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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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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由"雇佣"关系而产生的水事违法行为,对其处罚无论是程序法还是实体法抑或是行政处罚,理论上都鲜有涉及。从我国民法、刑法对雇佣关系所产生的侵权、犯罪行为之归责原则与处罚规定入手,探讨因"雇佣"发生水事违法行为,对雇、佣双方实施水行政处罚的法律思路。  相似文献   

2.
王迎建 《治淮》2011,(3):41-42
在日常的水利管理中,水利管理单位经常遇到水事违法行为,如何规范水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效实施水行政管理,是横亘在水利管理单位面前不能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3.
左顺荣 《中国水利》2009,(20):43-44
为了切实维护水资源、水工程的安全与完整。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水利从立法到执法都在不断完善和增强。在水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水法律法规中,动辄数十万元罚款的规定已不鲜见。这些规定对于打击水事违法行为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应看到,由于行政处罚程序不尽完善,诸如对共同违法行为的认定、处罚等没有具体规定。给实践中的水行政处罚带来一定的困惑,亟需加以规范。本文仅以对河道违法采砂行为的处罚为例,就水行政处罚中共同违法行为的认定与处罚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4.
在水行政执法实践中遇有大量的水事共同违法行为,但对共同违法行为的处罚,无论是行政实体法还是行政程序法都鲜有涉及,给水行政处罚的实施带来一定困难。本文试图以长江河道非法采砂为例,解构水事共同违法行为的困惑与对策。  相似文献   

5.
行政处罚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水行政处罚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规范水事行为、管理全社会水事活动的重要手段。根据执法权限、程序,准确适用法律进行行政处罚,严厉打击各类违反水法规的水事违法行为,是摆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唐县水政工作起步较早,1997年在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工作中以优异的成绩通过部级验收,荣获全省、全国水政工作先进单位,实现了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的“八化”要求。下面就水行政处罚的程序适用问题,结合高唐县的执法实践作以浅析。  相似文献   

6.
当前我国水事违法行为的种类繁多,文章对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的主要成因进行了分析,为减少和惩处水事违法行为,提出了相关治理建议:加强水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和水行政执法巡查力度;加大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政务公开;完善水利行业管理,划定河道等管理范围;推进水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  相似文献   

7.
行政处罚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水行政处罚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规范水事行为、管理全社会水事活动的重要手段。根据执法权限、程序,准确适用法律进行行政处罚,严厉打击各类违反水法规的水事违法行为,是摆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唐县水政工作起步较早,1997年在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工作中以优异的成绩通过部级验收,荣获全省、全国水政工  相似文献   

8.
绍兴属典型的平原河网地区,人多地少,与水争地,填占河道之风由来已久。要切实改善该地区的水事秩序,关键是妥善处理好各类侵占河道案。根据违法行为发生时间,河道案大体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指违法行为发生在行政处罚追责时效内的河道案;第二类是指违法行为发生在行政处罚追责时效之外,《水法》实施之后的河道案;第三类是指违法行为发生在《水法》实施之前的河道案;结合工作实际,对这三类案子的处理进行了探讨,并就有关法律文书制作过程中碰到的一些问题的解决对策、有关文书的具体制作形式作了介绍  相似文献   

9.
马永恒 《治淮》2001,(4):25-25
水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水行政执法中最主要的法律文书之一,它既是对水事违法行为调查、认定之后所做的结论,也是促使违法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形式,同时还是受处罚人行使行政救济权利,如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所直接指向的对象。一份质量较高的水行政处罚书,不但会使受处罚人清楚自己违法违在何处,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0.
<正>水行政处罚即水行政主管部门针对相对人的水事违法行为作出的处罚。然而,如何判断相对人的行为是否违法,倘若构成违法该相对人又应被给予何种处罚,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断。裁量基准制度的出现,对执法人员来说多了一把“称手”的工具,但其使用的方法和场合应当得到规范。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人作出处罚的过程,实质是进行依法裁量的过程,裁量权和裁量基准是该过程的两个重要因素。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对相对人的水事违法行为确定是否处罚,以及作出何种类别、幅度的处罚及其具体适用情形的细化、量化标准。水行政处罚领域设立裁量基准并非偶然现象,透过基准文本对设立动因和现存问题深入研究,提出应对之策以健全这一制度。  相似文献   

