国家开展信息安全测评认证的职能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认证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信息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和运行国家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体系。 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由国家授权,依据国家信息安全测评认证管理委员会确认的有关产品质量认证和信息安全管理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其他补充技术要求与技术规范,对外开展四类认证业务: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信息系统安全认证、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和信息安全人员资质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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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2002,(2)
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国家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简称CNITSEC)是经中央批准成立、代表国家开展信息安全测评认证的职能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认证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和运行国家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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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2002,(2)
0. 引言 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国家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简称CNITSEC)是经中央批准成立的、代表国家开展信息安全测评认证工作的职能机构,依据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和信息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管理和运行国家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体系。 “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英文为Certified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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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2002,(7)
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受中国人民银行的委托,根据《人民银行防火墙产品安全测评技术规范》的要求,对中国人民银行选型入围的防火墙产品进行了测评。截止2002年6,下述厂商的19个产品已通过国家信息安全认证,并获得中国人民银行的认可。本中心已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注册,并颁发国家信息安全认证证书,现予公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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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2003,(12)
2003年4月至10月,下列27家厂商的30个产品已通过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认证,4人通过信息安全管理人员(CISO)认证,本中心已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注册,并颁发国家信息安全认证证书,现予公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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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2002,(1)
引言 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简称CNITSEC)是经中央批准成立、代表国家开展信息安全测评认证的职能机构,依据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和信息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管理和运行国家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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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2004,(6)
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信息产品安全测评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获证产品进行了年度监督检查。在本次认证监督工作中,以下79家厂商的102个产品已按时提交了合格的产品年度监督报告,并交纳了产品型号证书年金,通过了本次年度认证监督。权威测评权威测评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关于通过年度监督产品认证的公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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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2003,(4)
通过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认证的人员名单(2003年1月20日至2006年1月19日)通过国家信息安全产品型号认证的单位名单 2003年1月至3月,下述六家厂商的六个产品通过国家信息安全认证,17人通过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认证,本中心已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注册,并颁发国家信息安全认证证书,现予公告。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认证产品和人员认证公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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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入WTO之后,我国产品将有更多机会进军国际市场.但是除了关税壁垒外,还有一种无形的技术壁垒阻挡着我国电子产品顺利进入,这就是各国或各地区对进入本国、本地区市场中各类产品的符合性评定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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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2003年第113号公告,决定对无线局域网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自2004年6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无线局域网产品不得出厂、进口、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自2004年1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检测、认证委托。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加紧起草《无线局域网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为配合无线局域网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工作的开展,本期特别介绍韩国电信/信息技术产品入网制度,帮助读者全面深入地了解无线局域网产品入网认证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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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发布了<部件自愿性认证实施规则>(共37份),涉及电子部件和机动车部件共计37种,要求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在整机认证中,对6家具备规定资质和技术能力的认证机构出具的部件自愿性认证证书,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承认其自愿性认证结果,不得对有关部件重复检测和收费(详见国家认监委2003年第6号公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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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成功加入WTO,我国中小型企业对开拓国际市场的要求越来越迫切,然而大量企业对目的国的技术法规要求却不甚明了,对如何获得目的国国家认证(或批准)更是一无所知,这种状况,几乎成为我国中小型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最主要的障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