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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Planning》2019,(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了混合共同担保情形下承担责任的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对于担保人之间能否互相追偿,并未明确。笔者认为,混合共同担保中,担保人之间能够互相追偿,并且保证人承担责任后自然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享有担保物权。  相似文献   

2.
工程保证担保引人保证人作为第三方.对建设工程中一系列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井对违约承担责任,是一种促使参与工程建没各方守信履约的风险管理机制:,开发商、承包商、保证人三者之间形成保证担保关系。开发商和承包商是合同的主体,在不同的担保品种下,设定一方为被保证人,另一方为权益人(受益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给权益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权益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相似文献   

3.
王建声  杨敏 《建筑》2003,(9):20-21
一、工程保证担保的阐释工程保证担保,是保证人应工程合同一方(债务人、被保证人)的要求,向合同另一方(债权人)做出书面承诺,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或不支付债务,以致债权人遭受损失时,保证人在一定金额、一定期限内代为履行合同或支付债务的一种工程保障机制。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是一种帮助法人转移、分散、化解和规避风险的有效防御手段,它保的是不可保风险中的信用风险,也是衡量市场经济成熟与否的标志性制度。工程担保作为建筑市场的保障机制,有助于约束并规范建设行业各方主体,利于行业健康发展。作为一种经济手段,工程担保可通过“守信者…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17,(5)
担保法中,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如何进行追偿,关于被追偿人的先后顺序问题、管辖法院、追诉权诉讼的时效等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务中,有关法院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出现不同的裁判观点。另外,担保法立法时由于技术不成熟,许多规定明显与民事法律理念不合,在担保法立法没有修改前,担保法司法解释不得不作出违背立法的解释,这更加为处理相关问题增加了难度。本文拟从法律规定入手,结合具体的案例,讨论保证人行使追偿权之诉中的三个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5.
关于建立工程保证担保制度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担保与合同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经济合同的担保,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为了保证经济合同的切实履行,经过协商一致而采取的促使一方履行义务,满足他方权利实现的一种法律手段。担保所产生的经济法律关系,与主经济合同的经济法律关系是相互依存的,担保合同从属于主经济合同。我国《担保法》指出,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五种形式。在建设工程合同担保中,国际上一般采用工程保证担保形式。一、工程保证担保的主要类型及其作用工程保证担保涉及三方契约关系。承担保证的一方为保证人,或称担保人,主要包括银行、担保公…  相似文献   

6.
吴勇志 《建筑施工》2009,31(8):717-718,721
在对工程保证担保行业市场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对如何构建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政府对保证人的监管、扶持和推动行业组织建设、培养担保专业人才以及政府对工程保证担保市场退出的管理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Planning》2019,(7)
商品房预售的情况下,住房按揭贷款是最常见的付款方式。此种付款方式下,一般开发商会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向贷款银行提供阶段性担保,一旦购房人"断供",将导致银行要求开发商承担保证责任,开发商面临向银行提前结清贷款的资金损失,也可能面临承担保证责任后无法有效追偿。笔者从开发商阶段性担保特点出发,分析探索开发商阶段性担保责任之有效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20,(4):42-43
《民法典》第392条规定的"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与"约定实现债权"应当做区分解释,前一约定内容仅指担保物权,后一约定内容则包含担保权。故混合共同担保中第三人物保与人保并存时,属于约定实现债权情形。约定明确的情形应涵盖责任顺序或份额,约定顺序的内容以当事人所作的确定或赋予债权人选择权意思为准。物的担保合同与保证合同皆约定债权人可"直接受偿"时,产生形式上的顺序冲突并导致各担保人抗辩于后清偿的情形。从解释路径而言,应当遵从《民法典》第392条所确立发展的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优先原则,以及物的担保人与保证人地位相对平等的原则,无论是赋权型约定还是限制型约定,实质上都属于约定明确情形,债权人享有自由选择权。另外,保证合同中连带责任保证的约定仅作用于担保人承担责任后的内部追偿问题,并非债权人自由选择权的基础。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19,(1)
当同一债务人受到多个债权人追偿,除享有担保物权或优先权的债权人外,普通债权人可申请保全,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查封财产。故在执行阶段中,会出现首次查封法院、优先债权法院、轮候查封法院并非同一法院,且未同时进入执行程序时,如何协调各法院对查封财产的处置权,以及当首次查封解除后又恢复情况下,是否仍为首次查封,或是自动转化为轮候查封顺位等等问题。笔者结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司法实践,逐一对上述问题进行梳理探究。  相似文献   

10.
《Planning》2019,(12)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当债权人无法实现债权时,保证具有担保债权实现的功能。本文从我国法律规定以及学界主要观点出发,讨论在共同保证和混合担保两种情形下,担保人之间是否应当存在追偿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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