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化学建材》2001,17(3)
上海市建材业管理办公室沪建材办 [2 0 0 1]0 0 7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塑料管材管件暂行技术要求》的通知各建筑塑料管材、管件生产单位 :为保障本市住宅工程和管道工程的质量 ,进一步加强建筑塑料管材、管件的质量管理 ,现将上海市建材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制的《上海市建筑塑料管材管件暂行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 )印发给你们 ,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建筑塑料管材、管件生产单位 ,应当按本通知印发的技术要求认真遵照执行。市建材业质监中心和各建设工程质监部门、各工程监理单位 ,应当在产品准用管理和产品使用管理中严…  相似文献   

2.
为加强建筑塑料管材、管件的质量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凡在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塑料管材、管件产品,应当符合本技术要求。 一、聚丙烯(PPR)管材、管件产品技术要求 目前聚丙烯(PPR)管材、管件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均在制定,鉴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发布、实施尚需一段时间,在此阶段聚丙烯(PPR、PPB、PPC)管材、  相似文献   

3.
各建筑埋地排水塑料管道生产单位: 为加强建筑埋地排水塑料管道的质量管理,现将上海市建材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制的《上海市建筑埋地排水塑料管道暂行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建筑埋地排水塑料管道生产单位,从2002年2月1日起应当按本技术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市建材  相似文献   

4.
各建筑埋地排水塑料管道生产单位 :为加强建筑埋地排水塑料管道的质量管理 ,现将上海市建材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制的《上海市建筑埋地排水塑料管道暂行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印发给你们 ,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建筑埋地排水塑料管道生产单位 ,从 2 0 0 2年 2月 1日起应当按本技术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市建材质监、各建设工程质监和市政质监管理部门、各工程监理单位 ,应当对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建筑埋地排水塑料管道 ,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的技术要求监督执行。二、各建筑埋地排水塑料管道的《准用证》持证单位 ,在 2 0 0 2…  相似文献   

5.
汤浩 《重庆建筑》2001,(1):31-40
本文对国内外建筑用塑料管、件的生产使用情况及发展作了详细介绍和 叙评。  相似文献   

6.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加快推进本市新型建材的发展应用,规范管理埋地塑料排水管的生产使用,保障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整体质量和技术水平。经组织材料生产、设计、施工、质监以及行业协会、标准化等部门和专家研究,形成了包括硬聚氯乙烯(PVC-U)加筋管和增强聚丙烯(FRPP)管的《上海市埋地塑料排水管应用技术导则》(简称《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正绿色建材是指在全生命期内减少对自然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绿色建材是绿色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支撑建筑节能,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国家相继出台《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中国制造2025》《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等多项政策,推动绿色建材的发展。  相似文献   

8.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及有关建设部门、科技厅(委),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 及有关建设部门、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科技局: 发展绿色建筑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对我国绿色建筑建设的指导,促进绿色建筑及相关技术健康发展,建设部与科技部联合组织编制了《绿色建筑技术导则》,  相似文献   

10.
《广东建设信息》2006,(1):14-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及有关建设部门、科技厅(委),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及有关建设部门、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科技局: 发展绿色建筑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对我国绿色建筑建设的指导,促进绿色建筑及相关技术健康发展,建设部与科技部联合组织编制了《绿色建筑技术导则》(见附件),现印发你们,并就贯彻落实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12.
13.
《上海建材》2005,(3):6-7
各有关单位:现将《进一步加强上海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管理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14.
《上海建材》2007,(1):3-8
各有关单位:为推动全市大力降低建筑能耗,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在“十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基础上,我委组织编制了《上海市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与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联系。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15.
16.
17.
各区(县)建委(建设局)、环保局、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外省市沪办建管处,各建设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建材供应商: 现将《上海市建设工程使用预拌砂浆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18.
各区(县)建设交通委(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本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加快提高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设计质量,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的通知>(沪建交[2006]765号)的贯彻执行,我委配套制定了民用建筑设备专业(暖通和电气)的节能设计技术管理要求,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上海建材》2007,(3):4-5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沪建安质监[2007]第071号各建材生产企业、市建工、城建集团,外省市沪办建管处、各管理大口单位:为了推动本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营造诚实守信市场环境,扬优治劣,根据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市建管办沪建建管[2007]0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对  相似文献   

20.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由市建委、市经委、市科委、市农委联合向市政府申报的沪建材(2000)第0525号文“关于请求批准并公布《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一批)的请示”,已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2000]58号文批准,现公布《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日录》(第一批)。望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