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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研究煤矿事故的一般性规律,基于2021年我国煤矿事故数据,通过数理统计分析方法对煤矿事故发生的事故地域、事故类型、事故数量、死亡人数、事故发生月份、事故诱因6个维度进行研究。统计表明,内蒙古、山西、陕西、贵州煤矿事故发生起数较多;顶板事故、安全责任事故、运输事故是煤矿突发事故的主要类型;瓦斯事故、透水事故、顶板事故、安全责任事故和其他事故发生人员伤亡数较为严重,其中的瓦斯事故和透水事故以事故起数低、伤亡高为主要特点;3-9月份是煤矿事故的频发时间,其中7月份煤矿事故最为严重;4月份和8月份伤亡人数为全年最高;地质环境和违章作业是导致煤矿事故发生的主要诱因。在此针对煤矿事故发生规律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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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煤矿瓦斯中毒窒息事故,从事故的等级、事故死亡人数的频次、事故发生的地域和事故发生的时间等方面,对2001年至2009年的煤矿瓦斯中毒窒息事故进行了统计分析,结果表明:一般事故占事故起数的67.8%,占死亡人数的41.7%;较大事故占事故起数的31.9%,占死亡人数的56.2%;煤矿瓦斯中毒窒息事故主要是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少,没有发生特大事故;事故主要集中在四川、贵州、重庆和湖南,占事故起数的61.6%,占死亡人数的50.5%;平均每起事故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有山西、湖北、云南、青海、山东、内蒙古等;2006年以来,瓦斯中毒窒息事故起数虽然逐步减少,但事故平均死亡人数在逐渐增加;4,7,8,9月均是事故的高发月份;上午9~11时和下午15~18时是事故的高发时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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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分析我国煤矿死亡事故发生的规律和准确判断未来我国煤矿的整体安全生产形势,根据2009—2018年我国煤矿死亡事故统计数据,从煤矿事故发生级别、事故类型2个维度对我国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研究。通过SPSS 25.0软件建立Brown线性趋势模型,并对我国2009—2018年煤矿百万吨死亡率进行验证,最后预测2019—2021年我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结果表明2009—2018年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处于持续下降趋势,我国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在事故发生级别上,一般事故发生的事故起数最多,累计造成的人员死亡也是最高,其次是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发生起数在2016年出现了回升,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但是2017年出现回落,没有发生特大事故;在事故类型中,顶板事故发生频率最高,瓦斯事故是一次伤害造成死亡人数最多的;Brown线性趋势模型对2009—2018年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验证表明,相对误差基本上都在30%以内,R^2=0.931,接近于1,均方根误差(RMSE)和正态化的BIC均较小,表明Brown线性趋势模型模型的拟合效果比较好,预测精度较高。对我国煤矿事故发生规律的研究和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的预测验证分析,使煤矿企业制定完备的安全管理措施和避免煤矿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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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00年后我国发生的133起煤矿重特大放炮事故为样本,对放炮事故的发生规律进行了统计分析.统计发现:近几年,我国煤矿放炮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在波动中呈下降趋势;煤矿各月份重特大放炮事故的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大体呈一致性变化,且11月最多,2月最少;有瓦斯(煤尘)参与的重特大放炮事故占事故总数的绝大部分;过去对煤矿放炮事故的统计方法严重忽视了放炮引起各类事故的严重性;发生放炮事故的矿井分布广泛,但呈现南多北少的特点,南方主要集中在贵州、四川和湖南这几个区域,北方主要集中在山西和黑龙江.煤矿企业、政府、监管部门应根据放炮事故发生规律,对重点时间、事故类型,以及重点地域的煤矿加强防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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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统计2000—2021年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基础上,得出如下事故特征:2002年以后,我国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以年均18.4%、17.6%快速下降|重特大、较大和一般事故起数占比总体稳定在1∶4:45,这表明要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必须从化解一般事故做起|近五年顶板、运输、其他和瓦斯事故依然多发,瓦斯、顶板、水害、火灾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5月份事故多发,1月、11月、12月重特大事故多发|部分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管理滑坡、乡镇煤矿违法违规仍是诱发群伤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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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水害事故是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灾害之一,探讨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规律对于预防和控制水害事故、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方面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统计了2001-2020年煤矿水害事故资料,总结了煤矿水害事故发展趋势、水害事故类型比重以及水害事故平均死亡人数发展趋势等。研究分析表明,2002-2013年煤矿水害事故大体呈线性下降,2013年以后下降趋势减缓,煤矿水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一般和较大水害事故占总体比例较大,2002-2012年大体呈线性下降,2012年以后下降幅度趋于平缓;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起数少,造成的死亡人数多,总体走势呈下降趋势,个别年份有较大反弹和波动,仍是水害事故预防的重点。