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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县以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为重点,以省级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项目为依托,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落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管护主体和责任、工程管护经费,因地制宜采取专业化集中管理及社会化管理等各种管护方式,全县小型水利工程实现产权明晰,管理主体落实,管护机制顺畅,保障了工程效益的发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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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辽宁省铁岭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现状为切入点,分析了现阶段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重建轻管、产权不明、管理缺位等问题,提出了加大工程管理投入,明确产权归属,落实管护主体,强化管护队伍建设等一系列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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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邱县被列为省级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试点县建设以来,按照各级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要求,以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为重点,以"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为原则,落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管护主体和责任、工程管护经费,因地制宜采取专业化集中管理及社会化管理等各种管护方式。1.改革取得成效及内容通过试点建设,对全县小型水利工程进行了登记造册,分类定性。目前,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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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目前凤翔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工程产权界定不清、管护主体不明确、管护经费未落实等突出问题,本文从工程现状、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和改革对策等四个方面对凤翔县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改革进行探讨,对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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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分析江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总结江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践经验,介绍了适用于江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几种主要管护模式,并针对江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推进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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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江苏省海安县全面启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2013年年底颁布了《海安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办法》。办法提出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为全面推进海安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为破除管护机制改革难题,海安已有近2/3的灌溉泵站明晰了产权属性,归村集体所有。通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的一体化,海安将全面实现小农水工程管护的"四个一"管理,即一个工程一份管护档案、一份管护协议、一个管护标牌、一套管护机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