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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现行法规与商品房预售交易风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品房预售作为房地产商融资和转移风险的重要手段,是当前业界普遍采用的经营方式.通过预先发售尚在建造中的房屋,开发商得以迅速回笼周转资金,从而有助于扩大投资循环,使处于静态的资产真正成为"资本".然而,商品房预售交易的特点决定了预购人支付房款在先而开发商转移房屋所有权在后,在实际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前开发商在法律上仍保有商品房的所有权,预购人则仅享有债权.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17,(35)
从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现状看,即便当前的房价飞速上涨,但依然未能削弱国民的购房热情。房屋购买方虽是国家法律的重点保护对象,但开发商的利益也同样值得关注。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开发商的法律风险问题,主要是由于其与消费者的信息不协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所引起,为此,需在今后对上述问题加以重视。文章对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3.
《Planning》2014,(Z1):115-118
从商品房预售合同特征的分析中,可以归纳得出预购人的权益损害因素,以此指导原则适用的探究。从根本性的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出发,发展出一系列的基础性下位原则以维护预购人的权益。同时,针对常见纠纷,归纳衍生更为具体的原则,由此形成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维护预购人权益的原则体系。  相似文献   

4.
1月23日,广西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广西将进行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今年选择南宁市作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试点。”所谓商品房预售制度,是指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者,并由买受者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由于销售时房屋尚未建成甚或只有一张图纸,而房屋建设完成之后又不用担心销路,即便购房者在房屋建成之后退房,开发商也能得到购房者预先支付的定金,这就导致部分开发商不能充分保障房屋建设质量,  相似文献   

5.
张宇辰 《建筑工人》2003,(11):52-52
1.内部认购陷阱内部认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小规模、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从而吸引了许多买房人士。然而,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购房者的权益也无法受到法律保护。防陷绝招:既然购房者明白了内部认购是不合法的变相销售,那么最好不要购买这类商品房。至于想买低价房的人士或投资者,应选择信誉好、实力雄厚、名牌大型楼盘,相对安全一些。2.配套设施陷阱——虎头蛇尾配套设施虎头蛇尾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配套设施在房屋销售时看似正常运作…  相似文献   

6.
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比较分析及政策建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锋晓 《城市开发》2005,(9):20-23
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提出“取消预售制度”的建议后,社会各界反映强烈,对房地产市场预期也产生了较大影响。〉〉〉目前部分人士主张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其主要考虑:一是,除香港外,美国等大部分国家没有预售制度,新建房屋都是现售。二是,预售款由开发商支配,资金缺乏安全性,少数开发商通过假按揭套取银行贷款,已直接构成了房地产信贷风险。预售制使市场风险过多地转嫁给了金融系统和消费者。三是,预售制下,商品房销售与房屋实际交付之间存在时间差,给部分开发商虚假宣传、延期交房、货不对板等不规范行为留下了空子,也容易造成“烂尾”等现象,不利于维护购房者权益。四是,预售使得开发商提前收款,侵占购房人贷款利息。〉〉〉本文拟通过对国内外制度的比较,立足于我国国情和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就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它既不是附期限买卖合同,也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也不是预约买卖合同。在目前的房地产纠纷案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所以,正确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必须针对不同性质的纠纷采取不同的原则和方法。本文以2005年3月15日北京市推出了新版《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为依据,就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性质和预售商品房的法律保护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8.
<正>我国房地产预售市场由于缺乏信息披露制度,导致了许多信息不对称而出现的道德风险。开发商在预售中披露的信息,不但不能引导市场,反而误导了购买者,出现了市场失灵的窘境。利用法律规制的手段,建立良好的商品房预售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已迫在眉睫。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中的信息披露义务按照传统的习惯,交易双方愿买愿卖,只要依照诚信原则,互不欺诈,交  相似文献   

9.
房屋预售合同登记,是所有购买预售房屋的当事人(预购人)都会遇到的问题。一个时期以来,一房二卖或多卖的情形时有发生,严重侵犯了作为消费者的预购人的合法权益,因预售合同而产生的纠纷也层出不穷。为了防止类似纠纷的发生,有关的建设与房地产管理部门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来加以防范,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  相似文献   

