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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集资诈骗罪是一种特殊的诈骗罪,其区别于诈骗罪的主要特征为以非法集资的手段骗取财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集资诈骗罪的基础罪名,理解掌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的四个基本特征是区分集资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关键。 相似文献
2.
董浩然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4)
P2P网贷平台运营模式包含传统运营模式和各种新型运营模式.新型的运营模式下,部分平台可能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等,需要刑法对其进行必要的规制.同时,刑法规制范围应以平台是否恪守信息中介这一职能为限,并通过对"集资款项用途"进行限缩解释以及适当提高入罪门槛进一步明确. 相似文献
3.
黄薇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8):30-32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营运模式主要有“信用中介”和“资金运作”2种。借贷平台在“信用中介”模式下扮演中介机构角色,在“资金运作”模式下充当理财顾问角色。采用“资金运作”模式,存在较大的非法集资风险,容易发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建议通过确立网贷平台的信息中介性质、严格行业准入制度、实行资金第三方托管制度、完善监管体系等措施,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相似文献
4.
文章对非法行医罪的几个理论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了非法行医罪也是一种非法定目的犯。非法行医罪的基本罪的罪过形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并存在共同犯罪。而它的结果加重犯是出于过失,故不存在未遂形态和共同犯罪。 相似文献
5.
张苏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18(1):38-41
论述隐瞒境外存款罪中的"存款"范围,存放在境外的汽车、房地产、黄金等实物作为本罪的对象,隐瞒存放在境外的合法收入也应当纳入本罪的对象范围;本罪主体应不限于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行为人通过贪污、受贿或其他犯罪所得的财物存放于境外,应认定为贪污、受贿罪一罪;将赃物存放于境外的行为,属于刑法中的事后不可罚行为,不另成立犯罪。行为人通过贪污、受贿或实施其他犯罪后取得财物,将其存放境外,但存放数额超出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的,另成立隐瞒境外存款罪。 相似文献
6.
行为人以收取手续费为目的虚开普通发票他人,涉及到虚开发票罪和非法出售发票罪两个罪名,因行为人的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前,根据刑法从旧兼从轻的适用原则,应以非法出售发票罪定罪。 相似文献
7.
非法出具存单犯罪的主体包括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为违反规定非法出具存单,客体是金融秩序以及金融机构和善意存单持有人的利益.探讨了定罪量刑中"损失"的认定,并对非法出具存单犯罪与相关犯罪的关系问题展开讨论,提出应该将非法出具存单犯罪独立出来,"存单"应改称为较规范的"存款凭证"或"存款证书",增加罚金刑的适用等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8.
李登峰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2)
分析了我国<刑法>在著作权保护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进行补充和完善的建议.认定侵犯著作权犯罪,应该取消"以营利为目的"限制,并增设非法出租侵权复制品罪、商业使用盗版软件罪、进口和出口侵权复制品罪等.加强对著作人身权的保护.对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刑罚,应加大罚金刑的处罚力度,并设立禁止从业的资格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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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黎洋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17,33(2)
职业放贷人是指以盈利为目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仅使用自有资金、经常性地经营放贷业务的主体.其与小额贷款公司、非存款类贷款组织等概念具有交叉性.对职业放贷人的规制理念应当是将放贷人作为一种重要的民间金融活动,是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不应当压抑民间放贷活动,而是为符合法律准入条件的放贷活动提供安全保障,鼓励民间职业放贷人获得合法身份.对职业放贷人的规制重点是债权人的不合法索债行为、对债务人构成压迫的行为,而不是放贷组织的风险管理和审慎经营行为. 相似文献
11.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司法实践困境,使得该罪多受学者的质疑,很多学者从罪名、犯罪构成、证明责任、刑罚适用等方面探讨该罪的缺陷与不足.法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为探讨该罪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通过考察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成因,指出只有通过修改条文,实现其刑法效益的最大化,才能从根本上抑制该罪供不应求的市场状况. 相似文献
12.
程岩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3(3):96-97,100
文章介绍了外国刑法中认定带手的学说并予以评价。提出着手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事实问题。认定着手应当以刑法理论为基础,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分析。 相似文献
13.
王俊梅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11,27(1):72-75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以来,关于该罪的讨论就没有停止过,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关于该罪犯罪主体的范围,另一方面是关于该罪客观方面的理解.对该罪犯罪主体的争议进行梳理,认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应是一般主体,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从犯罪客观方面的行为阶段进行考察,由于“生产”、“销售”行为在法条中的并立,理论上一般认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罪名属于选择性罪名,但笔者认为,单纯的生产伪劣产品的行为不宜定性为生产伪劣产品罪或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也不能用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处理。同时,由于立法对“销售”的明文要求,笔者并不认同所谓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 相似文献
15.
索债型的非法拘禁罪,是随着我国社会发展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非法拘禁罪,这种情形的出现引发了法学界不同学者的纷争。通过对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概念、特征、存在依据和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认定等一系列问题来分析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法条内涵以及关于其的建议和完善措施。对于索债型的非法拘禁罪的研究有助于丰富我国非法拘禁罪的理论,能更加清楚明确地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有助于我国的司法实践。刑法中还没有对于索债型非法拘禁罪进行具体规定,我国刑法应尽快对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问题做出具体详细的规定,从而完善我国非法拘禁罪的理论。 相似文献
16.
钟娟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2,7(2):81-83
利用计算机进行犯罪呈上升趋势,其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令人吃惊.因计算机犯罪导致被害人受损害有诸多原因,其中由于被害人自身的过错所致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本文分析了被害人的过错形式及预防对策,以期实现网络经济的安全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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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以数额为中心对受贿罪定罪量刑已是通行的惯例,但这与受贿罪的渎职特性不相一致,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应提高其他情节,如受贿入的主体、违背职务的程度等在受贿罪定罪量刑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19.
随庆军 《徐州工程学院学报》2006,21(7):33-36
侵占罪是新刑法增设的一个罪名。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对条文中所规定的“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埋藏物”以及财物的性质在理解上的不同,以致于在认定这类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此罪还是彼罪等问题上有着较大分歧,本文将对侵占罪的犯罪对象进行较为深入地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