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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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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lanning》2014,(10)
法理学和部门法学的关系之争由来已久,二者在基础知识方面有很多共通之处。经济法作为新兴的法学,其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需要法理学的支持。探寻经济法部门的存在基础,才能建构起经济法学体系。基于传统文化和当代现实问题,我国堪称经济法研究的沃土。经济法学科的理论研究,凝练和升华,需要朝着经济部门法理学的方向发展。本文将具体的探究经济法部门法理学建构。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18,(8):60-62
自西学东渐以来,"法理学"与"法哲学"这两个法学概念皆陆续传入中国。""法理学"与"法哲学"二者之间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实质上却是有着天壤之别。然而,在我国的许多文献资料乃至于著作文章里,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却常常是不甚明晰,有时甚至还会出现混用的现象。但是实际上,此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应在在概念上进行明确的区分。法理学与法哲学在应用上出现的混淆现象表明,我国的法学理论体系对于来自不同传统的法学概念未能进行充分地消化与吸收,我国的理论法学的发展仍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相似文献   

3.
《Planning》2019,(32)
法理学是法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又是法学的意识形态,体现着特定社会的行为准则、价值取向和社会理想。不仅承载着知识的创新和专业素养的培育,还担负着对社会主义法学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塑造和完善。要培养德法兼备卓越法律人才,就必须重视法理学的德育效能,充分发掘法理学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因子,发挥课堂思政的作用,使法学教育和思政教育有机结合,使法理学成为法学专业教育中德法兼修和理论育人的重要平台。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19,(21)
在当前的法学界,对法理学的共识性认知不够,在各种理论体系中,法理的定位也没有明确,也就是对法理学的中心主题研究尚未认清。对于这种现状,我国相关法律部门正在奋力探寻,努力消除这种未知的界限,因此,探究出将法理当做中心主题,建造出法理学和法学的共同关注体系,并认真分析法理学的中心主题和法学的共同关注这一观点,促进我国法理时代的构建。  相似文献   

5.
《Planning》2019,(31):217-219
由于法理学不直面真实的社会生活,而是对基本法律概念进行批判性思考和体系化的建构,因而需要在教学过程中落实案例教学法。以往的理论对法理学案例教学存在多种误读,因而有必要廓清法理学课程中的案例教学法的目标以及案例的选择、分析和批判等问题。案例教学的目标是通过案例让学生能够直接把握到法学中的根本问题,因此法理学课程中所讲授的案例一定是能够反映法学根本问题和难题的案例。在进行案例教学时,必须考虑到案例本身与所要讲述的概念和体系之间的契合性。案例的择取不能够如同民法和刑法那样只从生活中最为简单的现象出发,而应该触及人们对于生活关系的批判性思考,进而指向一种良好的生活模式的选择和追求。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20,(2)
法理学是法学专业课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于此,本研究主要针对当前法理学课程教学现状进行分析;并阐述了课程思政理念在法理学教学改革中的应用优势;最后提出运用调整教学目标、更新教学方法、优选教学案例、重视教学评价等策略,提高课程思政背景下法理学教学改革质量,以期为高校的实践法理学教学改革工作提供支持。  相似文献   

7.
《Planning》2018,(8)
法学研究过程中的问题意识,体现在法学理论在法治实践方面的涵摄力与敏感度方面,并且其还是法学研究过程中法治实践与法学理论或法学研究间的关键媒介。本文就法学研究中问题意识的培养策略,进行了细致的分析。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19,(26)
传统的法学教育只关注学生的理论知识教学,忽视了实践教学,这与法学教育理念中以应用能力塑造为目的的初衷相悖。所以,在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法学教学模式应当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使学生能够具备良好的实践能力,为今后的实际应用积累更多经验。为此,本文简单探析了我国法学教育实践教学模式的完善,希望可以为广大同仁提供一些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17,(29)
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对"法理学""法哲学"和"法律思想史"的运用处,有许多不同意见。搞清楚"西方法律思想史"与"西方法哲学"之间的关系,对法学本科教育有很好的指引作用。通过理论分析引导理论法学,可以使课程设置更加规范、科学,便于明确教学内容,有助于教学目的实现,也有助于学科本身的发展。文章对"西方法律思想史"与"西方法哲学"的概念予以阐述,指出"西方法哲学"就是"西方法律思想史",并探讨了对教学改革的思考。  相似文献   

10.
《Planning》2018,(1)
法学教育是培养和提升法律职业能力的重要手段,其目标是培养具有法律实践操作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而法学教育所秉持的价值取向与教学手段的运用则决定了这一目标是否能够实现。实践教学作为提高法学教育水平的重要环节,是训练与提高法科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的关键,对培养应用型和复合型法律人才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我国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的结构性缺陷,导致培养出来的学生职业能力不足,无法满足社会对高层次法律实务人才的需求。因此,有必要全面改革法学实践教学的模式,创新实践教学的方法,重构实践教学的价值理念与结构体系,以全面提高法律职业能力和素养为导向,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有效对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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