11.
左顺荣  汤云 《江苏水利》2006,(12):32-33
依照《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以下称《湖泊条例》)实施湖泊的保护与管理,势必要对湖区的水事违法行为进行水行政处罚。而要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管辖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称《处罚法》)和《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以下称《处罚办法》)就(水)行政处罚的管辖作出了规定,但其毕竟是原则性的,与千差万别的湖泊现状相距甚远。笔者现仅以洪泽湖为例,对省管湖泊的水行政处罚管辖问题作点粗浅的探讨。一、目前省管湖泊水行政处罚管辖的现状与问题我省湖泊众多,其中0.5km2以上的列入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有16…  相似文献   

12.
依据行政法理论探讨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的性质,认定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是水行政命令行为。  相似文献   

13.
为保障各级水行政机关对水工程、水资源、防汛抗旱等涉水事务实施有效管理,保护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国家出台了大量的水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范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权力、义务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赋予水行政机关对涉水事务一定的管理权,其中就包括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时赋予了行政机关一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14.
蒋忠贵  李琴 《治淮》2007,(3):9-11
水事案件证据的审核是指水行政处罚机关依法对取得的各种证据材料,遵循一定的原则,采取一定的方法,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并对水事案件事实作出结论的活动。水事案件证据的审核过程,也就是水行政处罚机关对所取得的各种证据材料进行审查、核对和证实的过程。水事案件证据的审核是法律赋予水行政处罚机关的一项重要的行政职权。同时,也是证明水事案件事实的决定性步骤。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施行对于各级水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水利工程的安全与完整发挥了巨大作用.同时也应看到,尽管水行政机关的执法力度逐年增强,但还是难以遏制水事违法行为的频发势头.究其原因,对于水事违法行为的刑事打击缺乏力度是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16.
正为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增强水资源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南阳市积极开展水利与公安联合保护水资源专项执法行动。南阳市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中,共排查发现182起水事违法行为,通过宣传教育、及时下达水行政执法文书,督促违法当事人立即停止或改正违法行为等措施,违法当事人停止水事违法行为或整改到位的18起;立案查处164起水事违法案  相似文献   

17.
提升基层水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江苏省连云港市水政监察支队自2013年5月13日独立运行以来.认真宣传贯彻水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积极查处水事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连云港市的正常水事秩序。但是,通过两年多的运行,一些制约支队快速推进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与长远发展。一、独立运行初见成效按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连云港市水政监察支队按照水利  相似文献   

18.
涉水法律法规相关责任条款"较软"、违法成本较低、处罚威慑力不足等问题,一直颇受诟病。在中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依法治水管水的大背景下,健全涉水法律责任体系,让水法律法规"长出钢牙",有效遏制严重水事违法,需要按照"有责必有罚"原则,补充和完善禁止性或义务性条款相对应的法律责任条款;进一步提高行政罚款额度,大幅提高违法成本;进一步丰富行政强制手段,赋予水政执法机关及工作人员查封、扣押、没收等行政强制权;推动特定严重水事违法行为入罪入刑。  相似文献   

19.
罗尖  刘国红 《中国水利》2014,(10):59-61
太湖流域经济发达,河湖开发利用程度高,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直接查处水事违法案件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流域与区域执法合作,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了水事违法行为上升势头,维护了水事秩序,为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20.
证据是水行政处罚及水行政诉讼的依据,但在诉讼过程中往往因证据不足或事实不清被撤销,或因证据不足或不充分而败诉,针对水事违反案件的查处,着重于对证据数据准确性、取证及时全面性、证据公正性进行分析,并介绍了掌握证据的收集方法和手段,促使水行政处罚决定的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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