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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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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lanning》2014,(10)
<正>出口退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营改增后,增值税申报表的填列发生了较大的变动。本文对此进行探讨。一、营改增增值税科目变化及会计处理(一)增设增值税会计科目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了一个二级科目:"增值税留底税额"和两个三级科目: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和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二)营改增特殊事项会计处理(1)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会计处理。有些原本享受营业税的差额征收优惠条件的纳税人,营改增后成为了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14,(12)
<正>本文根据"营改增"有关要求,结合2014年1月正式实施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对高校"营改增"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进行解析。一、高等学校"营改增"基本业务会计处理(一)科目设置新会计制度明确规定通过"应缴税费"科目核算高等学校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高等学校,其应缴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相似文献   

3.
《Planning》2018,(1)
<正>准确把握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营改增"政策,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至关重要,不仅能有效规避涉税风险,而且还可合法降低运营成本。本文依据"营改增"的一系列规定,结合房地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典型业务——老项目,探讨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一、焦点解析"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财税处理的难点主要聚焦在新老项目划分、计税方法选择、土地成本扣除、增值税预缴、会计科目选用和纳税申报等方面。(一)新老项目划分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19,(4)
营改增对公办高校会计科目设置、会计处理方式及处理流程产生较大的影响。本文从公办高校增值税涉税收入的范围入手,明确当前与增值税密切相关的收入主要包括横向科研项目收入在内的服务性收入。然后,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并结合公办高校会计制度和经济业务的特殊性,重新设置了增值税会计核算科目,并在此科目基础上明确了增值税会计核算通用流程和列举了增值税会计核算真实案例。最后对公办高校使用增值税通用流程进行会计核算引起的资产管理混乱和项目收支账目难以理解等问题,提出了假设为价内税的会计核算理论并通过实例进行了解释。  相似文献   

5.
《Planning》2013,(23)
本文主要从营业税改增值税(营改增)前的税收制度入手探讨,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建筑施工企业在营改增后财务管理方面的应对策略以及建筑施工企业的采购账务处理措施,希望能够为我国的建筑企业在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的财务管理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18,(7)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搭建起"后营改增"时期增值税会计核算的全新架构。较之以往核算规定,新规在税会差异核算、税会处理同步及财务报表列报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针对其现实问题,建议财税主管部门应加强沟通、优化核算科目设置及进一步改进增值税会计核算框架体系。改进后的增值税核算架构将为其理论与实务的相关实证研究提供不可或缺的经验证据。  相似文献   

7.
《Planning》2014,(8)
本文以交通运输企业为例,通过营改增前后企业对流转税账务处理的变化;企业购进固定资产在会计核算上的变化;营改增前后企业会计报表反映的变化等四个方面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进行了例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具体会计处理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17,(11)
<正>自2016年5月1日起,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全面纳入"营改增"试点。本文结合具体案例,对房地产业与建筑企业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一、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会计处理(一)销售业务会计处理1.案例简介华安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华安公司)为"营改增"一般纳税人,2017年5月,发生如下销售业务:(1)5月2日,华安公司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住宅,收到销售款项8880万元。(金额单位均为万元)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15,(21)
"营改增"是消除营业税重复征税弊端,改革"两税"并行税制格局及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2014年4月29日,电信业已纳入到"营改增"试点,势必对电信业税负及会计处理产生重要影响。2015年,"营改增"进入全面收官之年,其实施效果如何?文章就"营改增"后电信业的税负及会计处理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Planning》2014,(13):123-124
1994年来,营业税和增值税一直是我国调节商品和劳务流通的两个最为主要的税种,增值税主要调节工业(第二产业),营业税主要调节服务业(第三产业)。2013年8月,"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所谓"营改增",就是把产品和服务一并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再对服务征收营业税,这并非是简单修正型变化,而是从营业税体系到增值税体系的改革。"营改增"是我国十二五期间结构性减税的重头戏。本文通过对比"营改增"前后山东德正达物流公司的经营情况后发现,由于"营改增"对服务业企业税负的影响具有双重效应,部分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由此引申到对当前"营改增"的短期政策影响效应和长期政策效应的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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