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1问题的提出我国为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特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同时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有以下几条:(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3)《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4)《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1996);(5)《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996);(6)《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1996);(7)《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761.1~14761.7-1993);(8)《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相似文献
3.
浅析《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遇到的新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GB 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过宽,已不能满足污染防控的需要,以"建成使用"为标准实施时段划分的方法又为新标准实施造成困难,因此,应尽快全面修订GB 13271-2001,以环境影响评价批准的时间为时段划分的依据,进一步明确标准规范的对象、适用范围、燃料类型等,前瞻性地修订技术内容,论证烟囱高度和过量空气系数等技术要求。 相似文献
4.
詹碧华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15):13
炼油企业恶臭污染中,酸性水罐区是重要的恶臭气体散发源,散发的恶臭气体中含有较高浓度的挥发性烃类、硫化氢、有机硫化物等污染物,如果任由其直接排放,将违反我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和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的车间卫生标准。本文详细介绍了一种炼油企业常用的酸性水罐脱臭实用技术,并对改造的操作进行了详尽分析。 相似文献
5.
GB13223-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火电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火电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容量的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火电厂。 相似文献
6.
7.
一、修订的背景由于汽车工业的飞速发展,对汽车尾气排放的检测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国家修订发布了GB3874-1999《压燃式发动机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可见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JJG967-2002《透射式烟度计》检定规程(以下简称"旧规程")颁布实施至今已有8年,在此背景下,旧规程明显已与我国汽车及相关工业的发展状况以及污染控制的实际,特别是根据发动机排放检测标准的重新修(制)订后的要求不相适应了。 相似文献
8.
9.
10.
11.
依据GB/T5274.1-2018《气体分析校准用混合气体制备第1部分:称量法制备一级混合气体》制备氮中异丁烯气体标准物质,考察混合气体组分与气瓶种类、气体阀门可能发生的吸附、钢瓶压力变化的均匀性和贮存时间变化的稳定性,将制备的气体标准物质送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进行比对验证,表明研制的(1.00~10.0)μmol/mo... 相似文献
12.
13.
0引言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是保障机动车安全行驶、检测在用车尾气排放是否合规、评估机动车整车综合性能的重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1]。近年来,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经历了多个检验标准的换版修订,多数三检合一的检测站在经历GB 21861-2014、GB 7258-2017安检标准和GB 18565-2016综检标准换版修订后,马上又迎来了GB 3847-2018和GB 18285-2018环检标准的换版修订。频繁标准变更所带来的新检验项目扩项、测量设备改造和新人员上岗,给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带来了巨大挑战。仅仅依靠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等外部机构组织的年度能力验证来进行外部质量控制是不够的。 相似文献
14.
以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第三方运维商使用的气体标准物质为样本,依据JJF 1117-2010《计量比对》和GB/T 10628-2008《气体分析校准混合气组成的测定和校验比较法》开展量值核验。根据气体标准物质证书信息,核查标准物质证书或编号、标准物质标签和证书是否齐全、规范。对环境监测领域中气体标准物质量值及相关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进行风险评估,为生态环境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管标准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提供技术支持。 相似文献
15.
16.
17.
18.
19.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352—2001)国家标准,于2001年4月10日经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该标准等效采用了欧盟(EU)汽车排放法规。该标准包括GB18352.1和GB18352.2两部分,分别规定了我国轻型汽车污染物先后两个阶段的排放限值及其测量方法。分别相当于“欧Ⅰ”和“欧Ⅱ”的限值,并分别于2001年4月16日和2004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第6章用了较多的文字对有关型式认证扩展的内容作了具体的规定,这将对我国汽车(发动机)新产品排放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指导和推进的作用。众所周知,对于汽车(发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