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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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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水权水市场制度建设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2000年10月22日,汪恕诚部长在中国水利学会第一届学术年会暨七届二次理事会上作了《水权和水市场——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经济手段》的重要报告。汪部长报告发表后,立即在水利系统乃至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各界人士分别发表章,从不同角度展开讨论。2001年2月10日,中国水  相似文献   

2.
松辽流域国际河流中方侧支流初始水权分配的特殊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松辽流域国际河流中方侧支流由于受到国际因素和地域因素的影响而具有特殊性,其初始水权分配不同于一般国内河流,应采取特殊的原则,包括服务国内、充分分配、地域优先、生态需水保障、地表水与地下水统筹分配等特殊原则.基于此,在开发利用发面,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开发、加强合作、适当优先开发、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等开发利用对策.  相似文献   

3.
俄罗斯的水权与用水管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俄罗斯的水资源开发程度较高,水资源管理水平也较高,有许多值得其他国家借鉴的经验简介了俄罗斯水体的所有权,水体使用权的划分、获取、转让与终止条件,以及水体使用权的实施与保护;还介绍了俄罗斯目前的用水管理情况,包括水资源的调整与分配、“水籍簿”工程、水费等.在此基础上得出了几点启示。  相似文献   

4.
浅析水权与道德的关系在法治社会中的体现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水资源地区分布的不均衡必然导致水权交易的出现。水权交易不应威胁生态安全,不应忽视国家的利益。为保证社会主义水利法制建设,需要水权与道德两手抓,确保水权与道德的关系在法治社会中得到合理、有效的体现。  相似文献   

5.
黄河河流生命水权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河流生命水权是指河流为维持自身健康生命所需要水资源的权利。相对于河流健康生命的层次,河流生命水权相应划分为河流维持其基本自然属性需要的水权和维持河道内生态需要的水权。研究了三次调水调沙试验的结果,基于多年均衡输沙以及适度淤积两种情况下,确定了不同调水调沙条件下的黄河输沙水权。分析了黄河生态环境需水量,确定了黄河生态环境水权。探讨了黄河河流生命水权实现的制度安排及障碍。  相似文献   

6.
跨界河流水资源历来是各流域国关注的焦点,也是国与国之间合作的重要领域。水权确定和分配是跨界河流管理与合作的核心和基础。文章回顾归纳了近100年来国际上跨界河流水权理论,并运用统计分析及系统科学等方法,按照分水原则、分水基数、生态流量等三个关键技术要素分析研判了涉及28个国家的跨界河流水权分配实践典型案例17例,发现目前跨界河流上下游国家水权理论及实践中存在上下游水权分配不均、上游生态水权被忽略等突出问题,进而研究提出一种空间均衡的跨界河流水权理论。  相似文献   

7.
介绍了格尔木河流域初始水权分配方案制定的有关情况,包括当地政府积极开展水权初始分配工作的背景,初始水权分配方案制定的原则、程序,初始水权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和落实水权分配方案存在的问题等。  相似文献   

8.
以实现水资源配置的公平、高效为最终目标,引入水权理论,遵循可持续利用、优化配置的原则,对水权界定方法进行了探讨。结合玛纳斯河流域的实际情形,根据水资源集中配置和市场配置各自的优缺点和适应范围,提出了定量的流域水权初始分配的办法。  相似文献   

9.
水权是产权理论渗透到水资源领域的产物,从产权及产权制度的研究出发,结合水资源的多种特性,认为水权是在水资源稀缺条件下,以水资源所有权为基础,包括水资源的所有、经营和使用并获取相应收益的权利。在此基础上,通过国外水权管理体系与水权管理特点的介绍,分析国内水权管理存在的若干问题,如水商品化程度低、水权授予机构设置不合理、水权分配缺乏具体的规定、水权交易缺乏可操作的条件等,提出适合我国实际的水权管理建议,如明晰水资源产权、统一水资源行政管理权、建立切合实际的水权管理体系、培育和建立水市场等。  相似文献   

10.
河流水权确权是水资源高效利用的重要措施。基于Hydro30全球高精度河网,以青海省县级行政单元为基本确权单元,提出了确权单元多年平均径流量、多年平均生态环境需水量、未来需水量预测、用水总量控制红线划定等计算和分配方法。首次将河流生态环境需水量分为河流最小生态环境需水量和河流适宜生态环境需水量;利用分解比例法和需水量调节法划定了确权单元用水总量控制红线;基于用水总量控制红线、未来需水量、河流水资源可利用量和地下水取水量确定了确权单元的取水权;确权单元内各条河流的取水权根据尊重历史用水与现状用水原则、生态公平原则、公平与效率原则、可持续利用原则、优化配置原则等综合确定。对于河流自产水量不能满足用水需求的确权单元,在取水量上限为用水总量控制红线的前提下,确权单元可以利用流域内上游过境水。获得了青海省46个确权单元2020年和2030年河流最大取水权和适宜取水权(以西宁市河流水权确权为例)。首次在县级单元对河流取水权进行了确权,可为其他地区河流水权确权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1.
水权、水利金融初探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从大自然的视角看,完整的水权体系应包括人类社会水权和生态水权,人类社会只能置换生态水权或暂时有代价地剥夺生态水权.水权与水利金融之间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过程中,应注意使人的生产与生活同自然的变化与发展相协调,健全水权体系,发展水利金融.  相似文献   

