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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贸易计量行为,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用户、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涉及贸易计量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贸易计量,是指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使用计量单位、计量器具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计量的行为。第三条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保持计量器具的准确度,保证贸易计量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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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计量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计量活动,是指建立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定或者校准,使用计量单位,制造、修理、安装、进口、销售计量器具以及使用计量器具出具计量数据。第三条省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本省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地区)、县(市、…  相似文献   

3.
编者按: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1996年8月1日通过了《山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并已公布实施。本子J现予以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计量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使用计量单位,制造计量器具,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第四条县级以上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是同级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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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计量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计量活动,是指建立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定或者校准,使用计量单位,制造、修理、安装、进口、销售计量器具以及使用计量器具出具计量数据。第三条从事计量活动使用计量单位的,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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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3月30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量监督管理 ,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保护用户、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计量活动、进行计量监督 ,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计量活动 ,是指建立计量标准器具 ,使用计量单位 ,制造、修理、安装、改装、销售、进出口以及使用计量器具 ,进行计量认证…  相似文献   

6.
《中国计量》1998,(4):22-24
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局按照国家局下发的“计量工作三年计划”的总体要求,积极主动,真抓实干,深化改革,完成了国家局“计量工作三年计划”各项任务,开创了内蒙古计量工作新局面。一、夯实基础,抓好四个“加强”(一)加强计量法规体系建设1995年,在《内蒙古自治区贸易结算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区局先后制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贸易结算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计量器具配备规范》、《经销计最器具管理办法》等近10个规范性文件。(二)加强计量机构建设目前,全区已形成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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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一条为了加强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保证计量数据真实准确,促进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用能和排污计量活动、服务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支持用能和排污计量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先进的用能和排污计量检测技术和管理方法。第四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8.
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规范市场计量行为,保护消费者、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从事计量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计量活动,是指制造。修理、安装、进口销售计量器具,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使用计量器具、计量单位对商品或服务进行的计量行为。第三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计量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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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进口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计量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口计量器具,以及外商或者其代理人在中国销售计量器具,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本实施细则中所称的外商含外国制造商、经销商,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制造商、经销商。(办法)和本实施细则中所称的外商代理人含国内经销者。第三条对进口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范围是忡华人民共和国依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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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全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立计量标准,制造、修理、销售、安装、改装、检定(校准)。使用计量器具以及从事计量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南京市技术监督局对本市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区、县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物价、卫生等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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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2001,(3):5-6
第一条为加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 ,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指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第三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认真贯彻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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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996年7月28日通过《安徽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并于1996年9月1日起施行。本刊现予以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立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和认证,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以及从事商业贸易计量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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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中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保护消费者、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11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建立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终检定、校准、测试,制造、修理(含改装,下同)、安装、经营计1;(器具和使用计量单位,对商品服务进行计量结算,以及从事其它计量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省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和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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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保护消费者、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_第二条凡在本省辖区内从事或者涉及计量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计量活动包括:(-)建立计量标准;仁)进行计量认证,计量检定、测试和计量器具的校准;(三)经营、使用计量器具;(四)制造(含组装)、修理(含改装)、安装、进口计量器具;(五难用计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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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计量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D第三条县级以上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D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I’],对本行政[K域内的计D量活动实施监督管理。l第H章计量单位的使用D第四条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D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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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2013,(12):8-10
《云南省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7月2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施行. 省长:李纪恒 2013年8月31日 云南省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保证计量数据真实准确,促进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用能和排污计量活动、服务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支持用能和排污计量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先进的用能和排污计量检测技术和管理方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机关事务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 第六条用能和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配备用能和排污计量器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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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以销售为目的制造计量器具,或者对社会开展经营性修理计量器具业务,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规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以下简称“制造许可证”或者“修理许可证”)。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标准物质,按《标准物质管理办法》管理。第四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制造、修理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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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2004,(7):21-24
为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准确,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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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计量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自治区旗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计量违法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第二章计量单位第五条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按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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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计量校准行为 ,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适应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立法宗旨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计量校准 ,是指计量校准机构根据委托方的需要 ,为确定计量器具示值与对应的计量标准示值之间关系所进行的全部活动。第三条【调整范围】向社会开展计量校准及其监督管理 ,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管理职责】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国计量校准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校准工作的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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