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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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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行政复议中引入调解机制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据《行政复议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查并纠正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据此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法律制度。由于受已废止的《行政复议条例》的影响,通常认为行政复议不适用调解原则,但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来,  相似文献   

2.
黄宏斌 《治淮》2003,(1):19-19
诉权是指行政相对人不服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在决定书中应载明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即诉权)。诉权作为一项重要权利,是行政相对人寻求行政救济的重要前提,“无诉权即无权利”。因此,水行政处罚时向当事人  相似文献   

3.
水行政复议与水行政诉讼吉林省白山市水利局张连宝1水行政复议与水行政诉讼的区别1.1受理的机关不同水行政复议是由做出水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水行政管理部门受理,而水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受理。1.2审理形式不同水行政管理部门对水行政复议的案件,一般采用书面复议...  相似文献   

4.
王继和  尚忠 《水利天地》2006,(10):21-21
行政司法系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国家政策、政令进行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仲裁和行政复议的准司法活动。 水行政司法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水行政调解、水行政裁决和水行政复议,以解决水事纠纷和水行政争议的活动。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以来,各级水行政主管机关在立法、执法体系建设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要健全和完善水法制,还必须建立起水行政复议与应诉方面的制度,做好水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也是全面贯彻、执行水法的必然要求。 1 水行政复议 1.1 水行政复议的概念水行政复议是上一级水行政主管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下一级水行政主管机关做出的有争议的具体  相似文献   

6.
冯兆云  沈海澄 《江苏水利》2005,(10):34-34,37
水行政处罚听证是指在水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之前,给利害关系人提供发表意见的机会,对特定事项进行质证、辩驳的程序.听证制度的内涵是“听取相对人的意见”,尤其是在作出不利于相对人的决定之前,应当听取相对人的意见,从而体现出行政的公正.听证制度是从英美法规中的自然公正原则中演化而来的.1997年水利部颁布的《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对水行政处罚听证制度作了详细规定.至今,这项制度在我国实施已近十年.人们经历了从不熟悉到熟悉直至运用其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这样一个历程.从实施情况来看,水行政听证处罚程序在重大水行政处罚案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有利于水行政机关客观、公正、全面地弄清案件事实,强化水行政机关内部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有利于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率,有利于水法宣传和水法制教育,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  相似文献   

7.
流域机构所属单位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管辖制度是水行政复议管辖制度的一部分,目前我国流域机构所属单位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管辖采取“一级模式”,统一由流域机构行使复议管辖权.但是,随着流域机构所属单位行政行为范围的扩大,以及水行政管理内容的丰富,这种模式的局限性逐渐显现.因此,必须以“多级模式”为改革方向,构建多层级的流域机构所属...  相似文献   

8.
随着《水法》等一批水法规的颁布实施,水行政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申请复议从无到有,将会逐渐增多,水行政复议工作也就成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水行政复议的主体水行政复议的主体是指受理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就盐城市而言,水行政复  相似文献   

9.
肖幼 《治淮》2004,(3):11-12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一个重要手段,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行政许可权运用得好,利国利民;运用不好,轻则影响公民权利,重则影响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过去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乱设许可、滥用许可权现象时有发生.1998年我国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开始逐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相似文献   

10.
汤瑞光 《治淮》2000,(4):12
《行政复议法》已于199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水利部印发了《水利部行政复议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这是依法行政工作的又一重大进展,使水利部及其所属流域机构的行政复议工作更加具体、明确,具有现实操作性。现结合学习,谈几点认识。 一、认真学习《行政复议法》及水利部《暂行规定》的意义十分重大 行政复议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加强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有利于防止和纠正违法的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  相似文献   

11.
水利行政复议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利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逐步转型、民主水平提高以及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流域机构所属单位行政争议数量日益增多,特别是群体性行政争议较为突出。能否建立科学、合理、高效、便民的流域机构所属单位行政行为复议管辖制度,  相似文献   

12.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政府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唐山市水务局采取学习培训、清理整顿、制定配套制度、强化监督管理等措施,确保全面贯彻,正确实施《行政许可法》。  相似文献   

13.
"十二五"期间,江苏省在水利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改革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在水利法制宣传工作方面,积极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法制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在水利法制监督工作方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依法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创新层级监督新机制,强化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颁布和施行,对于规范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改进行政管理、加强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这部重要法律所确立的行政处罚设定权制度、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听证制度、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制度、  相似文献   

15.
胡立敏  孟祥江 《山东水利》2001,(12):10-10,13
水行政案件的非诉行政执行程序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对水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水行政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使水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目前,由于水法律、法规没有赋予水行政机关太  相似文献   

16.
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极为重要的保证。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必须依法加强水管理,依法行政。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是水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主要包括审批项目的设定权限、设定范围、实施机关、实施程序、监督和审批责任等。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行政的要求,积极推进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透明的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行政管理体制、实现政府职能转…  相似文献   

17.
平平  邱凤翔 《江苏水利》2010,(12):33-34
<正>"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是指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为防止证据被隐匿、转移、销毁或灭失,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证据收集的一种方式。目前,"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越来越多地被水行政执法部门所采用。但由于其固有的法律界定的不确定性和强制性,在执法过程中如果适用不当,容易造成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本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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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家库建立背景 目前.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开展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大力倡导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机关行政效率和质量.建设人民满意的机关。在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量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对优化行政审批制度的要求越来越高。一方面对行政审批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要求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因此需加强政府部门行政效能建设,  相似文献   

19.
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这三大诉讼制度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诉讼体系,成为我国诉讼制度健全的标志。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是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据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相似文献   

20.
葛彦军 《治淮》2014,(1):26-27
《行政强制法》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它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之后的又一部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该法律的颁布实施,对包括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内的行政机关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应当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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