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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于互联网信息内容服务领域将产生深远影响,本文试作分析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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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月25日起,凡擅自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或超出核定的服务项目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将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依据各自职权责令停止上述违法活动,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9月25日联合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时推出的一项新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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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北京讯 7月16日,全国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宣部常务副部长吉炳轩主持会议,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代表全国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对专项行动作了具体部署,中央外宣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信息产业部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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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信息产业部针对少数企业违规从事域名注册服务活动,干扰我国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秩序的情况,发布了加强我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工作的公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域名注册服务规范整顿工作。 公告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域名(含COM、NET等境外域名)注册服务的单位,应当符合域名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并依据域名管理办法向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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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安全》2005,(7)
6月30日前未备案境内互联网站将被依法关闭截至6月30日,未向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办理备案手续的境内互联网站,将被依法暂时关闭,相关接入服务提供者暂停为其提供接入服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信息产业部会同有关部门从今年2月起,联合开展对我国境内互联网站进行集中备案。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网站主办者(ICP)已经通过“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网址是http://www.miibeian.gov.cn)报备了网站相关信息。但是,仍有部分网站没有依法履行备案义务,尚未补办备案手续。对此,信息产业部提醒尚未补办备案手续的网站主办者:务必在6月30日24时前,集中向备案管理系统报备相关信息,履行法定的备案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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