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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登市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四荒”资源比较丰富,过去,由于管理机构不健全,农村“四荒”资源没有得到有序合理的开发。1999年10月,文登市制定下发了《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规定》,对农村“四荒”资源实行科学管理,确定文登市水利局为主管单  相似文献   

2.
临淄区现有“四荒”面积2440hm~2,利用率低,开发潜力大。为促进“四荒”资源的开发利用,临淄区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调动了农民开发“四荒”的积极性,现已呈现出了个体、股份制等多渠道投资,因地制宜多种形式搞“四荒”开发的可喜局面,不但加快了“四荒”资源的开发利用,而且收到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成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 一是利用废坑塘建蓄水工程。临淄区中西部工矿企业  相似文献   

3.
新泰市以拍卖荒山使用权为突破口,把“四荒”推向市场,深化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了水土资源的全面开发和有效利用,“四荒”拍卖的主要做法是:搞好宣传发动;抓试点;健全手续;制定优惠政策。“四荒”拍卖坚持社会性、竞争性、稳定性、规模性、契约性原则,“四荒”拍卖产生了积极的效果。  相似文献   

4.
本文以“四荒”开发,促进生态效益农业建设为主题,研究了探讨本地区“四荒”拍卖后,“四荒”地在治理开发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特别是“四荒”开发的方式、效益及治理后对本地区可持续发展及生态建设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9月23日至24日,河北省“四荒”治理开发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元氏县召开。会上,水利厅副厅长李清林作了题为《总结经验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快“四荒”资源治理开发》的讲话,总结了全省近年“四荒”治理开发的经验和做法,并对今后全省“四荒”治理开发工作进行了部署。与会代表参观了元氏县庄园式治理开发现场,元氏县在“四荒”治理开发中,以庄园式开发为主,多种治理形式并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他们的经验值得借鉴学习;唐山市山区自1997年被省政府列为全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后,通过拍卖、租赁、股份合作、承包等形式,开发利用“四荒”面积1626万亩,占全市“四荒”总面积的66%,其成功经验引起有关领导和与会代表的关注。现摘要编发。  相似文献   

6.
薛峰  张爱民 《山东水利》2001,(11):21-22
山东省农村“四荒”资源十分丰富,全省共有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各类农村“四荒”资源150万hm~2,主要分布在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四荒”治理开发归口管理部门,切实加强管理,把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工作作为水土保持生态环  相似文献   

7.
近年,随着水土保持工作的不断深化,“四荒”作为一种资源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治理、开发、利用,成效日现。作为“四荒”面积占全市水土流失面积79%的邢台市,近年在“四荒”治理开发方面力度大、效果好,他们在政府支持、政策引导、统一规划、科学治理的基础上,针对全市“四荒”治理开发经费不足的实际,在开发经营方面放开搞活,取得了显著成绩。  相似文献   

8.
乌兰察布盟“四荒”地面积较大,水土流失严重。“四荒”地的治理开发潜力很大,通过分析乌盟“四荒”治理现状、经验及存在问题,探讨“四荒”治理开发的发展对策和新途径,以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相似文献   

9.
1“四荒”拍卖治理开展情况临汾地区山区丘陵面积占全区总面积的80%,“四荒”面积大且水土流失严重。早在1992年,临汾地区就开展了“四荒”地的拍卖治理工作,特别是从1998年开始,地委、行署先后出台了《关于加速拍卖治理开发农村“四荒”地资源的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10.
“四荒”治理开发是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改革开放以来,该地区的农村“四荒”资源治理开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理经营,一些治理开发者所得到的实惠与当初的预期相差甚远,严重影响了后续治理开发的热情。新形势下,应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巩固、完善现有“四荒”治理开发成果,提高经济效益,并继续有效推行多种“四荒”治理开发形式。  相似文献   

11.
承包治理“四荒”是《水土保持法》规定的国家鼓励和支持的活动.河北省怀来县依托国家有关政策,开展了“四荒”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探索,并取得较好的成效,为其他水土流失县开展“四荒”治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相似文献   

12.
“四荒”拍卖政策的落实,有效地调动了山西省岚县广大农民治理“四荒”的积极性,买到“四荒”的群众不仅舍得大量活劳动的投入,而且舍得资金的投入,将千年沉睡的荒山、荒坡、荒沟、荒滩改造成片片梯田园地,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拓展了一条新的发展思路和更广阔的生产领域。  相似文献   

13.
1 “四荒”资源情况据 1998年调查统计 ,全市农村集体所有的“四荒”资源 8 348万hm2 ,其中山丘区“四荒”资源面积6 894万hm2 ,包括荒山 5 6 46万hm2 ,荒沟 3986hm2 ,荒丘 72 6 0hm2 ,荒滩 (包括荒水 ) 12 4 0hm2 ,其他所有制形成的山丘区“四荒”面积域 4 5 80hm2 ;平原风沙区有“四荒”资源面积 1 4 5 4万hm2 ,包括荒地 2 880hm2 ,荒沙地 2 4 0 0hm2 ,荒滩 (盐碱地 ) 6 913hm2 ,荒水 2 347hm2 。2 治理开发情况1996年以来 ,淄博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 ,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相似文献   

