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3.
4.
《火柴工业》1999,(3)
近年来,社会上少数不法之徒与火花收藏界个别见利忘义者,在高额利益的驱使下,不惜以身试法。采用盗、冒用火柴厂名义,私自大量印制“火花”,向火花爱好者兜售。这种“火花”被收藏界称为:“假花”或“伪花”。这些“假花”、“伪花”,以假充真,牟取暴利,在社会上、火柴行业与火花收藏界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恶果和恶劣的影响。私自以火柴厂的名义盗、冒印制“假花”、“伪花”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首先,侵害当事火柴厂的合法权益,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此,以火柴厂的名义,盗、冒印制“火花”牟利,是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其次,印制“假火花”,严重侵犯了火花爱好者的利益;扰乱了正常的火花收藏市场秩序,误导火花收藏活动。受害最深的是那些初涉花坛的集花爱好者,伤害他们的集花积极性,影响集花队伍的发展壮大。如今,平遥火柴厂为维护自己企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拿起了法律的武器,去捍卫企业的尊严。我们为之叫好!对于那些知假、造假的不法之徒,必须予以严惩。同时我们也呼吁各地集花组织、火花经营者和广大火花爱好者团结起来,共同来抵制“假花”。不销售、不购买、不收集、不展出“假火花”。形成一个全社会打假的环境,让“假火花”如过街老鼠,无法生存。这样“假火花”没有市场,造假者没有利益。就可从根本上杜绝造假、售假。同时,我们也正告那些造假者:赶紧悬崖勒马,不然法律是无情的。 相似文献
5.
6.
7.
8.
集花是以收集、鉴赏、研究火花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文化活动。这项活动从参与的群体来看,无所不包,无处不有;从活动的形式上看,多种多样、丰富多彩。人们集花,不应只停留于初涉集花时的收集阶段,而应进一步地去鉴赏和研究,去求知增识。 相似文献
9.
10.
11.
12.
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我曾兼职负责厂里的火柴商标管理工作,有幸在书信上结识过一批兄弟厂中的火花收藏爱好者和社会上的一些火花收藏爱好人士。当时,社会上的一些火花爱好人士还给我寄来过多期他们编印的《中国火花》等类杂志(16开铅印的),其中有的文章就谈到火花买卖中要讲诚信,不应印刷、出售“假花”之类的问题。在《火柴工业》上,我也曾看过一些关于火花“收藏观念”方面的讨论文章,但我都没有深人去思考和探讨这类问题。 相似文献
13.
在前苏联16 1系列火花中,有关顿巴斯题材的火花我集有两套,一套是“纪念顿巴斯煤矿100周年”,另一套是“顿巴斯城”。我是搞工业的,对这两套具有劳动诗篇的火花更为钟爱。 相似文献
14.
近几年,关于火花、伪花、商品花的讨论曾在国内火柴行业和收藏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此讨论对繁荣火花创作、促进火花发行、提高集花水平起到了不可估量的规范和推动作用。最近,由于“礼品火花”的面世,在集花界、收藏界又引起了扬扬洒洒的议论,为了贯彻“双百”方针,既推陈出新又正本清源,将这一讨论引向深入,本刊将从本期起增辟“火花大家谈”专栏。欢迎广大读者积极参与评论,通过讨论达成共识,进而推动集花活动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5.
16.
17.
在火花集藏者圈里,你若问:“到目前为止,我国哪套火花枚数最多?”恐怕大家会异口同声地回答:“当然是福建省南平火柴厂生产的《三毛流浪记》当之无愧了。”对于这一回答,从不会引起争议。然而,你若追问:“《三毛流浪记》这套火花共有多少枚?”答案可就 相似文献
18.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