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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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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lanning》2013,(5)
死刑是当今世界最严酷的刑罚,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死刑这种残酷刑罚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废止已是事实。我国是一个死刑适用广泛的国家,学界对死刑存废的争论不一。中国历来是一个以"严刑酷法"威震于世的泱泱大国,是借鉴外国废止死刑的经验废除死刑,抑或是保持现今的立法指导思想保存死刑?本文以期在这方面做出些许探讨。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19,(24):207-208
死刑制度在中国历史上长时间存在,它不仅仅是一项历史最久远的刑罚种类,而且是一个具有巨大震慑功能的刑罚方式,长时间被统治阶级用来镇压被统治阶级,手段和方式极其残忍,例如车裂、腰斩等,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类社会的文明程度到达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巅峰,是否废黜死刑,是否让死刑退出历史舞台,已经逐渐成为我国刑法学领域争议的重点,甚至在国际刑法领域也成为了焦点,脱颖而出了例如贝卡里亚、边沁等学者倡导废黜死刑,他们分别从各个角度论证死刑存在的非必要性和错误,但最终达不成一个统一的结论。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漫长的历史长河,死刑从来都没有退出历史舞台,只是死刑的方式有所改变,从残忍的肉刑到枪决等,一直持续到今天,死刑的执行方式变为目前的注射和枪决,虽然手段相对人道,但还是没有真正失去其至关重要的色彩。可用"不可不杀、不可多杀、防止错杀"来定义我国的死刑政策,我国在适用死刑上一直持有一种慎刑的态度。对死刑的存在与否在我国一直存在着争议,而且死刑终究不会那么快的消亡,从我国诸多人口,刑事案子高发的情况上来看,死刑的废除立竿见影的过程,必须长时间存在,与我国的社会状态相一致。但中国废除死刑是必然的,但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完善现阶段的立法体系,做好司法解释,使得社会稳定和谐、司法人员素质提高。在不久的将来,随着我国精神文明的发展和人们守法、尊法的意识的提高,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中国终究会废除死刑。  相似文献   

3.
《Planning》2014,(13)
作为刑罚的一种,死刑从应然性上说,在中国,我们应当废除死刑。废除死刑的呐喊,首先出自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里亚。死刑在当代中国不可能完全废止,但应当限制死刑的适用。死刑应当受到限制,这已经成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共识,我国也不应该例外。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14,(6)
为进一步限制、减少死刑的适用,全面废除女性犯罪适用死刑的设想据此提上日程。该设想主要依据在于:我国刑法自古就有宽待女性的传统;即使在保留死刑的国家中,也有不少废除了对女性犯罪的死刑;结合女性犯罪自身的特点与刑罚的目的,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背景下没有必要对女性罪犯适用死刑;通过对我国刑法中怀孕的妇女不得判处死刑这一规定进行目的性解释,将全体女性排除在死刑适用对象之外也符合限制死刑的根本目标。  相似文献   

5.
《Planning》2019,(24):111-112
生命权是人格权的重要内容,作为最严厉的刑罚,死刑制度的存留一直是讨论的焦点。目前,国际社会上已有不少国家废除了死刑,保留死刑的国家对死刑的适用也有着严格的适用条件。本文从我国死刑制度存在的历史,支持者和反对者所持有的不同观点进行分析,得出就我国国情应当保留死刑的结论及其理由。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19,(15):170-171
死刑制度存在已久。自1764年世界上第一次发出提出废除与限制死刑的适用的声音以后,它的存在愈发引起争议。本文分三个部分对此问题进行阐述。第一部分为死刑制度概述,归纳总结了死刑制度的基本内涵,是本文展开后续阐述的基础。第二部分也是本文的重点内容即死刑制度废除者的观点及其原因和死刑制度保留者的观点及其原因。第三部分为中国对于死刑制度存废的态度、原因和完善措施。当今许多发达国度已经废弃死刑制度,然而有些国家仍认为死刑制度的存在是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7.
《Planning》2019,(6)
我国古代的死刑复核早在汉律中就有了一般规定,至明清成为一代大典。虽然废除死刑已经是大势所趋,但现在中国的国情仍不允许死刑的废除。纵观死刑制度的发展史,我们不难发现清朝死刑制度的独特性,清代死刑的慎刑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死刑审转,秋审和朝审。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22,(5)
剥夺犯罪者的生命是最为严重的刑罚,因而作出死刑判决应当是万分慎重的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未将死刑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进行区别规定,而是统一适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的刑事案件证明标准,体现不出我国对死刑判决的审慎态度。在域外各国大幅减少死刑适用甚至废除死刑的背景之下,我国也应当对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予以精细完善,如区分死刑案件定罪与量刑程序证明标准、设置死刑案件证明标准配套机制等,对死刑判决质量进行严格把关,逐渐减少死刑的适用。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20,(1)
死刑的存废问题是一个长期被世界各国立法或民意机构所讨论的问题。它涉及到文化、伦理、政治、法律等诸多方面的问题。这个问题被反复讨论的焦点,除了顺应国际人道主义之外,还在于死刑这一制度是否违背了宪法对公民生命权和人性尊严的保护。而且对于一国的刑罚政策的讨论,必定是无法绕过宪法的,所以从宪法学的角度下思考死刑的存废问题则变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0.
《Planning》2014,(6)
传统上人们对死刑的正当性主要从经验和理性两个层面来加以论证。前者立足历史与现实维度,后者主要立足报应主义和威慑论的维度。而交往主义刑罚观为死刑正当性的思考提供了新的维度。在交往主义视阈中,刑罚是社会共同体、犯罪人和被害人参与的三方道德对话。社会共同体通过刑罚与犯罪人进行交往,目的是促进犯罪人悔悟,改造犯罪人,促进犯罪人与被害人和解。显然死刑无法满足上述目的,故交往主义刑罚体系中死刑难以获得正当性。交往主义刑罚理论虽不尽完美,但从政治哲学层面审思死刑正当性,仍给人们深刻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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