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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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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告知程序的内容及其在消防行政处罚中的具体操作○李寅旺《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这就是《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成立前置条件中的告知程...  相似文献   

2.
崔哲  王玥 《城建监察》2010,(8):23-2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该条款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不履行告知程序的法律后果,即作出的处罚决定无效。行政执法案件有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两种,简易程序案件是否适用《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  相似文献   

3.
《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这就是《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成立前置条件中的告知程序,其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  相似文献   

4.
俞刚 《城建监察》2010,(7):17-17
《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履行的各种告知义务做出规、定.其中行政处罚决定前的处罚告知及听证告知这两项义务被认为是我国依法行政,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两项重要程序。明确规定上述两项义务的立法意图均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不合理的侵犯,使当事人充分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体现行政处罚公平公正。  相似文献   

5.
刘德生 《城建监察》2005,(11):27-28
行政处罚法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法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辨,行政处罚不能成立。尽管如此,实践中行政处罚成立的问题并未引起人们的重视,多数人把行政处罚不能成立视为行政处罚的无效或不合法。例如,有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告知当事人有关事项,拒绝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无效的。也有人认为,“不能成立”和“无效”仅是表述上的差异,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区别。笔认为,行政处罚“不能成立”和“无效”均因违反了法律规定,但两在实质上有较大的差别。首先,概念所属范畴不同。“不能成立”指行政处罚法律效力未最终形成,“无效”是指行政处罚法律效力虽然形成,但行政处罚违法,其效力应当否定。其次,对当事人的效力不同。“不能成立”的行政处罚,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即无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当事人可以不履行,行政机关也不能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成立后,无论其是否合法均推定为有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在行政处罚未被确认无效并撤销之前当事人必须履行,行政机关也可以强制执行。第三,构成行政处罚“不能成立”和“无效”的具体原因不同。“不能成立”是基于未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辨等;“无效”则因处罚主体超越职权、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主要证据不足等。  相似文献   

6.
消防行政处罚是指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据消防法规,对违反消防法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如果被处罚对象了解自己在被处罚时享有哪些权利,则更能使处罚达到公正合理,真正起到教育公民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的目的。被处罚对象在接受消防处罚时...  相似文献   

7.
佛山市颅德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称城管局)因行政处罚前只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被处罚人享有听证的权利,没有告知其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被两审法院均判决因处罚程序违法而败诉.但广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则对城管局的申诉意见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和肯定,并依法提出抗诉,使得二审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此案,从而引发了对“听证”真实法律含义的理解.  相似文献   

8.
孙豪建 《城建监察》2006,(11):21-22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町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曰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据此,行政相对人在因自身的行政违法行为被科以罚款处罚之后,于法定期限内既未提起行政复议,也没提起行政诉讼,且不自觉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对其加处罚款。该加处罚款在行政程序中争议颇多:行政机关可否与行政处罚一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加处罚款的数额减免情况?等等。  相似文献   

9.
告知是《行政处罚法》增设的旨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行政处罚活动的一种新的处罚程序。告知,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其法定的权利;而对于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来说,是其法定的义务。正确履行好告知程序,有利于促使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正确的公安消防行政处罚;同时也符合《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使当事人知道自己违反了哪些消防法律法规,有利于提高其消防意识和法制观念。  相似文献   

10.
有人认为,规划执法部门依《城市规划法》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和影响城市规划又不能采取改正措施的违法建设行为,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或者说应当向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程序,理由是: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对个人处以较大数额罚款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即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而违法建设案件中,责令限期拆除的建筑物价值一般较大,因此,也应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笔者不认同这种看法,基于如下两点理由,笔者认为,责令限期拆除处罚中当事人不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听证告知并非法定的必经程序。  相似文献   

11.
一、关于确定消防听证案件范围的问题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消防处罚相对人有权要求听证的行政处罚案件的范围是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等”的理解,笔者认为应当结合《消防法》规定的处罚种类,进一步明确我国消防行政处罚听证案件的范围。 一般认为,这里的“等”表明了行政处罚立法对行政相对人有权要求听证的行政处罚种类的不穷尽列举,其功能不外是 :一、赋予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行政相对人对某些法律不明文规定的行政处罚享有听证权;二、为立法机关今后扩大行政处罚听证范…  相似文献   

