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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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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99年12月3日,在印度新德里召开的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全体大会上,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成立的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成功地签署了APLAC相互承认协议(APLAC-MRA)。从此,CNACL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校准证书和检测报告得到签署APLAC-MRA的其他12个认可机构的承认。  相似文献   

2.
1999年12月3日,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成立的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在印度新德里召开的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全体大会上,成功地签署了APLAC相互承认协议(APLAC-MRA)。自1997年以来,经过APLAC严格的国际同行评审,签署APLAC-MRA的实验室认可机构已达13个。  相似文献   

3.
在实验室认可中,能力验证(PT)与现场评审共同构成了评价实验室技术能力的两种有效手段。能力验证不仅是实验室开展外部质量保证的重要途径,也是实验室识别和控制风险的重要工具。根据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MR001《建立和保持认可机构间APLAC互认协议的程序》规定,申请互认的认可机构对能力验证的要求应满足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P9《ILAC对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政策》,只要有可获得的能力验证计划且可行,申请签署或已经签署互认协议的认可机构应推荐其认可的实验室参加IAPLAC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因此,满足能力验证相关要求是认可机构签署和维持国际互认的前提条件,  相似文献   

4.
致读者     
1999年12月3日.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在印度新德里召开了1999年度全体成员大会。在这次会议上,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成为APLAC相互承认协议(APLAC-MRA)的签署方并取得该组织管理委员会成员资格。这是我国继1998年在质量体系认证领域签署国际认可论坛(IAF)多边承认协议(IAF/MLA)、  相似文献   

5.
2008年10月20日,在第22届国际认可论坛(IAF)全体大会暨第8届IAF与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联合大会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长肖建华代表CNAS与IAF主席签署了IAF产品多边互认协议(IAF产品MLA)。至此。CNAS的认证机构认可领域覆盖了IAF全部多边互认协议的范围,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多边互认协议、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多边互认协议和产品认证机构认可多边互认协议。  相似文献   

6.
我热烈祝贺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签署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相互承认协议(APLAC-MRA),感谢CNACL全体工作人员和关心、支持CNACL的社会各方所付出的努力。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快,实验室认可工作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CNACL签署APLAC-MRA,不仅能推动认可的实验室达到国际通行准则的要求,  相似文献   

7.
无损检测是实验室认可的一个重要领域,广泛应用在建筑、结构、特种设备等实验室检测活动中。为满足对无损检测实验室认可的需要,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颁布了CNAL/AC10:2003《实验室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实验室的应用说明》。亚太地区/国际实验室间互认协议的签署,使CNAL的认可得到广泛的承认。  相似文献   

8.
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于1999年12月签署了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相互承认协议,您如何评价CNACL通过国际同行评审和实现国际互认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检查机构认可工作开始于2002年,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并且一直保持着与国际同步的发展态势。2004年8月,以零缺陷的优异成绩通过了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的国际同行评审,并于当年签署了检查机构认可国际互认协议,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  相似文献   

10.
如今,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合格评定结果国际互认合作已经成为国际间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和中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日本一直在克服与合格评定程序相关的市场准入壁垒,有效促进合格评定结果国际互认合作进行积极地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对于我国政府与贸易伙伴建立广泛的双边合作关系,以及签署双边互认协议有着良好的借鉴意义,对于我国国内认证认可体系的完善和发展、进一步树立中国认证认可制度的国际权威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1.
为适应检验市场逐步开放的要求,我国于2002年开始按照国际通行要求(ISO/IEC TR 17010和ISO/IEC 17020:1998)建立检查机构认可体系,并完成了检查机构的试点认可工作。历时3年,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建立了完善的检查机构认可体系,并于2004年加入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检查机构互认协议,在国内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  相似文献   

12.
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是亚太地区实验室认可机构间的合作组织。该组织于1995年4月在20个认可机构间签署谅解备忘录(MOU)时正式成立。  相似文献   

13.
亚太认可合作组织(PAC)第十五届年会于2008年6月22日至27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在本次年会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长肖建华代表CNAS签署了“亚太认可合作组织产品认证机构认可多边互认协议(简称PAC产品MLA)”,使CNAS成为PAC产品MLA的成员。同时,CNAS继续保持“亚太认可合作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多边互认协议(简称PAC QMS MLA)”成员地位和“亚太认可合作组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多边互认协议(简称PAC EMS MLA)”成员地位。  相似文献   

14.
《中国认证认可》2004,(8):12-12
2004年7月5日至9日,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第十一届年会在韩国汉城举行。在本届年会上,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被接纳为PAC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多边互认制度成员并签署了互认协议。这标志着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制度达到了国际水平,中国认可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结果与外国同行具有等效性。  相似文献   

15.
2013年10月10日,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主办的中国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工作十年总结与技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以“科技支撑,十年回顾”为主题,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开展十年来的成效进行了总结,并就未来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管理和运行、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技术进行了交流。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工作起始于2003年“非典”爆发后。在各相关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十年来,我国建立了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认可制度,建立了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域国家标准体系的基准标准。  相似文献   

16.
为了明确实验室认可过程中的各项要求,使申请/已获认可的实验室能够持续满足认可要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修订了CNAS—RL01:2007《实验室认可规贝嗡。2011年8月1日起,CNAS所有的实验室认可活动均应执行修订后的CNAS—RL01:2011《实验室认可规则》。  相似文献   

17.
澳大利亚国家实验室认可协会(NationalAssociationofTestingAuthorities,Australia,简称NATA)成立于1947年,是世界上第一家综合性实验室认可机构,也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认可机构之一。NATA认可制度是多数国家建立实验室认可体系的典范。  相似文献   

18.
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2005年7月26日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我国首家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武汉大学生物安全三级动物实验室获得国家认可。这标志着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体系已经建成并开始有效运行,我国在生物安全领域的认可工作已经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相似文献   

19.
欧盟(EU)与韩国正式签署了欧洲伽利略(GALILEO)卫星无线电导航项目的合作协议,该协议涵盖了许多领域的合作,包括科研与培训、工业合作、贸易和市场开发、标准、认证和调整措施等。  相似文献   

20.
2008年6月9日,是首个“国际认可日”。此后,每年的6月9日都将是国际认可界的一个节日。2008年“国际认可日”的主题是“信任”。国际认可论坛(IAF)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指出,这一主题是为了突出认可活动已经在全世界得到协调一致的开展,加强了产品和服务在全球的自由贸易,达到了维护公众健康与安全和其他公众利益的法律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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