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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02,(8)
6月13日,财政部颁发《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年度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犤2002犦38号),指出,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等要求,制定本办法,请各地遵照执行。《暂行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指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年度稽查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年度稽查工作,严禁重复稽查。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部门或单位,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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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根新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15,(3):12
<正>本刊讯2015年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经信委联合公布了自治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均在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之列。自2015年1月1日起,凡未列入目录清单的收费项目和基金,一律停止征收。各盟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项目及标准采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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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宜宾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04,(2):16-16
2003年8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主席令2003年第7号),并于2004年7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明确规范了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此,如何正确认识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法律地位,加强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保证墙材革新工作健康发展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一、墙材专项基金是法律规定的收费项目墙材专项基金原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用费。2000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制定了《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00]127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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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14,(7)
<正>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部署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通知》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重点任务。一是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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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14,(11)
<正>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亦在目录之列本刊讯财政部10月31日向社会公布了20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此次公布的录清单主要涉及《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三份清单。其中,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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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砌块与砌块建筑》2014,(6)
<正>财政部于2014年10月29日发布"2014年第80号"公告,公布《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明文规定:本《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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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月枝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13,(9):11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的通知》(皖政办[2013]29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2013年8月1日起,取消、调整、下放、缓征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3项政府性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被列在缓征之列。该《通知》中说,为减轻企业负担,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根据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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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16,(1)
正本刊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的通知》关于对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2项政府性基金按规定标准的80%征收的规定,桐庐县新墙办克服政策滞后出现的时间差问题,严格按文件要求,及时与县财政局联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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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17,(4)
<正>3月15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墙改基金")。这是继去年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墙改基金和降低其收费标准后,又一项涉及建筑工程领域的"降费减费"政策,也是国家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振兴实体经济背景下作出的重要决定。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墙材革新工作为建材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