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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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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河湖刑法保护制度建设比较滞后,以致《水法》《防洪法》等一些河湖制度执行效果不理想,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等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对现行的法规和河湖管理需求进行了综合分析,结果表明:①《刑法》应加快构建相关制度;②聚焦管好"盛水的盆",《刑法》需要确立"非法侵占水域岸线罪";③聚焦管好"盆里的水",《刑法》需要推进"水污染行为"单独入刑,强化刑法在水资源水质方面的保护功能;④聚焦维护河湖秩序,不仅需要将未按许可证要求采砂的非法采砂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而且要强化采砂执法监管,促进采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通过研究并完善河湖刑法保护制度,以期为强化河湖执法提供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2.
水资源的刑事法律保护是水资源法律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完善水资源刑事法律保护制度,对加强水资源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我国《刑法》和《水法》等水事法律规定了相关水资源刑事法律保护制度,对有效保护水资源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水资源情势的深刻变化,我国水资源刑事法律保护的一些不足也逐渐凸显出来,这就迫切要求分析梳理现行水资源刑事法律保护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完善相关刑事法律制度,增设相关制度,健全水资源刑事法律保护体系,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相似文献   

3.
水资源的法律保护制度包括民事、行政、刑事三方面的制度。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以《水法》为基础的水事法规体系,在依法保护水资源、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国水资源刑法保护仍是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建设的薄弱环节。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要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应加快构建以保护"水质、水量、水生态"为核心的水资源刑事法律保护制度体系,确保"依法治水"方针深入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4.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稳步实施,加强对河湖和水资源的刑法保护力度,将严重水事违法行为纳入刑法制裁范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结合水资源保护实际需要,非法占用河道水域、非法取水、非法采砂等严重水事违法行为亟待入刑。推动严重水事违法行为入刑,要综合运用在《刑法》修正中增设罪名、推动相关司法解释、推动出台指导性案例等策略,要加强与立法、司法机关之间配合协作,还要进一步加强相关基础研究工作。  相似文献   

5.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我国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本文深入分析我国水资源管理面临严峻形势,全面论述加强水资源刑法保护的必要性,提出了加强水资源刑法保护,增设"非法取水罪"的路径。  相似文献   

6.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但近年来,我国重大水污染犯罪事件频频发生,严重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破坏了自然生态环境及威胁到社会秩序稳定。因此,在提倡科学发展观及和谐社会理论的背景下,打击水污染犯罪,成为我国当前重要的任务之一。本文通过文献检索法、实证分析法及归纳分析法,认为在我国《刑法》中增设水污染罪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7.
建立水资源保护与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博  王亦宁 《人民长江》2016,47(7):10-13
针对我国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管理实践中存在管理目标不统一、管理标准和规范不兼容、管理体系缺乏统筹联动、管理环节衔接不顺畅、管理内容有交叉等问题,探讨了如何有效地建立我国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协作机制。分析认为,有效的协作机制能从入河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水体监测的规范化管理、水体监测体系建设和水环境联合执法、河湖水体污染过程监督管理、饮用水源保护和地下水资源保护等主要方面促使多部门达成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应分别在国家、流域和地方层面分别建立相应的议事协调制度。具体措施包括通过规划编制、制定政策性文件等强化顶层设计,推动建立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  相似文献   

8.
王朝晖 《治淮》1997,(8):24-24
根据1996年5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水污染防治法》第18条规定,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负责监测其所在流域的省界水体水环境质量状况。已颁布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第16条也明文规定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负责监测四省省界水质。这一规定首先确定了流域水保局的公正地位,也说明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表明我国省界水体水资源保护进入了实质性监督监测管理阶段,开始注视和积累省界河段水质监测资料,随时掌握省界河段的水情、污情,进而为跨省河流  相似文献   

9.
从流域水资源保护看《水污染防治法》修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潘泊  汪洁 《人民长江》2008,39(23):29-31
〗《水污染防治法》的两次修订都一定程序上影响了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较之1996年的修订内容,2008年的修订虽然尚未确定建立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体制,但通过与《水法》相协调而部分认可了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同时通过明确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的职责,实际上赋予了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及流域管理机构对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权,从而影响和促进了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  相似文献   

