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正商务部网站消息,2014年4月4日,商务部(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4年第18号公告,裁定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浆粕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据此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浆粕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措施实施期限为期5年。2015年2月12日,加拿大就浆粕产品反倾销案(以下称D S483案)最终措施启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2017年5月22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了  相似文献   

2.
《造纸信息》2012,(4):38
本刊讯2012年3月22日,商务部发布2012年第10号公告,公布相纸产品反倾销案终裁,认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相纸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同意,  相似文献   

3.
环球纸业     
《造纸信息》2015,(4):55-61
澳大利亚对原产于法国和韩国的新闻纸做出反倾销初裁
  2015年1月30日,澳大利亚对原产于法国和韩国的新闻纸做出反倾销初裁。其中,对韩国涉案产品裁决如下:(1)韩国全州纸业公司(Jeonju Paper Corporation)对澳大利亚出口涉案产品不存在倾销;(2)韩国其他企业对澳大利亚出口涉案产品对澳大利亚国内企业未造成实质性损害。根据上述裁决,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终止对原产于韩国的新闻纸的反倾销调查。对法国涉案产品裁决如下:澳大利亚自法国进口的涉案产品存在倾销,对澳大利亚国内企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性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对原产于法国的新闻纸征收5.1%的临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801.00.20、4801.00.31、4801.00.39。  相似文献   

4.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3年11月6日发布2013年第75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3年2月6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3年第10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中国浆粕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  相似文献   

5.
雨竹 《人造板通讯》2010,(10):43-43
8月16日从商务部获悉,2010年8月4日,澳大利亚海关发布公告称,虽然自巴西和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存在倾销,但未对澳大利亚国内产业造成损害,而从马来西亚和智利进口的涉案产品不存在倾销,因此决定取消对巴西、中国、马来西亚、智利进口胶合板的反倾销调查。  相似文献   

6.
正2014年4月4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反倾销终裁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于2013年2月6日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及倾销幅度、国内浆粕产业是否受到损害及损害程度、以  相似文献   

7.
《造纸信息》2007,(1):34-34
2006年12月12日,商务部发布2006年第93号公告,公布了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耐磨纸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商务部最终裁定,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耐磨纸存在倾销.中国耐磨纸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同时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自2006年12月13日起对该被调查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相似文献   

8.
王硕 《中国人造板》2010,(10):43-43
<正>8月16日从商务部获悉,2010年8月4日,澳大利亚海关发布公告称,虽然自巴西和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存在倾销,但未对澳大利亚国内产业造成损害,而从马来西亚和智利进口的涉案产品不存在倾销,因此决定取消对巴西、中国、马来西亚、智利进口胶合板的反倾销调查。  相似文献   

9.
第五讲 反倾销规则  倾销是指出口商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进口商出口商品并对进口方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的行为[1 ] 。倾销不仅会损害进口国与之竞争的厂商或产业 ,而且会严重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我国 1 994年外贸法对倾销作出与GATT定义非常相近的规定[2 ] :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方式进口 ,并由此对国内已建立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的威胁 ,或者对国内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时 ,国家可采取必要措施 ,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阻碍。“低于正常价值进口”和“造成工业损害”是构成产品倾销定义的缺…  相似文献   

10.
正2014年4月4日,商务部发布2014年度第18号公告,终裁决定自2014年4月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征收反倾销税,为期5年。商务部终裁认定,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浆粕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经商  相似文献   

11.
正本刊讯(商务部消息)2015年12月10日,商务部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裁定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存在倾销,国内未漂白纸袋纸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商务部决定采用临时保证金的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初裁后,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作出最终裁定。  相似文献   

12.
据悉,中国入世后首例反倾销案铜版纸反倾销申诉正在进行中,据估计,相关初裁很有可能将于近期公布。据悉按照国际惯例,在初裁前,政府将完成国内产业损害和国外产品倾销的调查和认定。在我国,产业损害调查和认定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国外产品倾销调查和认定由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负责。为此,4月22日,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委派了由政府官员、会计师、专家组成的调查小组,首先赴上海江南造纸厂进行产业损害调查; 4月24日赶往镇江核查金东纸业。国家经贸委初步认为,由于中国铜版纸产业处于明显的发展期,尽管进口铜版纸数量…  相似文献   

13.
商务部6月16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耐磨纸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06年6月16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耐磨纸时,应依据初裁公告中确定的各公司征收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商务部于2005年6月13日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耐磨纸进行反倾销调查。立案后,商务部对被调查产品的倾销和倾销幅度、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了调查。初步裁定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耐磨纸存在倾销,幅度为10.35%~42.79%;中国耐磨纸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同时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商务部对美欧…  相似文献   

14.
行业信息     
<正> 中国初步裁定美、加、韩 新闻纸倾销成立 曾轰动一时的国内9家新闻纸生产企业诉加拿大、美国和韩国新闻纸出口商倾销案最近已有了结果。在经过6个多月的艰苦调查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初步裁定美、加、韩新闻纸存在倾销,国家经贸委初步裁定该行为对中国新闻纸产业存在实质损害,而且认为国内产业实质损害由倾销造成。  相似文献   

15.
商务部发布公告,公布了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反倾销案的终裁决定,认定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存在倾销,并由此对中国的相关产业造成损害,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上述国家的该进口产品征收25%~119%不等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于2005年8月4日发布了该案初裁公告,并决定对该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初裁决定公告后,商务部继续对倾销和损害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调查。经过进一步调查,商务部终裁认定存在倾销并对中国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自2006年5月12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韩国的核苷酸类食品添加…  相似文献   

16.
公平贸易原则各成员的出口贸易经营者不得采取不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或扭曲国际贸易竞争,尤其不能采取倾销和补贴的方式在他国销售产品。世贸组织强调,以倾销或补贴方式出口本国产品,给进口方国内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有实质性损害威胁时,该进口方可以根据受损的国内工业...  相似文献   

17.
正4月9日,商务部发布终裁公告,最终裁定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存在倾销,国内未漂白纸袋纸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16年4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征收反倾销税。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美国公司:(1)开思通牛皮纸公司(Kapstone Kraft Paper Corporation)14.9%;(2)其他美国公司(All Others)  相似文献   

18.
正2018年1月25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发布公告称,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的聚酯短纤(Polyester Staple Fibre)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裁定原产于或进口自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存在倾销行为,但并未对印度国内企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故建议结束本次调查并且不采取反倾销措施。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55032000项下产品。  相似文献   

19.
《福建轻纺》2011,(8):30-31
2011年8月10日,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公告称,经商务部调查,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产品存在倾销并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  相似文献   

20.
正本刊讯2018年12月2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欧盟和美国的铜版纸(Coated Paper)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涉案产品的倾销与印度国内产业遭受的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决定终止本案反倾销调查,且不建议对中国、欧盟和美国的铜版纸征收反倾销税。本案涉及印度税号4810项下的产品。2018年1月2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纸业生产商协会(Indian Paper Manufacturers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