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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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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lanning》2020,(2)
在国际分工日益细化的今天,中介贸易和转手贸易日益增多,因此可转让信用证被广泛地作为国际贸易的结算手段,可转让信用证项下的第一受益人并非实际供货人,而往往是作为中间商活跃于信用证关系中,在这种情况下,信用证中的第一受益人为了方便将货款支付给实际供货商,往往会要求信用证申请人申请开证行开立以实际供货商为第二受益人的可转让信用证(即以转让信用证方式支付)。但由于第二受益人在可转让信用证中的法律地位,其会在交易过程中面临诸多风险,本文将试探究可转让信用证中第二受益人可能面临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规避手段。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13,(6)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结算中常用的支付方式,具有银行信用特点,可使受益人收汇得到保障。但信用证结算并非绝对安全,也存在一定风险,特别是"软条款"信用证。"软条款"(Soft Clause)信用证是开证申请人利用信用证这一银行信用工具,在信用证内开列一些灵活的、甚至受益人无法履行的条款,使受益人处于不利地位,导致受益人履约和结汇存在风险。软条款具有形式多样、隐蔽性强等特点,很难被察觉,给国际贸易带来一定负面影响。阐述信用证"软条款"的概念及其性质,列举了信用证软条款的常见类型,并且提出加强资信调查、提高外贸人员业务水平、充分发挥银行作用等风险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3.
《Planning》2016,(3)
模糊条款在信用证中时有出现,其实质是保护开证申请人和开证行的利益。将信用证中一些不够清楚明晰的条款定义为模糊条款,并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了模糊条款出现的原因,以识别其隐含的目的和要求。为使受益人能够顺利跟证交单和议付货款,针对各类模糊条款分别提出延迟履约、单同相符、遵守惯例、沟通协商、分清类别、选好议付行等规避风险的策略。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15,(26)
<正>1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概述1.1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成因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fraud exception)的基本含义是指在肯定信用证交易的独立性基础上,如果有欺诈发生,允许银行不予付款或承兑汇票,法院也可以颁发禁付令禁止银行付款或承兑。[1]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之所以会产生,正是因为使信用证飞速发展的信用证独立性原则。由于信用证独立于基础合同,只要单单相符,单证相符,银行就得向卖方付款。而实践中,有的卖方利用了信用证的这个特点,向买方交  相似文献   

5.
《Planning》2013,(5)
信用证是传统的三大国际结算方式之一,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实行相符交单。审单标准是"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受益人要保证收汇一定要提供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开证行拒付只能凭借单据上的不符点。本文拟对信用证项下不符点的内涵、产生原因及信用证项下被指定银行对不符点的处理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19,(2)
信用证软条款是信用证中具有信用证生效附加条件的条款,或者要求受益人提供一些不可得到的单据,最终导致受益人无法结汇,使之造成巨大损失的条款。为了消除软条款对国际贸易造成的危害,相关利益方面应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选择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出口商要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银行作为专业的单据审核方也要从各个方面识别和预防信用证软条款的出现,国际商会应从外部机制和制度上对信用证相关条款加以补充和修订,消除信用证软条款的危害,维护信用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7.
《Planning》2014,(5)
在当今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中,信用证日益显示出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对出口商提供了相当程度的安全保证,而信用证作为一种银行信用并非万无一失。出口贸易信用证业务存在来自进口商的风险、开证行的信用风险、信用证软条款风险、进口国政治或经济变化风险。针对出口贸易中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存在的风险,应慎重选择贸易伙伴,签订合同要严谨,认真严格审核信用证防止"软条款",努力提高外贸业务人员素质。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15,(2)
海运提单是受益人向银行交单的主要凭证之一,也是银行需要重点审核的单据之一。在信用证项下,需要保证提单缮制的准确性,并符合信用证规定。因此在缮制提单时,要明确信用证项下处理提单的总体要求,注意提单中托运人、收货人、被通知人、装运港和卸货港的处理。向银行交单时注意提单应该是清洁已装船提单,交单时间应在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内,避免交单时遭到银行拒付。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18,(2)
《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的颁布为银行金融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在分析其顺应经济发展需求,放宽开证主体、使用主体及适用范围;遵从市场机制,赋予银行开展业务更大的自主权和自由度;提高信用证的灵活性,允许转让及加具保兑,突出信用证独立性原则,赋予银行在发现不符点后的付款选择权等特征的基础上,针对新版办法下国内信用证业务风险防控的重点进行剖析: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把握,谨慎处理议付业务,重视职业道德风险管理,以期国内信用证业务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0.
《Planning》2019,(31)
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中最常使用的大额结算工具之一,其将国际贸易中进口商的商业信用上升为信用证贸易中开证行的银行信用,因此广受国际贸易买卖双方之青睐。信用证是指国际交易双方在实现自己信用兑换的同时加入银行的信用来进行交易结算,解决了双方在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避免了矛盾的产生,减轻了双方交易中的压力,但是信用证在交易时也未必完全是安全有效的,银行可能面临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都跟信用证的真实性有关,银行的表面真实是实际应用中最为重要的,如何做好信用证表面真实性审查是银行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信用证在办理书面凭证的时候就会有很多条款,这些条款都是银行为保护自己资金安全,促进国际交易顺利进行的条款,这些条款束约着三方,促进交易,是国际交易中默认最为实用的交易方式。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用处可谓是无处不住在的,本文拟以《论信用证通知行表面真实性审查义务的标准》,主要从论信用证通知行出发来研究其表面真实性审查义务的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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