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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家对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其他河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省、市、县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省、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主管机关”。因此,加强农村河道管理是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法定职责,下面结合宝应县的实践就建立农村河道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做些探索和思考。  相似文献   

2.
江阴地处长江下游,全市总面积983km^2,其中水域面积175.8km^2(含长江水域面积56.7km^2)。 为加强河道管理,2002年江阴市将河道管理职能划归了市水利供水工程管理处并于2004年更名为河道管理处,强化河道管理职能,同时有依法征收水利工程水费的职能。在实践中,该处每年从水费收入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河道管理,开展日常河道管护、保洁工作,实行以水养水(以水费反馈河道管理),以水促水(以管理改善河道水质促进水费征收工作)。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在各级水利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河道规范化管理步伐加快,法规建设成效显著,河道采砂秩序明显好转。但从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情况看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河道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一些水行政主管部门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仍然难以改变,管理方式、方法难以创新,河道及工程破烂的面貌依旧。  相似文献   

4.
依法加强采砂管理确保河道防洪安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蓝俊东 《中国水利》2006,(22):26-28
河道采砂管理是河道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河道防洪安全和社会稳定。《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河道采砂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采砂工作负总责,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拳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陕西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完善河道采砂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河道采砂许可审批,加强河道采砂的现场管理,做好日常检查监督,做到各项管理制度到位、执法和监管措施到位,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做到了依法、科学、有序。  相似文献   

5.
从经济社会发展对河道管理形成的冲击,指出加强河道管理力争在管理方法、管理措施、管理体制着手上有新的突破,对是保障河道生命健康,实现人水和谐共处,加快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6.
储德义 《治淮》2012,(9):4-6
一、淮河流域水资源管理状况 (一)管理体制与管理方式我国流域水管理体制是水法规定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管理体制,区域管理是流域管理组成部分.淮河流域水管理机构是淮河水利委员会及其下属的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沂沭泗管理局及其直属管理局、基层局直接管理流域内沂沭河、南四湖、骆马湖等跨省河湖枢纽工程和骨干性河道. 流域四省水利厅为所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地(市)、县水利局是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水资源和河道,负责水利行业管理.  相似文献   

7.
河道管理范围界定工作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加强河道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该文结合上杭县实际及个别案例对此进行初步探讨,供参考。  相似文献   

8.
一、为什么要制定《三峡水库调度和库区水资源与河道管理办法》? 制定《三峡水库调度和库区水资源与河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落实法律、行政法规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行政管理职能的需要。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对各项涉水事务进行了规范,也明确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的水行政管理职责。  相似文献   

9.
主要介绍了天津城市河道水环境管理的特点和现状,分析了水环境管理的机构组成、管理机制、管理举措、管理成效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基于工作实践阐述了城市河道管理与水环境保护的对策,以努力提高水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各职能部门的责任意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城市河道管理水平和城市的整体品位,实现“美丽天津”的宏伟目标。  相似文献   

10.
一、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执法中暴力抗法基本情况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行政执法是《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事关长江河势稳定等公共安全大局。然而,少数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仍伺机进行非法采砂。  相似文献   

11.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践与展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十五"期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进入了法制化轨道,水行政主管部门肩负起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重任.几年来,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艰苦努力,非法采砂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长江河道采砂由无序逐步向依法、科学、有序转变,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在新的形势下又出现一些新的问题,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提出了解决的措施.对"十一五"期间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进行展望.  相似文献   

12.
左顺荣  徐振华 《治淮》2005,(1):11-12
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公民和非河道管理单位"占用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建设或从事有关活动的申请"(以下称"占用申请")日益显现.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河道主管机关,面临着对"占用申请"进行水行政许可.笔者认为,河道管理范围一般已由河道管理单位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对于"占用申请",一般情况下,应由河道管理单位在确保河道工程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订立民事协议或行政合同的方式进行.水行政主管部门则通过对民事协议或行政合同的审核(该审核显然不属行政许可),实现河道的行政管理.这样,既有利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有限的河道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宏观把握,又有利于河道管理单位通过河道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还有利于减轻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压力,提高行政许可质量,可谓一举三得.  相似文献   

13.
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是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重要职责,是水行政管理部门一项重要的执法管理工作.随着隆安县经济快速发展,建筑用砂量的增加,河道管理中的一些问题逐步暴露.  相似文献   

14.
《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省、市、县各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主管机关。如何加强对城区河道的管理,便成为水利部门亟待研究的问题。近两年来,无锡市水利局把城区河道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无锡市地处  相似文献   

15.
河道管理单位已依法取得河道管理范围国有土地使用权,即河道管理范围的水土资源已由“国有公共资源”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许可转化为“水利行业资源”。水行政主管部门若将“相对人占用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建设或从事其他活动的申请”作为行政许可项目,则一是将水利行业资源还归公共,二是侵害了河道管理单位利益,三是有行政越权之嫌。笔者认为,对于相对人“占用申请”在不应当依据《水法》、《防洪法》、《土地法》、《河道条例》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区分其“主体资格、占用性质、使用期限”等不同情况,通过河道管理单位与“占用”单位订立民事协议或行政合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协议进行审查的方式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16.
一 江阴市位于长江三角洲中部.35km长江干流越境而过。河道管理作为防洪保安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历来得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沿江开发战略的实施,更是凸现了河道管理的重要性。江阴市江港堤闸管理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无锡市国管堤防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  相似文献   

17.
规范河道建设项目是各级水行政主管机关和河道管理单位的行政职责,也是在确保河道工程防洪安全的前提下保障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河道建设项目的申报、方案技术审查、行政审批等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强制性要求。本文对涉河项目从水行政管理的审查要求及技术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8.
本文简要介绍长江河道同马大堤管理现状,针对河道及堤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别从河道治理、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水行政执法、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合理确定三线水位实行科学防汛、加强日常维护等方面提出了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19.
伊河河道内非防洪建筑物的不断增多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客观产物,也是河道主管单位水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该文阐述了伊河河道内非防洪建筑物管理的现状,分析了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提出几点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20.
依法管理河道是水利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水法规,整顿和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秩序,确保河道安全运行,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能之一。为此,济南市水利局对全市辖区范围内的大、中、小型河道进行了一次较为全面的执法大检查,发现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典型,但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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