14.
拍卖“四荒”是加快资源治理开发,促进贫困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几年来,从黑河地区的“四荒”拍卖和治理开发过程中,我们注意解决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解决好下列几个原则问题 1.坚持只卖使用权和经营权,不卖所有权的原则。首先要向群众讲清楚,“四荒”所有权和经营权即是分离的,又是相对统一的,所有权是个前提,经营权是所有权的具体体现。离开了经营权,所有权就无从体现。以此来消除群众认为只卖 “四荒”经营权,使用权心里不踏实的顾虑,让他们放心大胆地进行购买、经营、管理。 2.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四荒”拍卖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广大农民群众的意见,让群众自觉自愿购买,禁止强行摊派。 3.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拍卖前要将拍卖方案张榜公布,让群众了解拍卖内容与条件,增加透明度。拍卖要在平等的基础上竞争投标,签订合同,经公证后发给“四荒”购买使用证。防止出现各种纠纷,影响“四荒”拍卖工作的开展。 4.坚持底价,期长的原则。“四荒”地都是未被开发利用的土地,立地条件差。拍卖“四荒”要本着有利于调动群众开发治理“四荒”积极性,合理确定拍卖底价,让购买者有账可算,有利可得。 二、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坚持多种形式并存的...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临汾地区积极引导下岗职工投资开发“四荒”资源,走出了一条通过治理“四荒”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新路子。截止目前,全区已通过拍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出让“四荒”使用权20万hm2,其中直接参与“四荒”开发治理的下岗职工达816人,企事业单位和城镇机关团体183个。侯马市玩具厂工人郭吉平下岗后,联合其它4名下岗职工,拿出多年积蓄的3万元购买了凤城乡河东村10.7hm2荒山50年的使用权,目前,已累计投资10多万元,把荒山沟变成了一个现代化种植基地。吉县以股份合作制形式参与开发“四荒…  相似文献   

16.
拍卖“四荒”治理水土流失的新途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水土流失主要源于丧失保水保土功能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简称“四荒”。进入90年代,随着改革的深入,一些地方借鉴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产权制度改革的经验,推出了拍卖“四荒”使用权的办法来治理水土流失。目前,全国已有150万户购买了“四荒”使用权,购买面积达326.67万hm2。文中就拍卖“四荒”治理水土流失所带来的效果,存在的问题和应着重抓好的几个方面的工作做了分析和论述。  相似文献   

17.
为促进八道江区农村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开发治理山区资源,借鉴陕西省吕梁地区和吉林省部分市县拍卖“四荒”经验和做法,中共八道江区委区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出台了拍卖“四荒”使用权优惠政策。 在治理“四荒”治理区域内享受国家给  相似文献   

18.
加大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拍卖力度,是加速水土流失治理步伐的重要举措。近几年,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治理开发“四荒”资源的法规及文件,鼓励农民购买“四荒”,极大地调动了农民治理、开发“四荒”的积极性,涌现出一大批购买、治理、开发荒山的大户。这里说的“大户”,是指单户购买荒山在 700亩及其以上者。统计资料显示,截止到 1999年底,保定全市累计拍卖“四荒” 90. 98万亩,其中大户购买面积 35万亩,占 38%。但是,在“四荒”拍卖过程中和拍卖后,有的地方出现了抢占地盘、买而不治、投入不足、治理标…  相似文献   

19.
农村“四荒”拍卖是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包括荒地、荒坡、荒沙、荒草和荒水等),依照法定程序,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向符合条件的需求者公开叫价竞投,并以竞投的最高报价向该出价人出让农村“四荒”土地使用权活动。农村“四荒”使用权出让是加快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和治理水土流失步伐的重要举措。现根据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6]23号)文件的规定,就农村“四荒”拍卖的土地产权…  相似文献   

20.
1992年春,岚县县委、县政府组织工作组,深入农村调查研究,与干部群众座谈讨论,共同探讨“四荒”治理新机制。在总结基层干部群众拍卖治理四荒(荒山、荒坡、荒沟、荒滩)的成功经验,反复试行试点的基础上,于5月份出台了《关于多形式承包拍卖治理小流域的十条规定》,系统地提出了拍卖治理开发“四荒”的指导思想、原则、范围、内容、形式及拍卖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将“四荒”治理推向市场,实现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十条规定》一出台,就受到农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拥护,在全县产生了强烈的轰动效应,有效地调动了广大农民购荒治荒的积极性,迅速在全县掀起了拍卖治理“四荒”的热潮,形成了拍卖——治理——回收——再治理滚动发展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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