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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是指监理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对自身所承担的职业责任进行投保,其实质是将监理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所承担的部分责任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存在赔偿限额和免赔额的问题,并且还存在除外责任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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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仕标 《新安全 东方消防》2001,(4)
产品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生产 或销售的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使用者或第三者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责任及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的一种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承保的是产品责任。产品责任的性质属于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责任,它体现的是平等主体之间,以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法定的产品质量义务而侵犯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的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产品责任事件的发案率高,后果严重,涉及面广,赔偿金额大。近几年轰动世界的疯牛病事件、二恶英事件、奶粉事件等,更是一度造成了严重的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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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管理和建设过程中,工程保险这种风险管理手段被越来越多的运用,本文探讨了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工程保险的实务应用中面临的问题及现阶段的处理方式,包括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保险期限、免赔额、投保方式的重点分析和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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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nning》2019,(14):129-130
行政不作为与第三人侵权共同致害案件在司法审判中难度较大,此类具有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并存、行政机关和第三人为共同的赔偿主体、行政赔偿诉讼和民事诉讼并行等特点。上述特点也造成了此类案件具有行政赔偿责任与民事侵权责任关系不明确、受害人无法获得完全赔偿和案件审理周期长的难点。为完善此类案件的审理应当提高国家赔偿标准,坚持以按份责任为原则,以补充责任为例外,坚持行政赔偿诉讼和民事侵权纠纷诉讼以合并审理为原则,以分别审理为例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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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nning》2019,(2)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下的船舶所有人往往包括船舶承租人和船舶经营人。本文研究的是航次承租人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由于航次租船合同的特殊性以及航次租船人并不直接经营船舶等特性,关于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承租人里是否包括航次承租人一直存在争议,实践中有不少学者和法院持"船舶经营说",认为航次承租人不能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本文力图从航次承租人的法律地位、制度建立的目的和现行法律依据入手,从理论上论证航次承租人应作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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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26日公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做出了新的规定。司法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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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nning》2014,(2)
碳地质封存(CCS)作为持续使用传统化石燃料约束下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惟一可行的技术手段已经成为国际共识,但CCS活动可能产生竞争性物权冲突以及因CO2泄露的环境和伦理风险,各国应当以规制此类风险而调试和重构监管制度和私法秩序。监管管辖权的分配主要依据被封存的CO2的性质和作用的不同定性并实行全过程监管,同时在私法上确立矿业权在竞争性不动产物权序列中的优先地位,达致所涉不动产效用的最大化,确立碳封存活动经营者侵权责任的过错推定原则和赔偿责任限额制度,在有关当事人之间实现公平正义,同时促进碳封存活动的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