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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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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德国邮政电信管制局(Reg TP)是于 1998年根据《电信法》、《联邦邮电管制机构法》和欧盟的统一要求,在全面引入竞争、完善电信立法的同时,为加强市场管制而组建的独立的电信监管机构,隶属于联邦经济部。Reg TP接管原联邦邮电部(BMPT)对电信管制的职能。  相似文献   

2.
蔡翔 《世界电信》2000,13(2):36-38
德国电信市场自90年代初就开始逐步引入竞争。1996年通过《电信法》,并于1998年成立了独立的管制机构Reg TP。本文首先介绍了德国的电信管制情况,并重点描述了德国电信市场的竞争演变历程以及最新的发展态势。  相似文献   

3.
汪卫国 《通信世界》2004,(15):39-40
澳大利亚电信市场自1997年7月1日全面开放,这一天也是澳大利亚新《电信法》开始正式实施之日。新《电信法》的实施为澳大利亚电信市场带来了重大变化,其中最重要的变化是赋予了管制机构许多与市场竞争相关的功能,并成立了澳大利亚通信管理局ACA作为非竞争事务的管制机构。本文着重介绍了澳大利亚电信管制的各个方面,并就澳大利亚电信市场进行了比较详细的分析。  相似文献   

4.
世界各国电信管制机构和运营商都面临运营独立问题,而中国电信产业正从垄断走向竞争,在未来竞争性电信市场中,运营之问的“游戏”规则必须符合IU信市场发展的要求,电信管制机构在监督和执行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国际惯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已于近期颁布,中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如何通过电信管制政策的制定,营造电信企业生存发展的良好空间,亦即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造合理的竞争格局,是目前电信产业  相似文献   

5.
浅析各国独立电信管制机构的类型与特点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电信私有化改革的深入,建立独立的电信管制机构已成为各国的共识,他不仅要独立于电信运营部门,也要独立于其他政府机构。目前,按电信管制独立程序,世界电信体制可分为四类:地位独立、权力集中的管制机构;地位相对独立、权力分散的管制机构;政府主管部直拉承担电信管制职能以及多极化的电信管制机构。  相似文献   

6.
三、澳大利亚的电信管制机构和电信管制情况1.澳大利亚的电信管制机构和职责1997年,澳大利亚建立了独立的通信监管机构(ACA)。该机构是一个负责执行电信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法机构,它负责向国会和通信信息与艺术部部长报告工作。  相似文献   

7.
独立管制机构的建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ITU的发展部门(ITU-D)关注电信政策的制定和管制体制方面的问题,是各国交流和探讨电信管制体制与管制措施的平台。在ITU-D第一研究组的第二研究期内设立了名为《建立独立管制机构》的研究课题Q.8/1,其课题报告已经完成。文章对报告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文章对报告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管制机构的职责及其面临的挑战。此外,对ITU的电信管制者研讨会及其取得的进展进行了介绍。  相似文献   

8.
蔡翔 《通信世界》2002,(21):23-23,33
中国已经加入了WTO,入世后就必须了解并遵循WTO规则。最为典型的是,根据WTO基础电信协议的参考文件,各国必须建立独立(independence)的电信管制机构。WTO认为,在促进电信市场竞争中,有效管制体系的核心是创建独立的电信管制机构。若没有一个独立的管制机构来实施法律、监管电信业的发展,要实现WTO协议的目标将是非常困难的。实践中,电信业成功引入竞争、市场自由化、产权民营化的关键令人关注的是,究竟何为独立的管制机构,目前它在全球的分布情况又是如何呢?  相似文献   

9.
薛兴华 《通信世界》2002,(31):23-24
WTO是一个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贸易体系,加入WTO并不是单纯的市场开放和贸易问题,它也将对政府职能的电信监管产生重大影响。要充分利用加入世贸组织后三至五年的过渡期,抓紧做好电信管制的政策调整和机构建设,尽快提高适应能力十分重要。WTO框架中的《基础电信协议》指出,监管机构是与任何基础电信服务提供者分离的,并对其没有责任。我国目前独立管制机构尚未真正形成,而面对进一步开放的电信市场和国内外竞争局面,政府管制的力量、方式、手段等均较薄弱,依法行政面对诸多问题。加入WTO后,应该说对电信监管机构的管理工作提…  相似文献   

10.
分析了国内外电信管制机构的发展状况及我国电信管制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了电信管制机构的发展方向,对建立健全我国的电信管制机构的对策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1.
2003年7月17日英国议会批准了通信法草案(Communications Bill),从而产生了2003年通信法。2003年通信法取代了1984年英国电信法而成为英国电信管制的根本性法律文件。2003年通信法确立了英国通信管制局(OFCOM)这个超级的电信管制机构的法律地位,并依据欧盟的管制框架新指令对英国的电信监管体制进行了其它重大革新。  相似文献   

