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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Planning》2019,(22)
特殊的市场环境之下,孕育了一个特殊的职业——知假买假,孕育了一群特殊的人——知假买假者。知假买假其实质是在明知道是假冒的商品或服务的前提下而仍旧购买的一种行为。知假买假法律行为性质的定性主要涉及知假买假者是不是消费者、知假买假者有没有遭受欺诈两个问题。由于知假买假者并不属于消费者以及知假买假者并没有受到经营者的欺诈,因此对于知假买假者应当不适用于惩罚性赔偿,所以针对于知假买假行为的法律规制应当从其他方面来入手。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13,(3)
所谓遗弃婴儿,指的是负有扶养义务的法律主体遗弃不满一周岁的儿童的行为。根据有关的报道我们发现,在我国遗弃婴儿的行为经常发生,其中女婴和残疾婴儿占多数。这种行为不仅对婴儿的相关权利造成了巨大的侵害,同时也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负担和不良影响。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虽然我国刑法中没有关于遗弃婴儿罪的单独规定,但是它有可能会构成遗弃罪。所以遗弃婴儿的行为不单单是简单的民事侵权违法行为,更有可能会构成犯罪。本文将从遗弃婴儿的概念、产生原因和危害进行阐述,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3.
打折送礼、假环保、假材料,面对当前漏洞迭出的家装行业,各种各样的市场促销行为让消费者辨不清真伪,从而对整个家装行业无所适从。对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应明辨是非,莫让六大误区侵害您的利益。  相似文献   

4.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猛发展,人民收入增加,生活质量得以改善,消费水平也随之逐步提高.当今社会,大部分人都要通过购买、使用、接受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是服务来生活的,这部分人也就是消费者.但是,消费者的部分合法利益会伴随着各式各样的商业消费而受到侵害.由此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出来.但是,很多人不会运用合法的手段去维护自己被侵害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该如何维护将是文章主要论述的.  相似文献   

5.
《Planning》2020,(5)
手机软件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受高额利润的诱导,一些盗版软件严重侵害了软件开发者的知识产权。这种恶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在手机App领域非常多见,App面临的法律风险一直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我国APP知识产权目前还存在开发者维权意识淡薄、侵权成本低、侵权界定复杂等问题,通过对发达国家的立法分析,文章提出了针对不同侵权行为的应对方式,以期解决APP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6.
说陕西遍地是文物,一点不假。前不久,在西安市长安区杜陵镇附近的西柞高速公路施工现场,挖掘机在挖土的忽然挖出了一座唐代古墓。但是,现场的施工人员并未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而是把这座已被挖掘机毁坏的古墓内的文物偷偷转移一空。后来,当地文物部门和公安部门接到群众举报之后,赶到施工现场追查.  相似文献   

7.
《Planning》2019,(21):203-204
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时代,互联网交易模式兴起,使得消费者能够在线上购买自己需要的商品和服务,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的购物体验。但是由于网上购物的并不是像线下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互联网线上的交易安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可能性增加。本文通过对互联网环境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以及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原因进行分析,最后针对前述问题,笔者对互联网环境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对策。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19,(34)
在过去的一年里,快递业营业收入总额高达152亿人民币,比起上一年度有着显著的提升。但是我们应看到的是,在快递业发展如此迅速的背景下,快递侵权现象时有发生,相关法规也处于缺位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也经常遭到侵害,而且缺乏有效的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21,(1)
环境侵权行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环境侵权章和相关环境特别法共同加以规定,其中加害行为的构成,有过错要件和违法性要件两种不同理解路径。选择违法性路径解释能促进环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精细化、协调《民法典》和环境特别法体系。违法性具有过错所不能替代的功能并可为侵权责任的承担提供理论依据,应区分受侵害的权利和法益,结合污染行为和生态破坏行为分类及其权益保护来具体确定环境侵权行为违法性。运用结果违法判断违法性,适用于实质性污染行为和生态破坏行为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其他民事权益受侵害的情形则运用行为违法方法判断。行为违法的判断需要根据强制性标准、加害行为严重程度、作为义务的履行等因素综合衡量。  相似文献   

10.
《Planning》2017,(30):74-75
农民是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而在现实生活中,农民的消费权益时常被忽视,无法得到应有的保护。尽管我国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把农民购买农资的行为纳入调整范围,但是限于农民自身特点与局限性,单一立法很难实现对农民这一消费群体权益的特别保护。因此,通过对农民消费权益被侵害的现状及保护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从建立农资消费权益保护行政监管机制、特别仲裁机制、小额诉讼机制三方面来保护农民消费者权益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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