10.
我国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尖锐,水污染问题突出,水资源短缺已经严重制约国民经济的发展.西北地区土地辽阔,光热条件好,矿产及农业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但由于气候干旱、生态脆弱,水土组合失衡,资源的开发利用明显不足.西北地区国土面积占全国的35%,但水资源量仅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l2%,且区域分布高度集中.水资源成为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性因素,是西北地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成败的关键.  相似文献   

11.
2013年,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向全国征集了对水事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针对同一非法采砂行为,全国不同区域对法律条文的适用存在较大差别,确立的罪名和刑罚也大相径庭,先后出现了非法采矿罪、盗窃罪、非法经营罪、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8个不同罪名。8个不同罪名的产生,在于现行刑法对水资源专项保护的缺失。文章从分析河道采砂管理现状、非法河道采砂的危害入手,提出完善刑法相关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路径。  相似文献   

12.
太湖水污染防治面临的挑战及其法律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围绕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问题,提出了解决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问题的法律对策建议:一是采取立法优先原则,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法》;二是建立以流域管理为主,流域管理和地方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设立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管理委员会、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管理局、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专家委员会三个机构;三是以流域为单位,统一制定、提高污水的排放标准;四是将经济手段作为治理污染的主要政策措施等。  相似文献   

13.
水污染防治与水污染防治法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水资源状况不容乐观,面对水污染日益严重的现实,应当加强水环境的保护。在我国现行水污染治理基础之上,应强化政府职责,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改革经济刺激措施,强化法律责任,完善我国的水污染防治法,从而实现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相似文献   

14.
《山西水利》2011,27(11):22-23
山西省水环境监测中心是山西水利行业唯一具有水环境监测法律效力的机构,主要承担水环境监测、水资源质量评价及水资源保护研究等任务。负责监测省境内河湖水库的水质状况,受权审核水域纳污能力,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供水水源地以及取水许可的水质监测,参与辖区内重大水污染事故和由水污染引起的水事纠纷的调查、仲裁等。为此,中心承载了全省人民对水质安全的重任。为了打造一支能托起蓝色  相似文献   

15.
刘定湘  宋刚 《中国水利》2014,(10):56-58
构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深入推进依法治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水事违法案件处理实践中,我国还存在以罚代刑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水事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成本,进一步增大了水事违法案件发生的可能性。按照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治水方针的新要求,水利部门有必要加快推动非法取水罪、水污染罪、破坏水工程水文设施罪等涉水犯罪的立法进程,构建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为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供基础支撑。  相似文献   

16.
甘肃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状况及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甘肃境内黄河流域,人口、土地和水资源分布不平衡,水资源十分匮乏,由于废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加,以致水污染程度日益严重,水质恶化,水体多功能作有降低。分析了水污染状况,提出加强水污染防治的对策。  相似文献   

17.
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了两次修订,较之1996年修订的内容,第二次修订虽然尚未建立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体制,但通过与水法相协调而部分认可了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同时,通过明确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的职责,实际上给予了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及流域管理机构对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权,最终影响和促进了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  相似文献   

18.
面对我国水资源保护的严峻形势,加大水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已成为当务之急。从必要性上讲,建立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制度,不仅是保护水事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是强化水行政部门管理手段的需要;从可行性上讲,水法为建立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制度预留了空间,公益诉讼理论和实践发展及民事诉讼面临修改为建立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提供了契机。本文对建立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的性质定位、范围、主体、工作机制、构建策略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9.
11998年完成的主要业务工作1.1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海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作为“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单位之一,1998年对《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第五稿进行了修改。针对海河流域水污染严重与水资源短缺并存的特点,我局对规划断面设置、治理目标及强化流域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多条修改意见。强调水利部门应对规划及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水域纳污能力进行审核,提出限排污染物总量的意见,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为了掌握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河流水质达标情况,应由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建立海河…  相似文献   

20.
《2011年珠江片水资源公报》近期向社会公开发布。该公报从2011年珠江片年降水量、水资源量、蓄水动态、供水量、用水量、耗水量、用水指标、水污染概况及重要水事等方面,全面翔实的反映了2011年珠江片的水资源概况及变化情势。该公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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