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Planning》2015,(9)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载者和传递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和核心是对传承人的保护。结合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现状,分析现阶段存在的立法不足、传承人老龄化严重、资金扶持力度不大、传承人培养途径单一等问题,提出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提高传承人的社会声望、创新传承人培养途径、向传承人提供社会保障、加强传承人档案和数据库建设等建议。  相似文献   

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其关键是如何发现和培养优秀的传承人,地方高校是发现和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最佳土壤,本文以南通蓝印花布为例,深入研究南通蓝印花布的现状,探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中地方高校面临的机遇和肩负的使命,提出在地方高校培养传承人的途径和方法,以期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做出实质性的贡献。  相似文献   

3.
《Planning》2014,(1)
本文通过对壮族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梳理及文献研究,分析壮族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从政府保护、音乐本体保护及创作、传承人培养、与经济相结合四方面提出笔者自己的思考。  相似文献   

4.
传统村落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活态地保护与传承,需要居民自觉地进行参与。本文在分析当前我国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非遗保护工作的探索与实践,采用文献分析、理论研究、现场调研、案例分析等方法对沙湾镇提高居民文化自觉意识的手段进行系统总结,指出建立自上而下的保护机制、对传承人及传承队伍进行支持、利用社会传播体系等途径提高居民与非遗的接触度、增强社会组织的推动力及借力文化产业发展等方式是提高传统村落居民对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自觉意识的有效策略,以期为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背景下推进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经验借鉴。  相似文献   

5.
《Planning》2019,(13)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历史发展过程中沉淀下来的精粹。我们每一位中华儿女肩上都应该承担起传承与保护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任。高职院校作为为社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阵地,其更要坚守责任,积极主动承担起传承伟业,竭尽所能去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在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扬与保护内容,让高职院校学生更好地了解我国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将这份文化精粹传承下去。本文将以非物质文化遗产——"铁板浮雕"传习与现代高职学生职业素质培养的有效融合进行深入的分析与探究。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19,(1):135-136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载体,能否选拔出合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将直接关系到这类中华文明活遗产能否得到传承的问题。分析和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定的五大标准,指出被认定人所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是祖先所创造的、必须亲自参与活态传承、必须原汁原味地传承、必须自觉传授给后人,并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有资格被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相似文献   

7.
《Planning》2022,(3)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作为一种新的保护理念,发展时间较短,目前正处于不断研究和探索过程中。山西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大省,将该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作为调查对象,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的探索和研究具有重要的代表性。通过对山西省17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发展状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提出"1+X"的发展模式,不仅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而且对于推动社会经济转型和社会协调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吴娜  龚克 《城市住宅》2018,(3):64-67
在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传统村落保护、旅游开发关系的基础上,调研龙脊古壮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保护方式及传承现状,发现村落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采取维护传统村落整体环境、完善传承人制度、分类型保护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旅游协作开发等措施,助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17,(21):35-37
永州历史文化悠久,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近年来,永州通过立法、普查登记、确定传承人、产业开发等措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与传承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要更好的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做到培养传承人与培育非遗生存土壤相结合、公权保护与私法保护兼顾、一般关照与分类保护相结合、保护与合理开发相结合。  相似文献   

10.
《Planning》2016,(1)
<正>为贯彻落实《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和法规,保护与传承云南省民族民间医药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共建精神文明社会。2015年12月11日,云南省民族民间医药学会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委员会在昆明正式成立,并召开了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术交流会。云南省卫计委副主任、云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云南省科协副主席、《中国民族民间医药》杂志主编郑进教授,云南中医学院副校长李莹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在会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