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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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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lanning》2017,(7)
在当前注重保障刑事被告人权利,防范冤假错案的时代背景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日益受到重视,实践中也经常加以运用。但实践表明,我国目前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仍有完善的空间。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14,(13)
以工作实践中有关刑事物证保全的物证发现、固定、提取、保管等四个方面为出发点,结合刑事证据合法性的理论知识,探讨如何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证据合法性在刑事物证保全工作中的关联性与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3.
《Planning》2019,(26)
在司法实践中,为了证明案件是真实存在的,提高证据证明力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之一,这也在刑事诉讼中也具有很重要的地位。从法官的角度出发,其参与一个刑事案件,会从控辩双方处获得不同的证据,因此法官在判决时,则需要依据不同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明标准作为主要依据。从近几年来看,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逐渐变得更加完善,而本文则主要通过对不同证据的性质和证明力来源的分析,探索在刑事诉讼中影响证据证明力度大小的因素。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19,(27):113-114
公证书作为诉讼证据具有高于一般证据的证明效力,但在实践中其效力又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造成某些公证上的错误,使其公信力下降。因此需要对公证书的证据效力进行审查。本研究以解决此问题为目的,探索构建公证司法审查制度,明晰其概念内涵,从三个角度分析构建该制度的可行性,并试图勾画该制度得以实施的策略。  相似文献   

5.
《Planning》2015,(10):220-221
继"两个证据规定",新刑事诉讼法对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除"禁止刑讯逼供"外,还明确规定了排除的证据范围,力求从制度上进一步遏制刑讯逼供和其他非法取证的行为,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规则的修改抱有极高的期望。时至今日,新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已两年有余,其在实践中的运行状况究竟如何?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带着这些疑问,我在导师的帮助和指导下于2015年1月选取了S省M市为调研蓝本,与M市五个基层检察院的主要干部进行了座谈,并查阅了M市在新刑诉法颁布施行过后起诉处理的部分案件的案卷。调研结果不甚乐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施行困难重重。本文结合调研现状,分析阻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效实施的原因,试着提出一些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19,(10):69-71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不断建设以及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成为司法改革的重要部分之一。自从当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赖,我国北京、上海等18个城市正在逐步推进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且取得了较为有效的成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我国刑事速裁制度的基础,符合我国社会发展的需求,同时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因此本文从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出发,分析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现状,并且提出了相应的见解。希望通过本文的论述和分析,可以为我国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设以及司法改革提出拙见。  相似文献   

7.
《Planning》2019,(17)
"补正"的涵义可分为三类。一是文字补正类:例如判决书笔误、遗漏的补正;二是程序补正类,例如申请程序不完整的补正;三是刑诉法特殊的瑕疵证据补正。刑事诉讼法中对补正对象并没有明确规定,众多刑事审判文书中也体现出对"补正"一词的使用出现混乱。首先明确"补正"一词的涵义,分析"补正"在目前刑事裁判文书中的使用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立法规范和司法使用规范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19,(11)
对于刑事诉讼当中的和解协议,是区别于民事诉讼中的协商调解的,由司法机关予以认可并作为对加害人刑事处分的依据。实现以较小的司法资源耗费,获得较理想的实体性目标。本文从律师、法院、检察院等入手,充分阐述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刑事和解。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14,(2)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中的主要问题,在于该规则适用范围的模糊性、程序启动的艰难性、庭审证明的形式化及裁判程序的滞后性。故应从遏制刑讯、强化职权及尽早排除的原则出发,对上述问题进行厘清和解决。对非法证据应做狭义理解,对它的排除是基于证据能力而非证明力的排除,瑕疵证据不同于非法证据,二者有本质的区别;应克服非法证据证明形式化及证明标准的虚化问题,严格掌握证明标准;确立独立前置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提倡在庭前会议中解决非法证据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Planning》2014,(4)
对他人品格进行判断,是人类的一种自然倾向,在任何过去发生的事实存在不清楚的时候,人们都习惯于利用品格判断来填补关于该事件信息的空白。品格证据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的运用也不鲜见,但只是作为一种司法隐性知识存在着。本文从推导推理这种非形式逻辑推理的角度分析品格证据,提出品性的判断理论模式是辩证、可废止的推导推理并通过推导推理来解释和评价品格的判断,以期对我国的证据理论及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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