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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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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注重水资源合理配置 新水法删去了1988年水法第9条规定的“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规定“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强化了水资源的流域管理,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相似文献   

2.
储德义  刘熔 《治淮》2003,(1):16-17
1988年我国颁布施行了第一部《水法》,这对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从法制上保障水利事业发展,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原《水法》第九条规定的“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由于权属管理部门与开发利用部门相互关系职责不清,且对流域管理未作规定,水资源统一管  相似文献   

3.
李士秋 《山东水利》2003,(10):26-27
在水资源管理体制上,新《水法》借鉴了1988年《水法》颁布以来十几年的实践经验和国际上的通用管理模式,规定:“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新《水法》摒弃了“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并第一次在法律上明确界定了流域管理机构的水行政职责和执法权限。这对进一步推进流域管理机构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充分发挥流域和区域两个积极性,推进我国的水利事业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 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剧,由  相似文献   

4.
笔者根据近几年从事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实践,对《水法》中有关水资源的条款谈谈自己的认识,和大家讨论。”对《水法》第九条的理解《水法》第九条是确立水资源管理体制的最重要的一条。第九条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协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同级人  相似文献   

5.
《水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协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  相似文献   

6.
自8月1日起,随着《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正式颁布施行,河南水资源多头管理的历史宣告终结,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全面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法律专家认为,这必将加快河南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进程。新出台的《办法》展现了河南近年来水利发展与改革的新  相似文献   

7.
《水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协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本条规定是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全国人民的意志,在尊重水循环规律的条件下,  相似文献   

8.
1988年我国颁布施行了第一部<水法>,这对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从法制上保障水利事业发展,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原<水法>第九条规定的"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由于权属管理部门与开发利用部门相互关系职责不清,且对流域管理未作规定,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有机整体被人为分割,造成了水资源管理体制不顺,导致部门之间职能交叉和职能错位的现象并存,流域管理缺乏相应的法律地位,影响了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综合效益的发挥.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水利事业进入“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新时期。沂沭泗管理局是全国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跨省流域河道的管理机构,应该代水利部行使水政管理职能。因此,应按照《水法》、《河道管理条例》和国务院148号文件授权,依法对沂沭泗水资源和水工程实施统一管理,  相似文献   

10.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颁布和实施,使我国水利事业进入了依法治水的新阶段。10年来,全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水法宣传教育为先导,狠抓以水法规体系、水行政执法体系和水管理体系为中心的水利法制建设,促进了水资源统一管理,推动了我区水利改革与发...  相似文献   

11.
兴和县水务局是兴和县政府主管水行政的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和河道、湖泊、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主管全县防汛防旱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管理。主要职责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水利工作的行政规章,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组织制订全县水利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订全县河、湖泊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参与城镇规划的讨论制订工作;负责组织县级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依法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负责组织全县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县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资源中长期供兴和县水务局情况简介  相似文献   

12.
储德义 《治淮》2012,(9):4-6
一、淮河流域水资源管理状况 (一)管理体制与管理方式我国流域水管理体制是水法规定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管理体制,区域管理是流域管理组成部分.淮河流域水管理机构是淮河水利委员会及其下属的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沂沭泗管理局及其直属管理局、基层局直接管理流域内沂沭河、南四湖、骆马湖等跨省河湖枢纽工程和骨干性河道. 流域四省水利厅为所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地(市)、县水利局是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水资源和河道,负责水利行业管理.  相似文献   

13.
松辽流域四省(自治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从建立水政机构入手,以《水法》宣传为先导,全面开展水法规、水管理、水利执法3个体系建设。通过贯彻《水法》依法行政,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理顺了水行政管理关系,确立了水行政主管地位,承担起水行政管理职责。在依法治水,科学管水,水资源统一管理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和强化水事管理,促进水利事业改革,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提供了法律依据.贯彻执行水法,依法治水,依法管水,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件大事.为全面贯彻实施水法,切实担负起水法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各级水利部门大力开展了以建立“三个体系”为重点的水政建设工作,水政监察应运而生.这是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法规的规定,对水、水域、水工程和各种水事活动所进行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行为.由于水政监察是改革的新生事物,随着水政监察的实施,许多新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相似文献   

15.
《水法》颁布以来,我省水利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职能,厅党组狠抓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开创了水政水资源工作的新局面,在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能,加强水利法制建设,全面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加强水资源和河道统一管理,维护水利秩序和保障水利部门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 一、抓紧水法规体系建设,为依法治水管水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16.
1新《水法》为健全水资源统一管理配套法规提供法律依据1.1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新水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这一条主要针对原水法第九条“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所产生的弊端而修改的,也是修订原水法争议的焦点之一。原水法的规定,人为造成了水资源管理的部门分割、条块分割,破坏了水资源不可分割的自然属性,一度形成批准取水的不管补给,关心补给的又无权干涉取水审批,使地下水资源长期处于过度超采,特别是城市地下水的管理处于无序状态。目前…  相似文献   

17.
《山西水利》2022,(12):13-15+24
<正>《水利监督规定》已经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水监督[2022]418号文件印发,于2022年12月5日开始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水利行业监督管理,依法履行水利监督职责,规范水利监督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和《水利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有关文件,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水利监督,是指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本级及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的机构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18.
渭南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把依法治水放在重要地位,深入开展水法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水利执法体系,坚持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坚决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使渭南地区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步入法制轨道,全面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作为渭南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渭南地区水利局,把水法的宣传贯彻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地、县(市)12个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围绕《水法》的颁布实施开展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最近两年.全区共办宣传专栏版报885期,出动宣传车120辆,书写水法固定标语1500条.张贴临时宣传标语19600余条,印发传单25000份,在地、县(市)报刊上办水法宣传专版20版.召开水法座谈会102次.举办水法知识竞赛2万余人次,宣传水法咨询站80余次;韩城、华县等县(市)主管领导在电视台发表重要讲话,使《水法》宣传深入城乡广大干部群众,走进千家万户,为以法治水打下良好基础。  相似文献   

19.
陶晨 《新疆水利》2006,(3):15-17
新《水法》已于2002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加快了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迈进的步伐,依法治水进入了新的阶段。新《水法》规定了新时期我国水资源管理的目标、方针、原则、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等,同时对如何做好在新时期水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新疆水资源的日益短缺和工农业生产需水量的增大,流域管理机构的水行政执法和依法征收各项水利规费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20.
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是政府实现对水资源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通过价格杠杆促进节水工作的开展、解决日益严重的水资源供需矛盾、实现可持续利用的一项重要措施。新《水法》规定:“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2002年颁布实施的《山东省水资源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直接从地下或者河流、湖泊、水库取水的。必须缴纳水资源费”,“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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