2001-2020年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式总体呈逐年好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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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掌握山西省2018年以来煤矿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对2018年和2019年前十个月事故的发生月份、发生次数、事故等级、事故类型和事故原因等进行了统计分析,从而得出:2019年以来,山西煤矿安全形势变差,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大幅升高,运输、机电和瓦斯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每年的1月、6月、11月发生事故的起数最多;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所占比重达到90%,人的有意识或者无意识的三违现象在人的不安全行为中占比最大;加强煤矿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做好安全培训工作,仍是我省目前最紧迫的主要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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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2001~2016年我国煤矿瓦斯事故起数为基础,利用时间序列预测模型及改进马尔科夫预测模型分别预测了2001~2010年、2001~2011年、…及2001~2015年中各年瓦斯事故起数,并计算了其相对误差。其中,TS分别计算的上述六组值的相对误差平均值在18.72%~23.4%之间,而TSM计算的对应值为5.79%~7.09%,且TSM的预测值的波动趋势更符合真实情况。将上述两种模型分别预测后计算的2011~2016各年瓦斯事故发生起数的相对误差进行线性拟合,发现TSM的预测精度更高。因此,用TSM预测煤矿瓦斯事故起数比用TS预测更可靠,这也间接反映了TSM比TS更多地考虑了因素的近期状况对预测值的影响。最后,用此法预测了2017~2020年我国煤矿瓦斯事故起数,其依次为6起、7起、6起及4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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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方法,以我国2004-2008年的非煤矿山事故统计数据为依据,将事故起数和事故死亡人数作为参考指标,通过计算和分析违反操作规程、生产场所环境不良、安全设施缺少或有缺陷等因素与非煤矿山事故间的灰色关联度,由此导出灰色关联序,从而确定出影响非煤矿山事故的主要相关因素,得出事故多因素与非煤矿山事故间关系的定量化分析结果。该方法简单、精确度比较高,为确定非煤矿山事故因素间的关系提供了一种较为科学的定量评价方法,对分析事故主要原因、掌握事故发生规律提供支撑,有助于减少非煤矿山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山企业生产的正常运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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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方法,以我国2004—2008年的非煤矿山事故统计数据为依据,将事故起数和事故死亡人数作为参考指标,通过计算和分析违反操作规程、生产场所环境不良、安全设施缺少或有缺陷等因素与非煤矿山事故间的灰色关联度,由此导出灰色关联序,从而确定出影响非煤矿山事故的主要相关因素,得出事故多因素与非煤矿山事故间关系的定量化分析结果。该方法简单、精确度比较高,为确定非煤矿山事故因素间的关系提供了一种较为科学的定量评价方法,对分析事故主要原因、掌握事故发生规律提供支撑,有助于减少非煤矿山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山企业生产的正常运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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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十四五”煤矿安全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从事故发生类型、发生时间、煤矿企业性质、地域特征4个方面全面分析了“十三五”期间我国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规律。研究结果表明:“十三五”期间我国共发生煤矿事故984起,死亡1787人,相较于“十二五”期间分别降低了71.37%和69.93%;“十三五”期间我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逐年降低,由2016年的0.156降低到2020年的0.058,降低了62.82%, 2018年百万吨死亡率降低到了0.1以下;1月、11月、12月事故发生的起数最多;煤矿事故发生最频繁的班次为早班,最频繁的时段为8:01—12:00;乡镇煤矿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事故发生次数和事故死亡人数最多,事故发生数占所有重特大事故的70.83%,死亡人数占所有重特大事故死亡人数的73.83%,单次死亡人数达到17.59人;“十三五”期间全国共有14个省份的煤矿发生过事故,占我国省级行政区总数的41.18%,其中黑龙江省、山西省、重庆市发生重特大事故次数最多,是未来重特大煤矿事故监控的重点。基于事故统计规律提出了煤矿事故预防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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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研究近几年我国煤矿一般事故的规律特点,以2019—2021年的煤矿一般事故统计为研究对象,通过轨迹交叉模型分析了一般事故的规律特点。构建了煤矿一般事故影响因素分析模型,通过灰色关联分析法研究了一般事故的影响因素,利用层次分析法研究了一般事故防控的重点和方法。结果表明:一般事故发生与安全管理密不可分,且与煤炭企业数量、从业人员数量关联度较大,需进一步提高煤炭企业效率、减少作业人员。一般事故防控受辅助运输装备智能化、取消绞车和团队互相监督等影响较大,需在“三违”控制、职工风险意识、智能化建设、制度建设、制度考核等方面同时发力,提高煤矿一般事故防控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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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2021,52(8):194-200,207
为深入探究我国煤矿水害事故发生规律及特点,揭示事故演变趋势,更新事故统计和分析情况,确保相关研究的时效性,对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煤矿安全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监局等网站公布的关于2008—2019年间我国发生的煤矿水害事故信息进行汇总,利用数理统计的方法从空间、时间、突水水源、矿井类型4个维度进行研究。经分析可知:山西、贵州、黑龙江3省份为水害事故集群性发生区域;每年3—8月为水害事故多发时段,每日3:00-5:00、9:00-11:00、16:00-18:00、22:00-24:00等时段发生事故比较集中;老空(窑)水为水害事故的主要突水水源;将统计年限内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变化趋势划分为峰前递增阶段、峰后前期递减阶段和峰后后期平缓下降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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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探索防控煤矿顶板事故风险的方法,梳理近一个时期山东省煤矿顶板事故情况,从不同角度统计分析,研究事故发生规律及特点,提出针对性对策。从统计分析结果来看,十多年间,山东省煤矿顶板事故规律发生了较大变化,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波动下降,但仍高发、频发;事故呈现明显的地域性特点,枣庄、济宁、泰安等主产煤地市顶板事故频率较高;现场顶板条件由受单一型地质因素影响向复杂围岩条件影响变化,顶板事故原因从支护不到位、空顶作业等简单型原因向多种致灾因素耦合影响变化,须从完善顶板管理体制、致灾因素普查、先进装备技术应用、强化安全培训等多个方面共同发力,有效管控顶板事故重大风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