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加强流域管理加快流域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水资源统一管理问题,减轻洪涝灾害、缓解水资源短缺矛盾、减少水环境污染、遏制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提高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建立强有力的流域管理制度,制订《流域水管理法》或《流域水管理条例》是非常必要和十分紧迫的。 一、确立流域水管理的法律地位 解决水问题的根本性社会措施,就是实行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水资源的自然流域特性和多功能属性,决定了水资源应当以流域为单元实施统一管理,建 相似文献
2.
0 概述 质量监督是国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质量进行管理和调控的重要手段,没有强有力的监督,法律、法规、标准、政策都无法贯彻执行,质量水平提高就会受到影响。因此,加强质量监督至关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这就是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经计量认证合格的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检测数据用于 相似文献
3.
4.
5.
一、《水法》的溯及力问题 法律的溯及力,即指溯及既往的效力。在我国不溯及既往是法律适用上通用的基本原则,因此《水法》也适用于这一原则。所谓不溯及既往,是指法的效力对发生于规定的实施日期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没有溯及力。 《水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本法自1988年7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只有发生在1988年7月1日以后的事件 相似文献
6.
7.
自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以来,关于地热水、矿泉水的行政管理和征收水资源费问题就一直争论不休,特别是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原地质矿产部门、现国土资源部门之间的唇枪舌剑、文战笔斗一度白热化,引得学术界也参与其中争鸣, 相似文献
8.
《长江法》立法问题的提出及立法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政水资源局 《人民长江》2005,36(8):7-8,56
从长江流域重要地位和管理上的实际需要出发,从流域水资源自然属性的客观要求、解决长江流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应采取的重要措施、完善长江水法规体系的内在要求等几个方面论证了制定《长江法》的必要性。同时,还概要提出了制定《长江法》应着重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长江流域规划的制定与实施;长江流域水资源的权属、配置和使用:长江流域水资源治理、开发、节约、利用、保护;长江流域治理的投入;长江流域执法监督等。最后,还简要指出《长江法》在法律定位上具有特别性、综合性、涉水性。 相似文献
9.
前不久 ,国务院做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山东省开始在潍坊等地的城市管理领域进行综合执法试点工作 ,以解决行政部门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 ,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由于历史的原因 ,全省水利系统行政执法也存在上述问 相似文献
10.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已施行10周年,在长江河道采砂的实际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该条例的具体适用,也相应存在一些法律上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加以研究,或者制定相应的规定,或者作出解释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北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做为执法主体的各级水行政部门对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做了大量的工作,基本上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管理办法,使水资源管理工作走向了法制化和专业化轨道。广大取用水户能够逐渐地比较自觉地接受监督、管理,有效... 相似文献
12.
天津市地下热水、矿泉水资源管理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天津市地下热水、矿泉水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的介绍,阐明分系统、多部门分散管理的弊端,提出进一步理顺地下水资源管理体制、将地热水和矿泉水的管理职能划归水利系统、实施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14.
15.
16.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要强化顶层设计,制定《黄河法》是强化顶层设计的重中之重。为了健全黄河流域法律制度体系,从修订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和制定《黄河流域管理条例》《黄河保护法》等方面出发,深入分析了这些路径的优劣,对比研究得出制定《黄河法》是完善黄河流域法律体系的最佳选择。在功能定位上,《黄河法》是专门适用于黄河流域的综合法;在立法关键上,《黄河法》应将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和高质量发展纳入调整范围,强化流域管理机构统筹协调职能和水利行业管理职能,加强防洪保安、水资源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7.
18.
200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确立了流域管理体制框架,它所规定的流域管理基本原则,适应了我国的水资源管理背景、各流域水问题的特殊性以及立法传统,因此其成为加快流域管理法规体系建设的依据和有利契机.在我国流域管理“一体两翼”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两体两翼”型综合法规体系的设想:强化目前的“一体两翼”型水法规体系,尽快完善流域管理法规另一支架的单流域多事项综合法律,即制定适用于某一流域的综合法律,如长江法、黄河法等. 相似文献
19.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水价办法》)历经10年磨砺,终于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水利部以部委令联合发布了。这是水利系统的一件大事,对促进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对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改革,规范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首先,从法律上明确了水利工程供水的商品属性。水利工程供水是不是商品,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就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社会上特别是农村,一直认为水是天上下的,河里流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用水不交钱是天经地义。从全国第一个统一的水费办法,即1965年10月,国务院批转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