12.
水权、水权分配与水权交易体制的初步研究   总被引:14,自引:1,他引:14  
为解决用水冲突、节约用水和提高用水效率,进行水权分配和建立水市场是一种有效的经济手段。本文重点研究了水权的产权特性,水权的分类,初始水权的分配原则及其法律程序,水权的交易形成及交易规则等,为水权交易及水市场的建立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邵建 《治淮》2001,(7):15-16
一、水权 1、水权的基本特点 水权是指对水资源的所有权,其权能包括对水资源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中,占有、使用、收益三种权能可以概括为使用权。水权是一组权利和义务的结合,包括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防洪和除涝义务、污水治理责任等。水资源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可以相互分离,由不同的主体行使。  相似文献   

14.
通过对建立水权制度背景的回顾,以及现行有关水资源方面法律、法规的研究,探讨了目前各种水权定义,提出了新的水权概念。  相似文献   

15.
智利水法对中国水权交易制度的借鉴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陈洁  许长新 《人民黄河》2005,27(12):47-48,54
在我国水资源贫乏、供需矛盾日趋严重的情况下,完善水权交易制度势在必行。我国水权交易还处于初级阶段,水权交易制度还不完善,而智利的水权管理一直处于国际领先水平。通过分析智利1981年水法特点及主张落实水权交易市场化的意义,针对提高我国水权管理水平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建立和完善水权交易制度提出了具体建议:包括完善水权交易的前提条件;做好水权交易的宣传工作;成立水权交易所;完善水权交易登记制度;防止投机行为。保障农民权益等。  相似文献   

16.
水权与跨流域调水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水资源归国家所有是当今世界的发展趋势,中国也不例外,在《宪法》和《水法》中都明确规定“水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和政府是水资源配置的两条基本途径.市场是在已获得水权的用水户之间通过交易进行配置,而政府对水资源的配置(尤其是初始水权配置)起主导作用,主要表现在:政府有权代表人民行使水资源配置的权力;政府在配置水资源中起宏观调控作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水资源所有权的代表;政府配置水资源必须以所有权与使用权明晰为前提.跨流域调水是我国21世纪水利的一大特点,也是政府优化配置水资源的一项重要内容,但跨流域调水必须以水权为基础,综合考虑各方利益.  相似文献   

17.
水权及其转让制度初探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林涛 《中国水利》2004,(10):42-44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水资源短缺矛盾日益突出.调节和缓解水资源的供求矛盾,需要建立水权转让制度.水权转让制度是用水户对所拥有的水权有偿转让而获得经济利益的行为准则.实行水权转让的前提和基础是界定和分配初始水权,初始水权进入水市场有偿转让实现再分配.  相似文献   

18.
水权理论与南水北调工程水权分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刘洪先 《人民黄河》2002,24(3):15-17
南水北调是一项跨流域、跨省市的远距离调水工程,由于沿线各省(市)的自然地理、人口、资源、社会、经济等状况各不相同,因此必然存在流域、城市之间用水矛盾和利益协调问题。通过对国内外水权现状进行研究,根据水权基本理论,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水资源状况和南水北调工程实际出发,提出了南水北调工程水权分配的基本思路、原则和程序。  相似文献   

19.
确立并合理地分配水权,通过建立水权市场来实现水权的再分配,已被证明是对现行水资源管理制度行之有效的改革方法。目前,水权市场在我国已逐步从理论走向实践,建立水权市场已是大势所趋。基于此,本文简要论述了建立水权市场的必要性和基本途径。  相似文献   

20.
浅议水权的性质与特征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水权是国内水利界、经济界、法学界近年来广泛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首先运用民法特别是物权法的一般理论对水权的性质进行了深入分析。通过层层分析.作者认为.水权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进而.详尽论述了水权不同于一般的用益物权的三个主要特征:水权是在动产上设定的用益物权.水权是包含了处分权的用益物权.水权是经过行政许可方式获得的用益物权。最后,作者提出了完善水权制度的立法建议。作者认为.立法机关应该统筹考虑制定民法典与修订水法的关系。民法典只能概括地规定水权制度.水权的种类及其内容应该由水法来具体规定。由于新水法并没有规定完整的水权制度.因此.完善水权制度只能依靠将来再次修订水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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