12.
《城建监察》2006年第6期刊登了我撰写的《对行政处罚法几个条款的理解与适用》一文,在该文中,我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的三项强制措施在逻辑上是一种并列关系,如果行政机关采取加处罚款的强制执行措施,选择了自己依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罚款,就不能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否则,就属于重复执行。对此,有些读者有不同观点,他们认为,法院应当执行加处罚款。对法院到底是否一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加处罚款,本文从加处罚款的性质入手,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阐述,以期与读者与执法同仁交流与探讨。  相似文献   

13.
消防行政处罚的目的是为了消除火灾隐患,保护国家、人民财产及人身安全。它与其它部门的行政处罚相比既存在其特殊性又符合当前所有行政处罚的共性。所以,行政处罚法的处罚法定、公正公开、一事不再罚、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保障权利等五项原则也是指导、规范消防行政处罚的依据。作为消防执法者,必需认识到只有严格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并执行行政处罚的五项原则才能保证消防行政处罚的合法性。这可以说是消防行政处罚的前提,也是消防行政处罚的依据。 笔者认为,在行政处罚的五大原则中,“一事不再罚”原则最具技术性和难操作性。当一违…  相似文献   

14.
1996年3月1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听证程序,从而标志着听证制度在我国的初步确立.在行政处罚领域,听证程序是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而公开举行的、听取有关利害关系人意见的活动方式、方法和制度.根据普遍适用的原则,消防行政处罚的决定和实施也必须符合《行政处罚法》中有关听证程序的规定.本文试图就消防行政处罚中有关听证程序的应用问题谈几点认识:一、关于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关于听证适用范围的规定,结合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消防行政处罚中适用听证程序的处罚有三种:(一)责令停产停业.它是公安消防部门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单位所给予的一种责令其停产停  相似文献   

15.
蔡霞 《城建监察》2006,(11):22-2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非诉行政案件时往往根据该条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罚款与加处罚款一并申请。但是,由于缺乏一定的理论支持,司法实践中各地人民法院对加处罚款的处理方式也各有不同。本试结合理论与实务,就人民法院执行加处罚款的必要性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6.
胡文苑 《城建监察》2005,(12):37-38
行政程序对于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确保行政权不被滥用,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有着重要的意义。美国宪法修正案就明确规定正当程序原则,美国所确立的正当程序原则现在普遍被世界各国所接受,成为权利制衡原则之外的另外一个重要的宪政原则。考察各国的正当程序设计,其本质在于一是防范行政权沦为恣意行使的不受控权利;二是给相对人表达的权利,集中表现在陈述申辩权;三是给相对人参与的权利,如行政机关的告知义务,当事人的知情权。这一切的设置均是为了给相对人应有的话语权。但是行政权又是一项追求效率为优先的积极权能,它的全部本质意义存于行政权的“为”字.  相似文献   

17.
根据《消防法》第51条规定,消防执法监督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消防法》第40、41、42、43、44、48条之规定的。可以责令当场改正或限期进行整改,不能当场改正或逾期未进行整改,由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处罚以确保消防监督全面落实。公安消防机构在做出某些行政处罚行为时.有没有告知被处罚人可以要求听证及是否经过合法的听证程序.是消防行政处罚决定是否生效的关键。在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如果没有依法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或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听证.则可能直接影响消防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性.如属于行政处罚则处罚无效。作  相似文献   

18.
听证是《行政处罚法》增设的旨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行政处罚活动的一种新的处罚程序。消防行政处罚中的听证,是指公安消防机构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人的要求,组织消防行政违法案件的调查人员和被处罚当事人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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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程序源于公民的知情权,它是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告知”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其法定的权利;对公安消防机构而言,则是法定的义务。当事人在受到消防行政处罚之前,有权了解给予其行政处罚的理由和依据。而当公安消防机构经调查认  相似文献   

20.
《云南消防》2000,(1):28-29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云南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法制园地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监督管理,依法处罚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依照《消防法》和本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依照本规定对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给予处罚的程序和罚款收缴方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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