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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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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lanning》2020,(1)
最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欲将土地经营权塑造为一项权利,但在运用过程中存在着土地经营权与经营权能混用的现象。在解释论视角下,土地经营权的内涵为通过权利设定行为设定的负载经营权能的财产权,不直接含有权利属性的内容。立法中土地经营权的属性并不统一,经营期限不满五年的土地经营权具有债权属性;经营期限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应定位于用益物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为用益物权。以土地经营权设定担保,应排除经营期限不满五年的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担保的形式应为抵押,抵押权人应限定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抵押人为承包方和第三方经营主体,抵押设立应以登记为要件,流转受让方土地经营权抵押权的实现方式为拍卖或者变卖。立法应修正承包方“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的错误表述,明确其抵押的客体,同时规定其抵押权的实现方式为强制管理和强制缔约。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20,(1)
2018年12月修改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在维持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之概念和内涵的同时,于第9条引入了"土地承包权"概念。结合立法前后的争议,依据法理分析和体系解释,《农村土地承包法》第9条中的"土地承包权"应被界定为纯剩余财产权,即基于家庭承包而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流转土地经营权之后对承包地享有的剩余财产权能的总和。该权利在内容上包含流转对价获取权、农业用途和地力维持权、处分同意权等十一项权能。《民法典物权编草案》可以不引入"土地承包权"概念,但应在明确规定土地经营权之权能的同时,进一步明确规定承包农户在流转土地经营权之后享有的剩余权能。  相似文献   

3.
《Planning》2016,(8)
<正>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加快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现代农业的发展特征是土地集约化、资源多元化、产业园区化、产品商品化。土地是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15,(3)
<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只有按照法律程序的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才能有效。但在实际工作中笔者发现,由于个别地方颁发机关不明确,颁发程序简化,审核审批监督机制不健全,干部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存在着违反程序或简化手续办法经营权证书的现象。一旦出现合同纠纷并上升蓟法律层面,随之而来的是政府颁发的土地经营权证书是否合  相似文献   

5.
《Planning》2013,(18)
<正>目前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已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主题,大力发展区域化、规模化也成为了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有效途径。基于此,建立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就成为必然。可以说,土地流转将对推动我国农村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等产生深刻的经济、社会影响。2003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中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强调: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19,(12)
<正>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已逐渐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亟需开拓新的发展方向。十九大报告的明确指示,为新时期新条件下的农村土地改革指明了方向,为农业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指开辟了道路。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内涵变迁初期,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其中的土地经营权是农民以承包的形式从集体经济体制下取得土地的"经营权"。此种状态下土地的经营权是只有本集体成员才有资格获得的,但其本质上集体和集体内的成员内涵存在很大的差异,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强调重点在于农民以承包形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对  相似文献   

7.
《Planning》2016,(2)
<正>1土地确权的意义这次农村土地确权是又一次重大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存在诸如产权归属不明晰、权益主体不明确、土地流转不规范等问题。确权登记发证的目的是为了依法确认土地权属、界线、范围、用途和面积,进一步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农民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还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及担保的权利,赋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17,(6)
<正>背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物权登记,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对不动产物权要通过登记来明确权属加以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就是根据法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农户承包土地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变动情况登记于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从而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义务与权利。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14,(4)
受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土地承包经营制的影响,家庭承包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在权利主体、期限、继承等三方面具有一些独特规定:家庭承包只是一种农业经营方式,与权利主体无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而不是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旨在制止频繁调整土地,其期限属于最低期限。《物权法》第126条第2款可解释为确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动续期制度。《物权法》摈弃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的继承作出特别规定的做法,此举在解释论上意味着:《物权法》事实上承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像其他物权一样是一种可以继承的私权,无必要再为其设立特别规则。  相似文献   

10.
《Planning》2014,(17):139-140
中国农村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障碍,土地问题属于比较关键的一个。在当下整个土地制度中,最基本的是解决农业市场化与小生产方式的冲突。各地的土地流转试点经验给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根据人类经济发展经验,对经济增长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制度性因素而非技术性因素。所以在建设法治中国进程中,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实现制度创新,也即法律创新。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围绕着农村耕地进行着相关配套的改革以适应我国新形势的发展。《决定》提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这就为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流转提供了政策依据,不仅可以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破除现有法律体系中对农村财产的歧视性规定,更赋予且保障了农民享有更多财产权利。  相似文献   

11.
《Planning》2017,(10)
<正>沂南县位于沂蒙山区腹地,是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单位和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近年来,沂南县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新常态,在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和抵押贷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县累计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956宗3.05亿元,被《农民日报》誉为《颁铁证赋实权的"县级样本"》。  相似文献   

12.
热语     
<正>土地流转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今年两会李克强总理也强调引导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慎重稳妥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土地流转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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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耕地和"四荒地"等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14.
《Planning》2020,(3)
农村土地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所有家庭成员均依法平等地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故农村承包土地被依法征收时农户内各家庭成员均平等地享有征收补偿利益。根据"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农村土地分配政策,在承包期内无论农户成员是否发生变化,该户承包的土地不变化,因此该农户内某一成员的死亡并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相似文献   

15.
《Planning》2015,(14)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本文就以太和县土地流转情况为例,指出加快土地流转必将会进一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相似文献   

16.
《Planning》2019,(11)
<正>随着我国农村改革的进程不断深入,城镇化的步伐加速。农村土地问题就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因此,涉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的改革也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农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的改革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本篇文章主要是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在现阶段的现状进行阐述,分析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改革中问题的措施建议,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一、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改革的现状2003年起我国政府在农村的金融领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  相似文献   

17.
《Planning》2014,(1)
<正>目前,在农村土地承包中,土地承包当事人之间常常因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流转、收回以及承包合同的履行等事项发生纠纷,正确与及时解决好这些纠纷,对于维护和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现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成因及解决途径浅析如下: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成因1.由于基层组织的原因。一是基层组织执行党和国家的土地承包政策不严格,从而引起纠纷。如有的随意缩短土地承包期;有的强行收回农民的承包地高价发包等现象。二是有的基层组织干部以地谋私,在家庭承包过程中自己承包好地,在招标发包过程中发包"关系地"、"人情地"。  相似文献   

18.
《Planning》2015,(10)
在我国城镇化改革的大背景之下,需要我们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当前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建设还存在很多继续完善的问题,其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发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健康的发展。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为了有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规范,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制度,切实解决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本文主要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几个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希望通过本次研究对有效的促进相关立法的进行有一定的帮助。  相似文献   

19.
《Planning》2014,(8)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以土地流转为基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成为了农村金融创新的热点,农村金融供需矛盾主要表现为农民缺乏金融机构认可的财产及抵押物,本文根据笔者长期以来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经验,对如何开展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进行了思考并给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20.
《Planning》2015,(16)
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指的是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拥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拥有对其承包的土地享有处分的权利,这是一项对广大农民朋友十分有利的民生政策。所以,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工作。因此,建水县曲江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为了响应这一号召,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工作中努力探索,并寻找到了新的方法和思路,从而更好的完成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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