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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规范勘查开采活动、加强社会监督、保障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一种重要措施。本文依据《公示办法》相关要求,对公示系统进行技术架构设计与功能需求分析,将系统设为支撑层、数据层、应用层和展示层4个层次,包含矿业权人登录平台、矿业权目录、矿业权人在线填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核查人员核查、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公告通知等八大功能模块,并对主要模块提出了具体的功能需求,为进一步进行系统设计和开发奠定了基础。以期通过该公示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加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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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自2017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施行,是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一次重大改革,实行矿业权人主动公示信息、主管部门随机抽查、实地核查和"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管理。2017年信息公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国共公示探矿权27 681个、采矿权62 539个,平均随机抽查率为5.4%,共有6 695个矿业权被列入异常名录。制度实行首年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如矿业权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基层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矿权清库工作滞后、系统功能不完善等。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五点对策建议:加强矿业权人和基层管理人员培训、完善系统功能、加快清库、增设不同类型矿种信息表、加快配套制度建设,为下一步完善信息公示制度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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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是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方式的重大转变,优化信息公示制度对于提高矿产资源监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分析全国信息公示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了信息公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公示制度的修改意见。本文认为:目前信息公示工作中存在着部分矿业权人信息填报质量不高、填报指标与现行政策要求不一致、抽查范围限定不够明确、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管理要求不明确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以下建议:进一步明确信息公示工作职责分工,明确矿业权人信息填报要求,明确抽查要求,优化实地核查人员结构和核查要求,细化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管理,细化监督管理要求,修改完善公示信息指标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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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是油气行业上游监管部门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方式的具体举措,公示工作于2017年全面实施。随着油气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工作不断深化,油气监管方式逐渐从部一级监管向部省两级监管转变,油气矿业权人自律性得以提高,监管的严肃性和社会监督力度不断加大。油气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工作与非油气有区别,在面临的监管对象、随机抽查方式、异常名录认定程序和方式、最低勘查投入完成情况等方面存在不同。基于两年来的工作实践,本文总结出油气矿业权人信息公示还存在矿业权人对新的监管方式尚不完全适应、检查人员全随机实现难度较大、配套制度有待完善等问题。结合实际,本文针对“双随机、一公开”新方式下的油气资源监督管理,提出了进一步加大油气监管队伍建设、加快建立油气监管部省联动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示配套制度的工作建议。自然资源部通过开展油气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方式,有效促进了油气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扩大了油气行业社会监督,油气监管工作成效得以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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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在油气监管领域落实"放管服"改革,通过推行油气信息公示制度,使监管过程更加公开,油气矿业权人诚信自律程度加强,政府监管效能得以提高,但仍存在无法实现完全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未完成法定最低勘查投入不足情况比较突出、内部管理信息共享不够等问题。油气监管面临诸多新形势和新要求,包括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加强绿色勘查开采监管,油气上游放开带来监管主体更加多元,新实行的油气探采合一制度要求加强勘探开发过程监管,国家关于加强信用监管的要求。油气监管现状与新要求在监管制度、监管力量、监管成果使用、信息化支撑等方面还存在差距,为更好地适应新要求,持续加强油气勘查开采监督管理,提出完善油气监管制度体系顶层设计,加强油气探采合一制度下勘查开采过程和重要节点监管,培育油气监管专业机构并加大科技手段使用,推进信用监管和分类监管,构建联合监管和服务相结合的新模式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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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2021,(6)
我国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管理模式包括对矿业权的管理和勘查开采活动的管理。本文通过梳理我国油气矿业权管理制度和油气勘查开采活动行政许可的现状,整理和搜集发达国家的油气资源管理经验和模式,总结出当前我国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管理模式下存在的矿业权许可与其他行政许可概念混淆、矿业权许可证承载事项过多、"两证合一"不利于保护矿业权人权益、矿业权许可证过期及各部门独立审批导致行政效率不高等诸多问题,依据存在的问题提出"矿业权登记+合同管理+各类行政许可"的管理模式,并提出四项保障措施。管理方面,推动矿业权审批转型,妥善解决矿业权许可与其他行政许可的关系;技术方面,运用"互联网+",推动信息共用共享;政策机制方面,厘清行政审批事项,建立适合油气勘查开采实际的管理模式;改革方向方面,逐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各种形式的以批代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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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游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管理模式包括对矿业权的管理和勘查开采活动的管理。本文通过梳理我国油气矿业权管理制度和油气勘查开采活动行政许可的现状,整理和搜集发达国家的油气资源管理经验和模式,总结出当前我国上游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管理模式下存在的矿业权许可与其他行政许可概念混淆、矿业权许可证承载事项过多、“两证合一”不利于保护矿业权人权益、矿业权许可证过期及各部门独立审批导致行政效率不高等诸多问题,依据存在的问题提出“矿业权登记+合同管理+各类行政许可”的管理模式,并提出四项保障措施:(1)从管理上,推动矿业权审批转型,妥善解决矿业权许可与其他行政许可的关系;(2)从技术上,运用“互联网+”,推动信息共用共享;(3)从政策机制上,缕清行政审批事项,建立适合油气勘查开采实际的管理模式;(4)从改革方向上,逐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各种形式的以批代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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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在矿产资源领域推进了一系列改革,主要包括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油气勘查开采体制改革、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改革及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改革等。笔者对相关改革进展进行系统梳理、分析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从细化完善具体措施、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的有关思考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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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登记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政许可是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工作。目前,矿业权登记的过程糅合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政许可的过程,矿业权登记被迫兼具有行政许可和物权登记的双重功能。这两者之间关系纠缠不清,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矿业权转让市场不发达、矿业权的物权保护不充分以及法律责任制度的不完善。重构二者之间的关系,需要将权证分开,健全矿业权的物权登记制度,还需要规范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政许可的权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