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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lanning》2017,(7)
字库是指一组字体风格、大小、格式相同而字形不同的字符集合。字库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汉字数量和字形规范制作的,在内容与数量的选择和编排上不具有独创性,因此计算机字库并非汇编作品,而是数据库。20世纪80年代末,计算机字库字体基本上取代了传统活字的铅字印刷,促进了我国印刷字体设计的多元化。该文论述计算机字库的产生、设计与创新,探讨计算机字库字体在报刊与多媒体中的应用。 相似文献
2.
结合国内外对建筑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研究,重点分析了建筑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性条件。结合建筑作品实用性、艺术性和科技性的特点,对判定建筑作品独创性条件中的重要因素——创作程度给出了一定的标准;并将部分比较法与整体比较法运用到建筑作品独创性的实际判定过程中。 相似文献
3.
《Planning》2014,(1)
独创性是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实质要件。我国立法上未定义独创性的内涵及标准。为了避免因概念不清给司法实践带来的盲目性和任意性,研究和探讨独创性的界定标准,是当前著作权立法和司法的重要课题。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独创性应包括"独立性"和"创造性"两层含义,并应对不同类型作品采取不同的独创性标准。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17,(35):27-29
同人文,是指写作人根据已有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或者主线情节进行重新创作或者继续创作的全新文学作品,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同人文作品同样也需要独立创作、具有独创性等作品应有的特征。目前对于同人文著作权侵权尚未有相关法律的进行准确定论,而在司法理论和实践领域对于同人文著作权相关权益也有不同的界定方法。从著作权立法终极目标——推动社会文化水平提升、促进全民文学素养的前提下寻找同人文著作权侵权界定方法,才能使同人文在作品保护领域找到属于自己正确的定位。 相似文献
5.
《Planning》2013,(4)
独创性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实质要件,是判断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前提,是整个著作权法律制度的基石,但目前学术界对独创性的内涵却有着不同的解释。本文拟从关于"独创性"的不同解释出发,从范畴学、形式逻辑、法律逻辑、价值论和制度实践的现有层面分析其具体含义,以期促进对著作权法的理解和适用。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20,(2)
近年关于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问题主要集中于生成物的创作过程中,已经成为人工智能生成物研究的重要思路。人工智能生成物作为一种劳动成果,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在进行保护的过程中,可以将人工智能生成物具备独创性的部分认定为作品,但是在确定权利归属的过程中,人工智能并不能作为权利义务承担者,制定深度学习算法的自然人因为自身具备的数据安全保护等方面的能力,才具备承担人工智能生成物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相似文献
7.
《Planning》2020,(1)
短视频作为当今互联网领域重要的内容表达形式,在不断发展普及、产生利益的同时也存在着大量的侵权现象。对短视频著作权进行保护,首先需要对短视频进行独创性的认定以判断其是否构成作品;其次在具备独创性的基础上根据其创作形式和使用他人素材程度的不同将其纳入不同的著作权或相关权的保护范围,从而对相关的权利主体及权利行使范围和方式加以明确;最后应准确认定短视频侵权行为,明确各主体的义务配置,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19,(23)
网络实时直播侵权案件日益增多,其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比较复杂。网络实时直播节目的独创性是否能够达到视听作品的高度,适用于哪种权利,相关各界并没有统一认识。我国现行著作权法规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广播组织者权,都无法调整网络实时直播行为。我国应及时调整相关法律法规,将网络实时直播行为纳入著作权法著作权保护的范畴。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19,(4)
网络著作权之下,是一个纷繁复杂的社会。知识经济时代,对著作权的保护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必然要求。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必须充分重视在网络著作权之下著作权的保护,这是因为,只有真正地重视网络著作权之下著作权的保护,才能够刺激人们的创新激情,为国家和社会创作出更多高质量的作品,不断地激发社会的创作活力。 相似文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