10.
江苏省连云港市近日出台文件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时,应对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情况进行公示,市民购房时也可要求开发商提供《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备案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殷琳 《城市开发》2002,(7):53-54
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房屋期权的抵押,与通常的房地产实物抵押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文从抵押物本身、抵押登记的形式、抵押中涉及的法律关系及抵押发生的阶段等外方面,分析了房屋期权抵押与房地产实物抵押的不同,并初步探讨了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抵押物估价报告的内容,及在评估中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十九世纪,当房屋按揭第一次出现在英国时,有学者曾将之称为"十九世纪房地产金融的蒸气机",由此,可见房屋按揭对当时社会所产生的影响力.二十一世纪的今天,随着社会生活的进一步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在我国,商品房按揭首先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发展起来,继而向内地推进,并成为我国房地产融资的一条重要渠道.然而商品房按揭在我国毕竟是一个新生产物,刚起步不久,缺乏经验,而相关的法律又没有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商品房预售中的按揭由于牵涉到商品房的预售,从而显得尤其复杂,银行在进行商品房预售按揭的操作中存在着相当大的风险.因此,本文拟从银行按揭的角度出发,对银行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可能遭遇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作一个初步分析和研究,谨表管见,以求教于大家.  相似文献   

13.
范泽君 《住宅产业》2007,(10):74-76
一、商品房预售问题的提出1、商品房预售的概念商品房预售是从香港引进的—种商品房销售方式,又称为"楼花买卖"。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有的学者认为,正在建设中的房屋和虽已建成但尚不具备  相似文献   

14.
我国房地产预售市场由于缺乏信息披露制度,导致了许多信息不对称而出现的道德风险.开发商在预售中披露的信息,不但不能引导市场,反而误导了购买者,出现了市场失灵的窘境.利用法律规制的手段,建立良好的商品房预售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已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5.
房屋预售合同登记中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之一就是,一房多卖的情形时有发生,屡禁不止,严重侵犯了作为消费者的预购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正常的房地产交易秩序。究其根本原因乃因法制不完备,并被违法者恶意利用,加之  相似文献   

16.
关于商品房定金的问题。在商品房预售中,定金罚则同样适用。但应在开发企业取得房屋合法的销售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才能执行关于定金“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定金不退,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的出卖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所谓房产取得合法的销售证件,也就是说该项目符合预售条件,简言之,对于期房,开发商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能对外公开销售,才能收取买受人的定金。作为消费者,必须搞清楚开发商是否有合法的销售证件,是否有权收取定金。在不具备合法销售证件的条件下,开发商如果提前向社会发售房…  相似文献   

17.
商品房预售行为具有更大的风险性,尤其是对于买受人.买受人应注意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时是否具备"五证"、商品房预售广告与宣传资料及商品房面积计量的相关规定.这是预防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切实保护买受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证.  相似文献   

18.
在商品房预售中,开发商往往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先与购房方签订“认购书”,要求购房方先支付一定数额的订金预订房号。而购房方对热销中的商品房,由于急于选择价格、朝向、楼层、格局等原因,也乐意尽快先交订金,以满足自己的喜好。 现实中,购房方往往会在交完订金后由于按揭付款方式、房屋的实际质量、小区环境设施以及使用的设备标准不如广告上所宣传的效果等原因而后悔自己当初的抉择,希望退还订金重  相似文献   

19.
商品房预售制度的保证机制不完善是导致购房者与开发商纠纷的根本原因。在梳理当前预售资金监管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开拓预售险的构想,并界定其性质,设计具体制度,从政府部门、保险公司和开发商层面提出优化市场环境、完善服务模式、加强预售险解读等促进预售资金保险业务开展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一、基本案情 1994年3月31日,原告张某与被告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北京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预购被告在北京西二环商品房二套。契约签订后,双方在房管部门进行预售登记,原告给付被告购房定金4万元及购房款200余万元。后由于被告逾期交房,原告委托律师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返还原告房款、定金及利息,并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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