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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已明确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这是国家质检总局对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普查结果,在广泛征求有关企业、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快实施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于2006年7月18日颁布了《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通则》和《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正式启动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制度。根据安排,今后两年内,国家质检总局将本着分期分批,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对金属、纸、陶瓷等所有材质的食品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实施市场准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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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塑料包装的法规
1、食品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细则规定的范围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复合制品;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根据产品的形式分为4类:包装类、容器类、工具类、其他类。其中包装类包括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桶、瓶、罐、杯、瓶坯;工具类包括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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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国家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部”设立于浙江省包装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这是为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实施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市场准入制度,以进一步加强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的监管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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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18日国家质裣总蜀发布并开始实施“食品胃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及“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刚”(国质检食监[2006]334号文)。9月88发布[2006]第133号公告。对列入目录的3类39种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实旌市场准入制度。
为保证食品甩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制度实施效果,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查处未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销售行为。
此项QS认证是对食品包装制品企业实行的第一个市场准入强制认证制度,基本上等同于生产许可证或质量安全许可证。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目前广东省的相关企业通过QS认证的情况如何呢?对此本刊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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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已明确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这是国家质检总局对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普查结果,在广泛征求有关企业、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快实施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于2006年7月18日颁布了《食品用包装、容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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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包装材料和产品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质量,维护人体健康;我国将启动针对39种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和工具等制品的市场准入制度,首批列入“QS”强制认证的是保鲜膜、塑料桶、食品包装袋、奶瓶等与食品生产和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产品。实施食品包装市场准入制度后,有关产品生产企业必须经过质检部门对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查认证,合格者方能生产销售而食品生产企业则不得在食品包装中使用未获得认证许可的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否则,将会受到严厉查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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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是列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必须取证生产的产品。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公告,于2009年9月1日起对未获得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禁止生产该类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该类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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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了GB 31603-2015《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标准的主要内容。通过对标准的详细解读,结合《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要求,提出了如何在实际生产和工作中将标准中的要求执行到位,从而对管理企业、规范生产起到指导作用;同时简单介绍了美国近几年实施的《食品现行良好操作规范和危害分析及基于风险的预防性控制(HARPC)》法规的主要内容,可作为标准GB 31603内容的补充和强化,二者结合运用,保证我国企业更好地规范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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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从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不久前省质监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三批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涉及消费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等4类14种产品。本次抽查加大了食品相关产品的抽查力度。全省食品接触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168家生产企业,组织抽查了110家。对全省11家食品接触用纸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组织了全覆盖抽查。监督抽查合格率为10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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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对食品包装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包装材料和产品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质量,维护人体健康。近期将启动针对39种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和工具等制品的市场准入制度。首批列入“QS”强制认证的是保鲜膜、塑料桶、食品包装袋、奶瓶等与食品生产和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产品。实施食品包装市场准入制度后,有关产品生产企业必须经过质检部门对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查认证,合格者方能生产销售;而食品生产企业则不得在食品包装中使用未获得认证许可的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否则,将会受到严厉查处。劣质包装材料暗藏“杀机”长期以来人们普遍以为,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主要在于食品本身,而往往忽略了食品包装的安全性,但实际上劣质的食品包装材料也暗藏“杀机”。如果包装材料不合格的话,也会严重影响到食品的质量安全,进而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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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在专家论证会的基础上,颁布了3类39种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和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发证实施通则和审查细则,正式启动了食品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这是我国政府部门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加强食品接触材料和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新起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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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将刮“安全旋风”。
2006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在杭州召开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和工具检验工作研讨会”上明确表态,我国将对食品用包装产品实行QS市场准入制度。2006年12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为首批通过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市场准入审查的29家生产企业现场颁发了生产许可证证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