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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用能是否过度?排污是否超标?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严格要求用能和排污单位的计量器具必须合格入手,对企业、监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职能职责进行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做到对企业用能和污染物排放数据的实时监控,全面加强了对于企业用能和排污的监控,对全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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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刊讯用能和排污计量是节能减排工作的基础,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技术支撑。完善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管制度,对于减少能源消耗、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河北省质监局起草的《河北省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4年12月30日经省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2015年4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计量法》《节约能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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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切实规范全省用能和排污单位涉及用能和排污量的计量管理及监督,保证计量数据真实、准确.更有效地推动节能减排,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吉林省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吉林省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办法》。该办法于7月18日以第207号政府令向社会公布.并于9月1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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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2013,(12):8-10
《云南省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7月2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施行. 省长:李纪恒 2013年8月31日 云南省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保证计量数据真实准确,促进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用能和排污计量活动、服务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支持用能和排污计量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先进的用能和排污计量检测技术和管理方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机关事务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 第六条用能和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配备用能和排污计量器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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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根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32号令)第十七条要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计量数据管理以及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等能源计量工作情况开展定期审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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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2月14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实施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这一办法的颁布实施,受到了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生产企业的广泛重视。为什么要对原《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新办法突出了哪些内容?记者带着疑问采访了国家局计量司司长助理姜永平。记者:请您谈一谈为什么要对原办法进行修订?主要有哪些考虑?姜永平:1987年7月10日原国家计量局发布实施的《制造、修理计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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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生计量中重点计量器具的监管制度1.实施制造许可证制度生产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必须根据《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和《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的型式批准和生产条件考核。这些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型式评价技术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直接授权.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考核.从而在生产制造源头上把好产品质量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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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目的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计量法》,加强用能企业能源计量管理,提高我市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水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