12.
黄浩 《世界电信》2003,16(1):80-83
电信管制与其他行业管制一样,也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为此,要对市场准入、服务质量、资费、互联、资源(标准)、普遍服务等进行管制;在管制方式上,首选促进竞争方式,其次是委托代理方式,再次是采取强制方式。为了实行有效管制,国内的电信管制工作要在市场主体塑造、管制机构设置、管制边界和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13.
从20世纪90年代电信全球化以来,各国、各地区各种电信管制机构(部门)相继成立。这种相对独立的电信管制机构/部门是WTO要求,也是各成员的承诺。由于各成员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管制机构模式也不同。总的来看,全球范围内的电信管制模式有以下几种。  相似文献   

14.
新世纪电信管制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今天,世界各国电信的发展日新月异,随着电信技术不断创新,市场开放日益加剧,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电信管制的环境。面对这一切,电信管制的内涵、责任和义务将发生根本性的转变,电信管制在新世纪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电信管制更是意义深远、关系重大。电信发展对电信管制的挑战不仅是多方面的,而且是复杂的、多变的。管制的内涵也不仅限于构建基本的管制结构,还牵涉到一系列复杂的内容。同时,机遇也是随处可见、潜力无比的。因而,电信发展对电信管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适应现实的需求。行之有效的、必要的、适度的管制将有助于有限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助于建立高可靠性、高质量的信息基础设施,有助于为广大电信消费者及企业带来好处和利益,有助于促进世界向信息化社会的迈进。新世纪电信管制机构的形式及有效性界定一、电信管制机构的形式现在,电信行业的竞争、自由化及民营化已成定势,要维护和保持市场的有序发展,需要有一个中立的机构或组织,担当起制定电信相关法规和政策、对电信行业进行必要管制、保证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所需要的各种电信服务的责任。只有建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电信管制机构,才能确保竞争的公平开展、自由化...  相似文献   

15.
《通信管理与技术》2010,(3):I0020-I0020
2009年11月4日,欧洲议会、欧盟委员会表决通过《欧洲电信改革协议》,勾勒电信管制改革发展新方向,掀开电信管制改革发展新趋势。  相似文献   

16.
加拿大的广播和电信管制机构是加拿大无线电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简称CRTC,该机构是加拿大议会根据加拿大无线电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法案(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Act)建立的公共独立管制机构,通过加拿大遗产部( the Minister of Canadian Heritage. )向议会报告工作.  相似文献   

17.
《通信世界》2001,(30):10-11
电信网间互联是电信管制的重点,各国及相关电信运营商对此都有敏的认识。在实施互联管制的过程中,各国一般都先是由立法部门立法(见表1),赋予电信监管机构制订互联规章和监管的权力,并由监管机构进行监管,指导互联,调解争议,并对违规进行处罚。那么,在达成《基础电信协议》之后,互联互通都要坚持哪些原则,各国是怎样实施互联互通的呢?  相似文献   

18.
毫无疑问,2004年中国电信业的发展将会再一次引起世界的关注。然而以客观务实的眼光来评价我国电信管制机构承担的使命,任务依然艰巨,前途充满坎坷。电信改革与电信监管互为表里、相互伴生,在中国这个全球最大的通信市场内,在国有电信企业为主体、多家相互竞争的市场结构下,又催生出无数难题。中国电信业改革和监管的复杂性与独特性,足以成为众多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处于转轨体制的国家在电信监管领域的“教科书”。随着我国《行政许可法》的施行,我们看到监管机构面临的种种窘境依然没有改观,管制的责任、内容却是越来越大。为此我们不无担忧。本文分析了我国电信管制理论相对监管实践的滞后性,探讨了2004年面临的日益突出的管制难题,勾勒了新的一年主要监管领域可能发生的变化,供业内外人士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19.
垄断的破除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是对垄断者进行“手术”;另一方面则是公正监管市场的管制机构的建立。而在对原垄断者进行了一系列手术之后,建立独立的电信管制机构显得尤为迫切。建立独立的电信管制机构不仅有助于进一步打破垄断和预防新的垄断,还能引导竞争日渐激烈的电信市场的健康发展。现在的电信管理局还不能算是独立的电信管制机构。首先,它隶属于信息产业部,而信息产业部是电信政策的制定机关。从某种程度上来看,立法者与执法者同出一体。其次,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以及中国联通是我国主要的电信运营商,在人事上与信息产…  相似文献   

20.
《通信世界》2001,(21):28-29
2001年4月3日至17日,以信息产业部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张晓铁司长为团长的国外移动通信资费管制政策考察团,对法国、德国和波兰三个国家移动通信资费管制政策进行了考察。期间,考察团走访了这三个国家的电信管制机构及相关政府门,包括法国电信管制机构ART、德国电信管制机构RegTP和德国经济部电信司以及波兰电信管制机构URT和波兰议会通信员会。同时也考察了这些国家的主要移动通信运营公司,包括法国电信公司移动部(FTM)、德国电信公司的TM0b1I和D2V0dais公司(即原来的Mannesmann公司,现在被英国沃达丰公司收购)、波兰电信公司TPSA和波兰蜂窝电话公司。通过与这些电信制机构、政府部门、议会以及电信运营公司的广泛接触和交流,考察团掌握了许多第一手资料,对以上三国的移动通信资费管制政策有了较充分的了解。栏目将分两期就考察中了解到的情况作介绍,希望得到读的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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