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3.
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要求做好清理和防范拖欠工程款工作。随后各级地方政府下大气力采取各种措施对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进行清理,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然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没有完全杜绝,每年各地均会或多或少地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相似文献
4.
中国建设部长汪光焘在接受《学习时报》的采访时表示,要进一步研究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和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解决好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 相似文献
5.
日前,司法部、建设部《关于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对于经济确有困难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可以适当减少或免除律师费。 相似文献
6.
7.
建筑业是吸纳农民工最多的行业,建筑业农民工约占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1/3。为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改善农民工的作业和生活环境,近年来,建设部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规定和办法。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003年12月31日,建设部出台了《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报告制度》;2004年3月10日,建设部组织开展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情况调查制定还款计划活动;2004年9月6日,建设部联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8.
<正>江苏省金湖县委、县政府责成建设局组织反复调查研究和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出台了《实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长效管理的意见》,努力建立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施工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9.
10.
全国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基本情况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小城镇建设》2004,(9):4-5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和批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从实践“三个代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认真做好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 今年1月2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行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要求,清欠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特别是春节前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相似文献
11.
12.
13.
《岩土工程界》2004,7(1):4-4
■ 10月 2 4日 ,温家宝总理替重庆民工讨回被拖欠的工资 ,引起全国各界对农民工讨薪难问题的极大关注。 11月 2 2日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 ,提出 3年内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12月 9日 ,6部委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开始全面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建筑法》执法检查 ,并决定 5年内修改《建筑法》。这对于建筑业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规范建筑市场 ,发展建筑业具有重大意义。■SARS爆发对建筑业造成巨大影响。建筑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坚持生产 ,… 相似文献
14.
解决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已成为社会和政府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现在建设领域历史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基本解决。但是,农民工工资边清边欠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本文就如何解决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提出几点思考,以供参考、讨论。 相似文献
15.
据统计,目前我国进城务工人员已达12亿多,每3位产业工人中就有2位来自农村。近几年,每到过年,民工追讨工资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而“地方政府或业主——建筑商——分包商——农民工,构成了一条建筑工程款的拖欠链。农民工不断遭欠薪,只是这一链条中的一环。”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胡锦涛、温家宝同志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切实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规范管理,标本兼治,建立防止欠款的机制和法规。2003年1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提出了三年内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17.
18.
19.
20.
《广东建设信息(建材专刊)》2004,(1):1-1,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从源头上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国务院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